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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都知道了吗?”
“那感情我是最后一个知道的呗!”
“噢!我一直还没来得及看手机。”
“你放心吧,他还是老样子。”
“好的我知道了。”
我在门前站了好一会,直到里面完全没了动静才敲了敲然后推开门。只见水沄脸上洋溢着喜悦,仿佛是因为见到我。
她手边的桌上放着一本线装版的《红楼梦》,每次看到这本书我都会想起我们刚认识的时候她跟我说的那句话《红楼梦》不读十遍没有发言权。害得只看了一遍前80回的我再也不敢跟她谈《红楼梦》了。
“开始我还以为你屋里有人呢!”
“噢!”水沄先是愣了一下,接着又道,“刚才我在跟我哥打电话呢。”
“你哥啊……”
“是啊!不然呢?对了,你一直都在医院没离开过吗?”
“不是……”
我把送林依依来医院的始末简单跟她讲了一遍,顺便给手机充上电就离开了。
这次见面,我能感觉到水沄的内心是欢喜的,虽然希望,但遗憾的是她的欢喜不是因为见到我而生发,而是因为见到我而收敛了,我不明白的是她为什么要隐藏这种喜悦。
话分两头,钱浩是我的发小,不过初中毕业他就去了外地,直到我工作了以后才在这座城市重又相遇。虽然那份友谊彼此都还守着,只是很难回到以前那种状态了。
可能是因为彼此的工作、生活、喜好不再有多少交集的原因吧,所以慢慢的就有些疏远了。但在心底他仍然是我很好的朋友,也是我所有朋友中身材保持得最好的。
只是别人对他的评价却没有因为他的坚持而坚持,由肉肉的小可爱变成了脑满肠肥的死娘炮(另一个没有变的就是他的声音,依然还是那么娘),目前在榆树街上经营着一家酒楼——口水居。
街灯如昼,霓虹闪耀,我木然的坐在驾驶室里随着前车尾部制动灯的明灭,机械、准确地作着减速、降挡、停车,起步、加速、升挡的一系列动作。
平顺得让你不得不惊诧于人类的习惯性逻辑思维能力,就像这一刻我的孤独感,油然应景而生。
到口水居之前,我还在想要把车停在什么地方,毕竟现在是饭点,人类最讲究团队合作时候。但世事无绝对,口水居门前竟然只停了两辆车,一辆轿车是钱浩自己的座驾,另一辆是面包车。
我没想到自己的幸运是建立在口水居惨淡经营之上的,虽然我无意往它的伤口上撒盐,但盐还是从我的指缝里流了出去。
在外面隔着玻璃就看见大堂的散客区里歪七扭八的坐着一堆人,而且一人占着一个餐桌,任谁都看得出这伙人不是一般的食客。
我刚一进门一个**般的声音就轰了过来,“去别家吧!这里被我们兄弟包场了。”
顺着这炸裂的声音我着实意外它的发出者竟是一个瘦骨嶙峋、两腮干瘪的黄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