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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杨风迟疑模样,陈半仙推了推鼻梁上的蛤蟆镜。
然后,捋了捋鼻子下面的倒八字胡,贼兮兮的笑道;“小师傅,有句话说得好,不听老子言,吃亏在眼前,我陈半仙这辈子走遍天涯海角,从来没认过干儿子,觉得你有缘,才破天荒了这么一回,所以,小师傅,在我陈半仙没有改变主意之前,你最好快答应,否则,连后悔都会来不及,可别怪本仙没有提醒你。”
“……昂……这~”
杨风从小到大是个吃软不吃硬的硬骨头。
不怕人家来硬的,就怕来软的。
因此,在这个老神棍的‘好言相劝’之下,他发现自己居然有点过意不去的用直接表达的方式来拒绝了。
“小师傅,俗话说的好,过了这个村,就没有那个店,我陈半仙言尽于此,你自个好好琢磨琢磨吧!~”
“大仙,我~”
就在杨风横了横心,准备直接拒绝这个老神棍的企图时~
突然,有人在喊他。
“风大侠。”
声音很耳熟。
杨风循声一看。
原来,是同村的发小胡咬金在喊自己。
胡咬金也是1979年出生的,比杨风大了几个月,个子比杨风要矮一点,身材比杨风胖了很多,尤其是肚子,跟只大蛤蟆似的圆溜溜的。
这家伙推着一辆‘凤凰牌’载重单车,打扮得很拉风,穿着一件发皱的白色短袖衬衫,下一条灰色的西装中裤,脚上是一双湘色的带子凉鞋,脖子上打着一根蓝色的领带,发型则是这个年代最流行的‘中分’。
不过,他的‘中分’瞧上去倒更像是‘茶壶盖’。
总体说来,样子是要土不土,要洋不洋。
“胡咬金,你今天不要念书么?”杨风感到有点奇怪的看着胡咬金。
他和胡咬金不但是同村,还是从小学到初中的同学。
因为种种原因,杨风初三没念完,就辍学了。
而这个胡咬金现在还在念书。
直到念完了初中,因为升学考试的成绩太差了,他才没有继续念。
后来,胡咬金去当了两年义务兵。
退伍之后,在粤省打工,一直从事保安行业。
“不要念。”胡咬金将单车后面的撑子打起来。
“今天又不是周末,你怎么会不要念书?”杨风有点纳闷。
“风大侠,你理解错了,我老胡的意思是;李海吾不要我去念书。”
“李海吾不让你去学校上课?他凭什么?他虽然是班主任?可有什么资格不准一个学生去学校里上课?”杨风问胡咬金,因为,在辍学之前,李海吾也是他的班主任。
“唉,还不是因为我老胡写小说被发现了的事情。”胡咬金皱着眉头,轻轻叹道。
“写小说?”杨风想了起来,胡咬金这家伙有个业余爱好,喜欢写小说。
怎么说呢?
这个大胖子,从小就喜欢看小说,最喜欢看武侠小说,尤其是古龙的作品,他是如痴如醉。
初中一年级开始,就自己动手写。
自然,写的也是武侠小说。
他最大的梦想是成为像‘古龙’那样出名的武侠小说家。
问题是,他写的小说狗屁不通。
而且错别字一大堆。
恐怕除了他自己之外,世界上再也没人看得懂。
可这家伙却总认为自己的小说写的非常棒。
而且他还认为,将来,自己也会像偶像古龙一样,闻名遐迩,火遍整个华人圈。
在这种情况下,这个死胖子不管是学校里,还是放学后回家,就是写武侠小说。
连家庭作业都从来不写。
在上课的时候,也从不认真听老师讲课,而是专心专一写他的武侠小说。
因为这事,胡咬金没少挨批评。
不管是班主任,还是几何老师,或者是物理老师,美术老师,音乐老师,化学老师,等等,都没少批评过他。
但他依然是屡教不改,继续津津有味的写他的武侠小说。
杨风记得,胡咬金在学校里,当时写的好像是什么《老李飞刀》来的。
每次胡咬金写完之后,还喜欢拿给他看,让他评价。
正因为如此,胡咬金在学校里念书除了‘胖子’这个外号之外,还有另外一个外号,叫‘武侠小说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