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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林逸摇摇头,晃了晃酒杯。
“我们是北方人,喝不惯黄酒。因为它有特别的苦味,哪怕是加了冰糖还用热水温过,苦味还是在。汉奸就是汉奸,粉饰成仁人志士,有朝一日还是会做汉奸。你说的,我都知道。所以,你准备什么时候动手?”
刘琛为林逸又倒了一杯酒,沉思道:“我琢磨了一个下午,有两个选择。一种是待我伤好,大概一两个月之后。另一种,是在公开授勋时。”
话没说透,但林逸明白他的意思。
很多人有一种奇怪的心理,那就是给别人提供选择时,会下意识将自己所期待的选项放在最后。
这是刘琛教过林逸的一个小技巧。
公开授勋是在六日后的元旦。
要想在那时动手,显然不该是刘琛去。
“罗夏,会死在授勋仪式上,像一个警示。就像当年川本一样,在众目睽睽下。”
林逸毫不迟疑,作出了自己的选择。
既然刘琛想,他愿意尽全力去帮。
冬日,温过的黄酒加了冰糖,最暖人心。
兄弟,两肋插刀从不需多言,胜过生死。
晚夜,无月的星空少了亮光,归人独行。
林家,申城的新贵豪门,凭借LIN这一贵族新宠,闻名商界。
但真正的老牌豪门都知道,LIN,绝不是林家的根基。
他家的根基,只有一个,或者说一个人。
林逸。
戴春雨的心腹,在申筹备新系统以来,屡立战功,成为政界顶顶有名的红人。甚至有传言,他的简历被某校长亲自翻阅,夸了句人杰。
便是这一句人杰,让整个申城,没人敢抢LIN的风头。
林志深知这一点,更晓得林逸做到这一步的难处。
所以每次他晚归,林志都会点灯等候。
“大哥,你回来了?”
林逸在路上边走变想,要在众目睽睽下要杀一个人,绝不简单,用毒、枪击、爆炸、飞镖……林逸的脑中想过每一种可能。
不知不觉,到家时已经半夜。
“林志,你还没睡?你现在最重要的是读书和接好家业,以后不用等我等到这么晚。”
嘴上这么说,林逸还是递过一份夜宵,很普通的夜市小吃。
无他,林志就爱吃这些。
“没事,你不回来,我们不放心。”林志接过小吃,看着大哥面露愁容,“你不是去刘琛哥吃饭了吗?怎么,没吃开心?”
“没事,我先休息了,不是什么大事。”
“要不大哥也跟我说说,打虎亲兄弟,遇到事,我也能帮你参谋参谋。家里要说功夫,那你是第一,可要说脑子,那可得是我。”
亲兄弟,总能看出另一个的愁绪。
看着林志比自己还高的个头,一双眼炯炯有神,透着帮忙的欲望。林逸忽然在心中闪过新的念头。
或许,可以试着让林志参与一点,权当长长见识。
毕竟,他当年就差不多是这个年纪,在刘琛的帮助下执行了那场刺杀。
“走,去我房间吧。”
秉烛夜话,夜市小吃的烟火气弥散。
夜市,给饥肠辘辘的晚归客,给笙箫散场的浪荡子,卖相或许不是第一位,重油重盐重味,以最粗暴的方式撕扯出味蕾的食欲。
一边吃,一边说。待林逸说完,只看到眉头紧皱的林志。
“大哥,现在反悔还来得及吗?别趟这个水,就当一切你丝毫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