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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把苟氏他们担心坏了。
吴建波赶紧拉着小玲的手,“玲玲,不要走!我会娶你的,真的,妈,你说是不是呀?”
吴建波赶紧看向了苟氏。
苟氏为了哄好这个城里来的儿媳妇儿,也是一脸讨好,“是啊,小玲,你别着急,我们家是真心要娶你的!”
“那你们还吵什么?”小玲嘀咕。
杨水水被她恶心到了,真是太做作了。
而且她还观察到,这个小玲的手背上,竟然有纹身!
纹了一朵玫瑰花。
在这个年代,又是在乡下,有纹身的人可不多啊!
哪怕是在镇上,能见到纹身的也是屈指可数。
若是人身上有纹身的话,一般都是社会上的混子,给人感觉不伦不类。
反正现在还没有特别开放,这个小玲看来,可不是一般的女孩儿。
吴建波也不知道怎么勾搭上的。
苟氏担心自己成立的儿媳妇跑了,现在态度更加的坚决。
“就这样决定了,明年,静玉不去念书了,这笔钱留下来办婚礼,女孩子总是要嫁人的,少读点书,又不会死人,读那么多书做什么?将来有什么出息?老头子,你说呢?”苟氏看向了吴老头儿。
吴老头儿也是和护短的,一直以来都对苟氏言听计从。
爱屋及乌,他当然也是宠爱小儿子了。
“建华啊,你妈说得对,女孩子读那么多书做什么?又不是不让你们家吴天读书,静玉就别上学了,先要解决你弟弟的婚事要紧啊!”吴老头儿也劝说。
现在农村娶个媳妇儿特别难,首先彩礼钱就要很多。
加上办婚礼等等,都是要血亏一大笔钱。
苟氏和吴老头儿都觉得,要是自己的儿子娶了一个城里的儿媳妇儿,到时候她在村里面也有面子。
觉得她家儿子本事儿大,自己脸上有光。
所以极力想要将小玲给娶进门。
杨水水听到苟氏的话,她也气得不行,更别说吴婶子了。
“吴奶奶,我想要问你一下,这些年,家里的钱都是谁赚的?”杨水水询问。
苟氏看了一眼杨水水,不屑地说了一句,“跟你有什么关系?小孩子家的,别管大人的事儿,你赶紧一边儿搓泥吧去!”
吴叔老实,一直一言不发。
吴婶子这时说道:“我来说吧,这些年,家里的钱,都是我们夫妻俩挣的,孩子他爸在杨大哥家干活,每个月的工钱,都是上交了的,家里的地,基本上也是我一个人种的,粮食那些卖了,我也上交了,我们夫妻俩出钱出力,现在连女儿的学费还要给我省下来,天底下哪儿有这样的道理!”
“再看看小叔,他已经二十四了,这些年在外面,没拿过一分钱给家里,爸,你们摸着自己的良心好好想想,你们这样公平吗?”
苟氏却不以为然,她继续说:“我们是当父母的,现在是我们当家,你们的钱就该上交,至于建波,他这不是还没成家吗?你们哥嫂帮衬一下有什么?你们还计较这些?你们才要抹着良心好好想想,这样做对吗?你们是兄长,是嫂子,长兄如父,长嫂如母,这都是你们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