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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贪,但我只是贪生,对钱财,我反倒一直没什么概念。悄悄告诉你,穷的时候,我甚至可以吃草过活。认识阿爹也是一场狗血的缘分,既然来了,也就好好干了,别无其他。”沈冥说起来满是辛酸泪。
“我看得出来,阿爹很喜欢你,你的心很干净,这是他一直教导我们的东西。他常说,‘手可以脏,但心一定要干净’,善恶有度,丧心者丧命也。’如果你是真心想干下去,我会帮你的。”玉簪如同一位知心的大姐姐。
“为什么对我这么好?那几个兄弟姐妹可都没说过这种话?”沈冥不解道。
“仅仅因为阿爹喜欢你,只要他喜欢的,我就有责任献给他,这是我的孝道。”玉簪笑着站起身来,“去洗澡了,我先洗,我会拿新毛巾和肥皂给你的,沐浴露不要用,不是我小气,只是有点点洁癖。”
沈冥不知道玉簪是怎么练就的,明明和自己不过刚刚认识一天,但相处起来就像相知相识了10年般的自然熟,没有半点尴尬或者生分。
或许蒙者就该具备这样的能力,唯有如此才能将周围的目光都集中在自己的身上,为同伴创造机会。
蒙者,一种不需要自己动手的贼,却是行动中最危险的角色,因为她完全暴露在目标的面前,一旦目标发现行动,也很有可能将其和贼联系在一起。
对付警察,蒙者还能打死不承认去硬撑,但面对像柳青城这样的地下皇帝,他根本不需要你去承认什么……生死只在一瞬间。
洗完澡的沈冥在沙发上久久无法入睡,空气里满是玉簪的气味,翻腾着沈冥脑海中的记忆,太多的如果充斥在大脑里。如果父母没死,如果自己参加了比赛,如果自己拿到冠军……但最可怕的如果是……如果在认识肖仪前见到玉簪呢?
沈冥涅槃十年学习如何控制情绪,但现在看来,他还需要继续学习……
清晨,魔都的阳光照射在沈冥的脸上没吵醒他,而是阳台上跑步机的声音吵醒了他。
“早。”看着走上前来的沈冥,玉簪微笑问候道。
“你精神真好,昨天2点多睡的,现在就训练?”沈冥看了看钟,7点不到。
“已经习惯了早起运动,闹钟一响就睡不着了。”玉簪的体型保持着这般完美是有原因的,“对了,我给你准备了一身衣服在洗手间里,换上了,你的名字现在叫赵二狗,别忘记了。”
“你们真会取名字。”沈冥在昨天他们选定这个名字时就表示过抗议,但抗议无效而已。
虽然沈冥平常没少穿女人准备的衣服,但他发誓这绝对是他穿过最恶心的。这是一套军绿色的长衫长裤,上面厚重的灰尘,还有补丁,让沈冥怀疑这衣服估计比自己年纪还大,或许是陪葬品,不然怎么解释这么多的土?
配上解放牌军绿色的橡胶鞋,直接去工地就能搬砖了,工头都不带点名的。
算玉簪有点良心,没给他配个绿帽子,不然沈冥真要怨念死了。
走出了洗手间,运动结束的玉簪也来到了他的面前,“不错,挺合身的,头发再乱一点,脸太干净了。”
玉簪边说边伸手将他的头发一阵揉搓,变成鸡窝才收手。
“我说你们不会非要玩坏我才甘心吧?”沈冥都有点不想继续了。
“你坚强着呢,哪那么容易玩坏!”玉簪轻轻捶了一下沈冥的胸口,“等我洗个澡,马上出门。”
稍晚些时候,白色的奥迪TT驶离了停车场,向着魔都城中的茶社开去。
玉簪经营的茶社是3个月前刚刚盘下的,名字叫“慧娴雅境”。这是座经营已经有10年的茶社,不过生意一直不好,直到玉簪将其盘下。玉簪对外行动的名字叫“若楠”,是远近闻名的茶艺师,借助天乐的网络,让茶社生意好起来一点不难,难得是怎么钓上柳青城这条大鱼。
当初钓鱼行动时玉簪完全是独立行动的。玉簪得知柳青城喜欢逛茶市,就特意到茶市去碰他,因为柳青城被一个茶商忽悠差点买了一块7年的老班章普洱茶饼,价值3万。玉簪从旁言之,此饼味已变,内部恐有霉点。
茶商为此和玉簪吵了起来,一副恨不得要生吞活剥了玉簪的样子。玉簪虽百般忍让,但老板依然不依不饶,都快动手了。
就在这是,柳青城拿起撬柄刀,一下将三万的茶饼给开了膛,老板还来不及心疼,看见那茶饼中不过小拇指甲盖大小的霉点冷汗都下来了。
后来,柳青城自然只到玉簪的茶社喝茶了,而那老板,连同他的店,从魔都的地界彻底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