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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轲把各地的藩主,也就是各个藩国的大名,都分配下去,交给三路大军,一定要捉拿归案,一个不准落网!
其中从本州的右边沿海一线进攻的维尔斯科伊,他领导原来的俄军舰队,负责九六岛、南鹿半岛、秋田、飞岛、栗岛、新泻、左渡岛、蚰仓岛、七岛、能登半岛、富山、金泽、福井、鸟取、隐岐诸岛、岛后岛、岛前群岛、松江等地。
所到之处,不但必须捉拿住在那里的大名,而且他们所统领的武士也都必须登记入册,除非转化为天军,否则全部就地解散。
解散的武士,需要妥善安置,可以转为任何民用行业,工农商都可以。
如果有需要,天军要给于及时帮助。
彼得,领导原来的美军舰队,他本来就是从左路进攻。
现在接到的分工是牡鹿半岛、金华山、仙台、水户、房总半岛、千叶、横滨、伊豆七岛、大岛、新岛、神津岛、三宅岛、御藏岛、兰滩波岛、小笠原诸岛、伊豆半岛、静冈、津、志摩半岛、大岛、德岛、四国岛、高知等地,所到之处,所干的事情,和维尔斯科伊一样。
中路大军,还是麦轲具体负责,除了左右两路海军负责捉拿的大名以外,都归麦轲解决。
麦轲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处于江户和京都之间的各路大名。
这两大繁华区域,以及衔接两大地区的中间地带,就是东瀛岛国的政治和经济中心。
这些大名,都上了麦轲的黑名单,必须一一抓捕归案。
这些顺从江户幕府的大名,在他们的领地内拥有一定的程度经济、政治和社会的自决权。让他们发展城内或城下町。
因此,他们拥有一个细小的国家的功能——大名常被称为“藩主”,而其家臣则称为“藩士”。
而一些有势力的大名们,也会在主藩内也设立“支藩”,支藩的藩主通常是由主藩藩主的重臣,例如“家老”。或血亲担任。
相对于诸“藩”,德川幕府的直辖领称为“天领”。
这些藩虽然拥有自主权,但是藩主都必需将儿子送往江户城作为人质,此为“参觐交替”的制度。
而藩主也不可以随意筑城,因为江户时代已经确立了一国一城令,但事实上一国里已经有多座城堡,大名也可以透过幕府批准设主城堡。
有些藩本来没有“石高”,例如虾夷地的松前藩,但因为获得了德川幕府的准许。拥有一万石资格,因而成为了藩。
这石高,就是衡量当地总粮食产量的单位,必须达到某种水平,才能作某些事情。
藩通常会以藩主的居城,也就是藩厅命名,例如上杉氏以米泽城作居城,一般被称作为米泽藩。而附近的伊达氏,在仙台城作居城。称作仙台藩。
但是如果藩的领城占有一国大多数领地甚至是多于一国的领地,通常会以国名作称呼,例如前田氏的加贺藩、岛津氏的萨摩藩、以国名作称呼。
在当时,最大的藩领是前田氏的加贺藩,拥有超过一百万石的石高,拥有了加贺和能登两国。
以“藩”称呼当时拥有一万石以上大名的领国。是由当时的儒学者开始的——中国古时周天子分封领地给国让诸侯们自治,概念是要服从天子。
同样地,东瀛岛国的大名们也要服从于幕府将军,因此便称这些领国为“藩”。但江户幕府的正式体制中没有“藩”这一设计,大名“藩主”间交流也不用“藩”的名义。而是以“某某家中”称呼。
虽然在江户时代初期,并非是正式的制度名称,所以只限某一部分人在使用,在元禄年间之后也只是到处可以看见的这样的称呼的程度。
直到明治时代正式成为公有的制度,这个名称才开始被广为使用。在明治维新之前东瀛岛国废藩之前的总数共有二百七十六藩。
到德川幕府灭亡,原本幕府直辖的领地改为由天皇管辖。
这些领地也组成了府县。
而藩主的居所称为藩,在短时间内,依照所在地名实行了府县藩三种制度,加贺藩也在那段时间当中改名为金泽藩。
从此开始逐渐将藩城版籍奉还。
直到一八七一年开始进行废藩置县,藩制也到止为止。
在统合藩制和县市制度的期间,不少藩的名字及领地,直到今时的东瀛岛国的行政区划,市的名字和县的范围的区域是一致的。
在江户时代,初期的武家诸法度规范“五万石以上石高的城主为大名”。
“五万石未满阵屋领主为小名”。
知行一万石以上者便称为大名;当时全日本有超过二百七十家大名,在江户幕府的统治体制下分为亲藩、谱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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