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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著力兔打算下令撤退之时,原本连在一起的车阵突然动了。两辆车向内移动,露出了一个缺口。
不等高兴的鞑靼骑兵冲进去,李如松率领二百骑兵从里面杀出。这一次他们没有使用弩箭,挥舞着马刀冲向最近的敌人。
面对敌人砍过来的钢刀,李如松看都没看一眼,手中的马刀划过对方的脖颈,利用战马的惯性,斩飞对手的头颅。
喷出的鲜血落在李如松的身上,染红了闪亮的铠甲。闻到刺鼻的血腥气息,李如松的双眼再次变得血红。
一马当先冲向蒙古人最密集的地方,跟在他身后的二百骑兵也是人来疯。根本不管身后的敌人,跟随主将猛冲猛打。
将是兵之魂,兵是将之胆!
身先士卒的主将,最能鼓舞士兵的斗志。主将都不怕死,士兵更是无所畏惧。
但这样的军队同样有致命的缺点,那就是一旦打起来,主将根本没法掌控全局。一旦主将重伤,或者战死,整支队伍很可能会崩溃。
李如松就是这样的性格,深受父亲的影响,打起仗来就是不要命的节奏。
他带的兵跟他是一个德行,上了战场只知道向前、向前、再向前!
若不是李凡为他们准备的板甲精良,早就被人砍成肉酱了。但正是李如松的勇猛,让鞑靼人胆怯了。
尤其是著力兔,见到车阵中冲出一支骑兵杀向自己,忍不住连连后退。
他的后退造成了蒙古人的崩溃,再没有人围攻车阵,只想尽快逃走。
李凡高举望远镜,将这一切都看在眼中。盯着冲进蒙古人中的李如松,不由得叹了一口气。
的确是一员猛将,只是这打起仗来不要命的劲,真是让人头疼。
明明可以稍微缓一缓,与蒙古人拉开些距离,让车阵中的钢弩射散敌人,再进行追击。
可李如松偏偏与敌人绞杀在一起,这让驿卒们最犀利的钢弩没了用武之地,只能在一旁干着急却没有办法。
“戚金!上绞刀,咱们去帮李如松一把!”
听到李凡的命令,戚金脸上露出了笑容,敬礼道:“是!上绞刀,咱们也去会一会鞑靼人的骑射!”
闻言,顿时有三十辆车出了车阵,车上的驿卒跳下马车,将三尺长绞刀安装在车轴之上。八只长枪被固定在车厢上,斜指向前方。
原本不过是运输货物的马车,简单的换装后,露出狰狞的面容,变成了恐怖的战车。
李凡跳上当先的一辆战车,挥动令旗大声嘶吼道:“告诉我,你们是谁?”
“皇家驿卒!”
“告诉我,你们的使命是什么?”
“征战四方!为陛下扫灭一切不臣!”
李凡满意的点点头,用力的挥下令旗,大喝道:“出发!杀光不臣之敌!”
三十辆马车滚滚向前,压的大地都在震颤。
……
著力兔高估了自己部落战士的实力,李如松出击的一刻,就已经注定了失败。
面对势如破竹的二百骑兵,著力兔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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