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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的阳光高高照耀着贫瘠的荒凉,崇山峻岭中,某个峭壁下,一堆篝火的灰烬已经冰凉,旁边是天然的一个岩壁内陷凹处,鼾声刚刚停止,一头熊迷迷糊糊地爬起来,仰起头,被阳光照得睁不开眼。
天永远亮的这么快,等熊睡够起来,又快晌午了!
一身装备都被埋在这附近,身上只留了那把从未使用过的驳壳枪,大手揉着惺忪的眼,糊里糊涂地纳着闷,刚才那是个什么鬼动静?轰隆一声,似乎在西边,似乎很遥远,山塌了还是天塌了?姥姥的鬼世道,睡个觉都不消停!
嘀咕着,从衣兜里掏出个防水油布包,一层层打开,露出一叠花花绿绿的钞票,丑陋熊眼立即幸福得眯成了一条缝。这次离开酒站前,悄悄揣出来一些积蓄以防万一。平时没时间出来,现在,为了掩护丫头,为了掩护同志们,毅然牺牲了自己,这由头伟大到不行不行的。
此刻,熊正在考虑,将来到底该说被河水冲去了下游,还是该说受伤昏迷被老乡救起?反正说迷路没找着酒站肯定不行!算了,到时候再说吧,现在紧要的是下一步该干什么?
带钱出来,是想下馆子。曾经,跟娘一起在城里疲惫地背着柴,闻到过饭馆门口的馋人香,可从没吃过馆子;那时就想,如果能砍光满山的柴,说不定可以领着娘一起去吃一顿……如果能实现这个宏伟理想,娘肯定会被气死的!
想到这里,熊看着大手中的钞票笑了,如今,至少不用担心娘生气了。
后来,丑陋的笑容逐渐消失,变成了丑陋的萧索,静静的,然后极其认真,极其小心地将钱再次包好,揣起来。
很怪,就这么一会儿的时间,熊忽然觉得……不再对没吃过的饭馆那么向往了。
“姥姥的!要吃馆子还得去县城,太远了!唉——先抓只鸡再说!”他对自己嘀咕着,像是给了自己一个借口,又像是在安慰自己。
……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那么罗富贵和徐小,有共同之处么?不知道。
罗富贵最羡慕的人是谁?不是胡义,也不是小红缨,更不是马良刘坚强和石成之流;他最羡慕的人,是徐小,因为徐小是个有娘管的孩子!
罗富贵对于徐小的喜欢,超越对小红缨,不是因为徐小坚强勇敢,更不是因为徐小最瘦弱,而是因为徐小孝顺他娘!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待角度,和衡量标准,罗富贵的标准,便是那一个‘孝’字,因为他认为自己是个不孝之人!他认为是他害死了自己的娘!
他的娘生生饿死在他的怀里,这是深深刻在他心底的殇!
熊向东走着,他给自己这个惬意的假期设定了第一个目标,落叶村。
之所以要去落叶村,不是因为那是李有德的窝,说报复李有德纯粹是熊的无耻借口,关键是因为落叶村富裕,富裕的地方才有鸡吃!
如今这个世道,富裕的村子可是罕见,落叶村为什么富裕?因为落叶村是个宗族式的村子,十个人九个姓李,全是本家。而李有德这个李家大树,对落叶村里的村民可不像别的村子那样苛捐杂税收租敛债,他是把全村都当成宗族亲人来管理的,由此才有李家民兵,由此才有李家大院。所以落叶村的村民一心只为姓李的,鬼子也好八路也罢全不待见,油盐不进抱成团。
五大憨粗个身板且不说,一身军装太显眼了,行头必须得换。罗富贵从落叶村和绿水铺之间的悬崖小道出山之后,先不急着往落叶村走,而是先找大路。不是这熊想劫道,而是他知道前一阵子有不少难民过境,病死饿死的人常有,顺着大路说不定能碰到倒毙的尸体,衣服当然就有了。
走了一段,路边见了尸体,可惜腐烂。
走了一段,又见了尸体,尚未腐烂,可惜已被前人剥得赤条条。
继续走着,心里犹豫这法子恐怕不行,全天下都穷透了,哪那么容易在路上捡死人衣服穿?指不定多少人捡呢,再这么光天化日走下去,万一碰到个路人,回头到鬼子那一告,不是等着挨抓么!
准备离开大路另想办法,忽然发现前面路边出现了两具尸体,破破烂烂的至少穿戴齐全。
来在路边尸体旁看,尸体貌似刚死去不久,破衣裳虽然不可能跟自己的大号身材相匹配,够凑合了,伸手就开扒。
“你……干什么呢?”一个苍老的声音虚弱响起。
“哎呀我个姥姥!”吓得罗富贵一屁股坐地上,瞪大了蛤蟆眼盯着面前的尸体看,什么动静都没有,明明死得透透了,鬼啊?
“咳……咳……”
这才发现,声音来自旁边的另一具尸体,不该说那是尸体,因为那老者正在痛苦地咳不出来。
“你……死了吗?”无错小说网不跳字。
“咳……我……正盼着死呢。”
“呃……你看我这……想换身衣裳穿呢,你……能做了他的主吗?”无错小说网不跳字。指着眼前的尸体,这熊呆呆征求那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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