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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中了,其实比他们更惨得是胯下陷入癫狂状态的战马,那些传说被古埃及掌管生育和繁殖的女神阿尔特弥斯赐福的月牙形马蹄铁都跑废了也没能躲过万箭穿身的命运,瞪大的眼睛中写满了惊恐和不安,连同它们背上早就死去的主人一起狠狠地栽到地上,旋即被后面同样风驰电掣的同伴踏为肉泥,或者拉着他们共赴黄泉。
仅仅一个转弯的时间,我所剩不多的十几名骑兵就有将近一半再也无法跟上大部队的脚步,成为与空气一起飘飞的尘埃,那些可能连野鸡都没有射过的农兵们不亦乐乎的拿我们练手(作为领主老爷私产的森林是禁猎的,偷猎者会被剜掉眼镜),歪歪斜斜的羽箭好像喝醉了酒的大雁,跌跌撞撞的扎进骑兵的胸膛或者战马的大腿,虽然不能当场毙命但是却好比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让接近极限的骑手连人带马滚落尘土。
好在掌旗手依旧坚定得追随在我身边,手中被羽箭洞穿的纹章旗猎猎招展,不解风情的强劲气流将它撕扯成破破烂烂的凌乱形状,但是它却成了所有人眼中的焦点,茫茫大海中指引方向的北极星,剩余的骑兵自动在飞龙旗后面排成紧凑队列,敌人也把它当成识别标志,更多的羽箭往我们这边招呼过来。
颠簸之中我艰难的扭过头瞅了瞅人声鼎沸的后面,场面如想象中的那般激烈,只见延森领着自己的小弟们气喘吁吁的落后越来越远,就像一开始商量好的那样,给营地里的大人物一个信号——眼前这群撒丫子乱跑的骑兵正是奈梅亨伯爵的亲兵,而伯爵大人本人也狼狈的裹挟在队伍里跑路,哥几个追了九九八十一里,毕竟两条腿跑不过四条腿,追到这里就算是仁至义尽了,剩下的事情怎么办就看老爷们想不想擒获敌酋毕其功于一役了。毕竟双方已经下过正式的战书,体面的约定了交战的时间地点,此刻如果贸然追击很有可能会在贵族圈子里被人鄙视为不遵守骑士间约定的反面教材,不是谁都像我这样不择手段的追求胜利,死要面子活受罪的傻瓜在这个时代是普遍现象,能让吟游诗人们把自己的故事编成诗歌广为传唱,绝大多数人会认为虽败犹荣。
我们渐渐跑出了农兵们质量低劣制作粗糙弓箭的射程范围,零零落落的箭支像是送行似的撵着马蹄印,钉满了被马蹄踩碎的草地,我听见敌人的队伍里传来某个大人物气急败坏动物般的咆哮声,渺远的细碎声音飘进耳朵里,弄得我耳廓痒痒的,仿佛一只毛毛虫在里面扭扭捏捏的爬过去。隐隐约约更多的声音争先恐后的钻进来,让人分辨不出到底是风声还是人声,直到大地开始微微的震颤,战马惊慌失措的张大鼻孔不受控制我才知道——奶奶的是骑兵啊,铺天盖地蝗虫一样的骑兵啊!
“分散开跑,这样大家逃脱的概率更大些,他们的目标是我,现在保存实力才是关键!”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已经因为惊恐而破音了,哆哆嗦嗦的不知道是害怕还是颠簸,总之我脑海里就三个字游魂般的飘来飘去——玩大了……
敌人果然被延森的计策骗到了,试问有谁会看到一只鸭子(怎么觉得用来形容自己这么别扭呢……)肥肥的放在自己面前而无动于衷呢?所谓的骑士风度在**裸的现实面前毫无市场,当乐芬男爵知道眼前这群丢盔弃甲的骑兵竟然就是奈梅亨伯爵本人率领的时候,登时跪在地上感谢上帝的眷顾,抑制不住胸中小兔子一样激昂的豪情,点起手下的骑士们就吆喝着出发了。当然在他们看来追上我们只不过是分分钟的事情,然后就可以道貌岸然的宣称自己是为了捍卫骑士的荣耀,趾高气昂的和对方讨价还价,揣着满兜的赎金扬长而去,从此拥有茶余饭后的谈资和勾引少不经事的贵族小姐的传奇故事。
乐芬男爵带着手下一大群衣冠不整的骑士紧紧咬在我们后面,眼看着距离被一点点拉近,急得我抽风似的拼命踹着战马的肚子。由于时间仓促,大部分刚刚用完早餐的骑士还没有穿上繁复的铠甲,只能慌慌张张的在侍从的服侍下披上锁子甲和罩衫,连长枪都没拿就被男爵催着出发了,于是乎就出现了此刻奇怪的追逐场景,单从衣着上来说,我们半斤对八两,邋遢的不相上下。
“大人快看,敌军分出了一部分骑士,看起来是要绕到我们的侧翼驱赶包围我们!”一个眼尖的骑兵脸都憋红了,大声的提醒我敌人的动向。
我转过头观察着,果然看到有十几名骑士和同样数量的侍从骑兵离开了追赶的大部队,沿着平坦的河滩提高速度,准备从我们的左翼包抄过来,逼迫我们向着右侧的森林寻找退路,利用茂密的树木迟滞战马的速度,慢慢的追上我们。
“不要慌,从河滩包抄需要爬一段不高不矮的小土坡,咱们有足够的时间在敌人合围之前冲过去,大家加把劲啊!”我知道在这时候自己就是整支队伍的主心骨,命运再一次被上帝交到了我的手里,是险中求胜还是功亏一篑,冥冥之中真的有一双眼睛正在笑眯眯的盯着自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