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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复一日的枯燥生活,逐渐让明非产生了厌倦,人总是这样,得不到时万般追求,得到了却发现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美好。之后又会去追求新的东西,所以人的一生总是在不断追求。在不断追求中,生命才会产生意义,文明才得以进步。
仅仅是两天时间,自己家大片的田地都被勤劳的村民们种好了,乐呵的汉子们在道别后都各自匆忙的赶回自己家中的田地,毕竟自己家的庄稼也同样不能荒废。
当然,这两天的播种还只是第一步,等稻苗长出后还要进行移栽,也就是插秧,到时候村民们还会在牛二的带领下上山,完成后面的劳作。
对于牛二和村民,明非很是放心。这些天里,牛二会不时的来到山上帮他照看稻苗,就像对待自己家的一样。
每次牛二来时,明非都会叫他到家中吃饭。由于明非如今口袋中有了银子,吃食自然不在话下,也不用上山打猎了,牛二每次都会在他的热情款待下饱腹一顿。
用牛二的话来说,平时在家里都吃不饱,生怕吃了上顿就没有了下顿,对待粮食格外的珍惜。
这一来二去,二人的关系也就熟络了起来,牛二对明非的田地照看的更勤,甚至压根都不需要明非亲自操心。
如此一来,明非就能专心致志的做自己的事。
他屋中桌上摆满了厚厚的麻纸,在思虑再三之后,他还是准备用文人的方式来挣钱,那就是写书。
写什么书呢,自己肯定没有这个本事的,那就抄袭,哦不,那就借鉴。
本来元清时期才有的小说,他打算把时间提前了。小说中最著名的不过四大名著,红楼梦他只看过一遍,不是他喜欢的类型,水浒传和西游记的背景一个是宋一个是唐。
这两个朝代一个在未来一个正在进行,当然是不合适的。所以三国演义就成了最好的选择,况且三国演义他看了不下于十遍,影视剧也看过好几遍,所以之中的情节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
“对不起了,罗贯中大大。”他喃喃道。
他拿起笔,如今已经写到了张飞怒鞭督邮了,虽记得情节,但是毕竟文笔比较拙劣,虽比不上原著,但读一读好歹也不算太差。
他打算用手中剩下的银两去坊市中开一家书馆,用连载的方式去刊登这本书。
不过这种营销方式太前卫了,不知道能不能适合现在的时代。
另一个棘手的问题就是钱的问题,如今手中还有几十两银子,对于在长安城中开一个铺面还要差的远,他打听过了,长安城一个铺面至少也都要将近两百贯钱,也就是两百两银子。
这么多银子可去哪里弄呀……
正忧愁之时,许多天不见的武珝和灵儿小丫环再次登门。
见到武珝,明非似乎看到了白花花的银子,好歹也是得到两代帝王青睐的人,这点银子应该不在话下吧。
“明公子这是在做什么?”
今日的武珝,身着一身素色长衣,颜色很淡,日光之下,皮肤白若霜雪,瓜子脸上凤眸微眯,端庄秀丽中,给人一种出水芙蓉的纯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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