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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大爷看着眼前这张清秀的脸,似乎依旧没能认出来。
他没有过目不忘的本领,而刘斯利也没有让人看一眼便难以忘怀的特征。
“当时我站在您旁边,然后您说那个女孩是‘金花婆婆’的什么孙女,还有印象吗?”
“金花婆婆”这个词倒是比刘斯利这张脸要管用,老大爷顿时微微睁大了眼睛,眼角的皱纹随之消失无踪。
“金花婆婆……你说金花婆婆?”
刘斯利表示确认地微微点头。
“有好多年没有听过这个名字了……你们在找她?”
“我们在找那个叫白晓芙的女孩,但或许需要先找到‘金花婆婆’。”
老大爷恍然,“哦,原来那真的是金花婆婆的侄孙女,叫白晓芙啊……”
他转而露出难为情的神色来,“那个,我认识的字没几个,所以不知道你们说的那个名字……”
话音未落,他又停了下来,“奇怪了,我怎么记得金花婆婆是喊她‘小珊’……”
池星星追问道:“‘小珊’?您确定看到寻人启事上的是您认识的那个女孩吗?”
说完,他想起了什么,摸索着口袋掏出手机翻找起来。
他找出那张当年印在寻人启事上白晓芙的照片,调高了屏幕亮度后,递了过去。
老大爷慌慌张张地把手往衣服上抹了抹,却发现衣服和自己的手差不多脏。
“没事,您就这样拿着看。”
闻言,他这才局促地接过手机,只用两根手指捏着边框以尽量减少接触的面积,往远处伸去,眯着眼睛看了起来。
“应该没错,跟小珊那孩子长得差不多。”
池星星面露喜色,极力克制激动不已的内心。
这么多年过去了,终于有人确定无疑曾见过失踪后的白晓芙了。
“那么,您对金花婆婆和小珊的事了解多少?”
老大爷焦躁不安的脚趾终于消停下来,像是半插进沙子里的黑色岩石般,柔软的细沙覆盖其上。
在连绵不绝的海浪声中,他向一坐一蹲的两个年轻人娓娓道来一段陈年旧事。
老大爷姓傅名大福,现年七十三岁。自三十年前开始流浪拾荒生活。
在海滨路救助站安顿下来之前,他几乎没在同一个地方稳定长待超过五年时间。
十二年前,是他流浪到友谊街附近的第三个年头。
他白天拖着一个蛇皮袋子,在附近的街道四处翻找可以卖钱的空瓶空罐、纸箱之类的废品,到了晚上,就睡在当地流浪拾荒人员聚集地附近自搭的木棚下。
每隔一到两天,他便会拖着捡拾而来并分类装好的废品前去最近的废品站——清浪废品回收站,再用卖废品的钱购置刚好够填饱肚子的食物。
时间一长,就与附近的流浪拾荒者以及废品站的老板都混熟了,周边的人都开始“钝脚趾”、“钝脚趾”地喊他。
他对于这个带有嘲讽或揭短意味的称呼毫不介意,不论谁这么喊他,他都会应声。
在当时众多的拾荒流浪者当中,其中最令他印象深刻的,便是金花婆婆。
金花婆婆这个名字也是从别人口中传到他那儿的,拾荒者之间,几乎谁也不知道谁的本名。
金花婆婆的条件要比他好上许多,有一间以极低价格租下的破旧小茅屋,还有一台破破烂烂但凑合能用的小三轮车,在拾荒者当中已属于拥有“豪宅豪车”,令人好生羡慕的主。
总之金花婆婆三餐温饱有瓦遮头,不似他那样风餐露宿。
两人一直只是点头之交淡如水,因此他一直以为金花婆婆也像他那样只身一人,白天捡废品,傍晚再把废品用小三轮车拉到废品站去卖钱。
直到有一次,两人在废品站遇上了,他才终于有机会窥见金花婆婆真实生活的部分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