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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皮抽着一根‘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雪茄,一边冷冷盯着杨风,面无表情。
这混蛋的个子不高,才160。
但长得很结实,轮廓分明。
由于皮肤黝黑,因此,大家都喊他‘黑皮’。
这个年代,这傻吊的这身打扮确实很拉风。
连杨风这个重生者都不得不这么认为。
只见他戴着一副大框的墨镜,穿着一件花花绿绿的短袖衬衫,下面是一条蓝色的喇叭裤,脚上穿的是一双褐色的尖头皮鞋,头发则是这个年代最为流行的中分发型,上面打着少许的摩丝,脖子上面挂着一条金色的粗项链,足足有拇指那么粗,手上也戴着一个金色的大戒指,看上去起码有上千克。
看上去是既十分的洋气,十分的霸气。
只是这些焕发着金色光泽的项链和戒指究竟是真金还只是镀金,那就不得而知了。
……
被前呼后拥的黑皮面无表情的抽着雪茄。
他一言不发,冷冷的盯着杨风。
他身后的山猴子则捂着脸,又怯又恨的看着杨风。
“黑哥。”山猴子终于开口了。
他捂着脸,怯怯的对黑皮说;“黑哥,就是他,就是这个小子,不但不交保护费,还动手打了我们,而且,当我们把你的大名报出来之后,他反而下手更狠,并且嘴里还说,老子打的就是黑皮这傻吊的人。”
“他真的会武功?”
“真的会武功,黑哥,您想想,他要不会武功的话,我们几个,怎么会输得这么惨。”
“他真的是这么说的?说他打的就是我黑皮的人?”
“真的是这么说的,黑哥,您要不相信,我山猴子马上就对天发誓给你看。”
山猴子一边说,一边做着要对天发誓的样子。
“不用了,山猴子,我相信你。”黑皮轻轻道。
然后,他将手里的雪茄吧嗒两口,狠狠扔在地上。
接着,伸出脚,狠狠的碾了碾。
然后再狠狠的盯着杨风。
这混蛋的种种狠劲,仿佛是故意在秀给杨风看似的。
“秀你妹,傻吊。”杨风暗骂。
作为一个重生者,杨风从心底里瞧不起这种人。
不过,杨风虽然表面上不屑一顾,但心里也不敢太大意。
要知道,在陈家桥街上,黑皮可不是一般的小混混,而是属于一个大咖级别的人物。
1995年,这狗日的还不到二十岁。
年纪虽小,但在陈家桥街上却是响当当了。
就连在陈家桥街上大名鼎鼎的‘东北虎’,有时候也不得不顾忌。
为什么这混蛋这么拽?
主要是有以下两大原因。
一;这混蛋打架很凶,下手很狠。
打人的时候,往死里打。
要知道,在道上混,这点尤为重要。
因为,打架很狠,人家才服你。
而你在这个圈子里,才说得上话。
如果连只鸡都不敢杀,那人家如何怕你?道上的兄弟们如何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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