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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毕竟当年双方无数次的厮杀,真的太过熟悉了。
仔细的在路上勘察了一番,心中立马浮现了几个地方是前哨兵的必经之处,隐藏起来。
猜的没错,不到一天的时间,就来了两个前哨兵的探子,骑在马上,四处观察着。
这下好了,有马就方便许多,谢谢了。
趴在一个凹地,将弓箭上弦,到了李远现在的程度,只要稍微让他看上那么一眼,这两人就没跑了。
这二位精锐甚至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就被利箭迅速的射穿。
李远是一次射出四箭,不偏不倚,一人两箭。
就在这二人在马上即将倒地的一瞬间,李远双脚轻轻点地,已经迅速的跑到战马的身边。
利索的脱下前哨兵的衣服,哎呦我去,这股浓浓的膻味混杂着狐臭的味道,熏得脑瓜子嗡嗡的。
还得穿鞋啊,脚底板的伤经过这么长时间的调养也差不多了,可一脱鞋,更是熏了一个跟头。
日啊,当年在斥候组的宿舍里,兄弟们的脚丫子味道就够重的了,可比起这个真的差远了。
这帮子前哨兵是不是这辈子不洗澡和不洗衣服啊。
此时也顾不得了,两身衣服都脱下来,好在这二人都比李远魁梧一些,但差距不算太大,勉强算是合体吧。
捂着鼻子,深吸了两口气,硬着头皮才穿上衣服和鞋子,尤其是靴子里十分的湿滑,这感觉,真是够够的。
先这样吧,先走再说,要不用不了多长时间后续的人跟上就麻烦了。
武器就不用了,前哨兵用的一般以弯刀为主,力大者以狼牙棍棒,可李远用不惯。
不过马还是不错的,战马更要逃跑,被李远一手一个,拉住缰绳,直接将战马拽倒。
将杀气释放,两匹战马马上变得老老实实,站起身来,偎依在李远的身边。
贱胚子!
李远记得刚才路过的时候看到几匹野狼,便宜它们了,将尸首拉到野狼出没的地方,身上再多划几道口子,之后就躲在远处观望着。
没一会的功夫,闻到血腥味的野狼就蜂拥而至,没几下子,就将尸首撕碎,吞入肚子里。
这下好了,李远来的路上已经将血渍抹掉,即使前哨兵发现自己人已经死了,大概都会考虑是被野狼吞食了。
不过现在最主要的是先找个水泡子,把衣服和鞋简单洗一洗,李远心里实在是很别扭,太不舒服了。
穆雷必走燕然关,这是大周和突厥的唯一通道,必须选择一个合适的地方伏击。
李远只能在这周边游荡,像个孤魂野鬼一样。
躲,无尽的躲,躲离斥候组,因为在斥候组眼中李远是敌人,是通缉犯,更是大把的银子。
李远不怕,可燕然关里还有几千的斥候组,如果被发现,怎么办?
杀,不现实,杀不完的,也不忍心下手,他们都是精锐,是大周的第一道屏障,可以死在战场上,但不应该死在李远的手里。
躲离突厥人,这里是斥候组和前哨兵决一生死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