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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阳承诺,谁能把谢淑敏给请出来,他送一只包包,另外今晚大家的花费他也全部买单,但现在看来,泡汤了。
谢淑敏这个女孩,很有点食古不化老顽固的感觉。
她不爱逛街,不吃零食,不买包包,也不喜欢圈内的聚会,甚至只用最便宜的那些护肤品和化妆品,大家都说她像个修女。
她最喜欢的事,目前已知就一样:存钱。
她是一向能飞就飞,从不请假,基本上是把业务范围内的每一点钱都赚着了,偏偏又不花,就知道存起来。
但你说她爱财吧,张阳那明显是白马王子级别的,人长得帅也就罢了,据说家里还很有钱,但偏偏,她对人家张阳摆明车马的追求,却从来都是直接拒绝,别管怎么纠缠,顶天了就是怠答不理的直接走开。
很邪门一个女孩。
谢淑敏头也不回地走进酒店,当然不知道同机组的同事们心里有多失望,凭证件到前台办了入住,还特意要了一间目前没人,她拉着行李箱上楼,进了房间之后先下意识地检查了一遍,确认没问题,然后才进去洗澡。
洗完澡出来,就瘫在小沙发上,开始走神。
最近她经常就这样一个人坐着走神,短则一二十分钟,长则两三个小时。
这一次倒是短,也不知道有没有十分钟,她就忽然被转动的门把手给惊醒了,门一开,进来一个高个子的大妞儿,“哈,淑敏姐,没想到吧,我又来了!”
谢淑敏愣了一下,旋即失笑,语气中倒是有着对很多同事不曾有的亲热,“赶紧关门!……你怎么知道我住这间的?”
女孩的个子明显比谢淑敏还要高了好几公分,哪怕穿着平跟鞋,也显得格外的高,她整个人从脸到脚脖子,都异常的白,白到隐隐有些发光,甚至是让谢淑敏都有些自惭形秽,觉得只有大姐才能跟她比一比的那种程度。
她是另外一个机组的,但大家都是新人,都飞国内航线,一个月总能有几次交叉的机会,航空公司安排给内部的空乘人员入住的酒店,都是一间卧室两张床的标准间,而两个人自从三个月以前偶然住到一间房里之后,就逐渐认识了。
这女孩叫夏晶晶,跟谢淑敏同岁,但小了一个来月,人很单纯,在谢淑敏看来,甚至是属于傻乎乎的懵懂无知那种,自从认识之后,谢淑敏下意识地有点照顾她,她也格外的黏着谢淑敏,有机会就要住到一个房间里去。
她回身关了门,行李箱随意地推开,“跟前台熟了呀,多叫几声姐姐哥哥嘛,他们就告诉我你在哪个房间了!”一派天真可爱的模样。
谢淑敏觉得她简直乖巧可爱到像一只小白兔。
还直接走过来撒娇,“姐姐抱抱!”
谢淑敏嫌弃她,笑着推开,“别闹,洗澡去!”
她脆生生地答应一声,但忽然又回过神来,“啊,等一下,我得先把我家正华贴好。”
谢淑敏懵了一下。
一瞬间,还以为时空转移了。
好像自己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
等她回过神来时,夏晶晶已经跑去打开了自己的拉杆箱,从里面拿了一张明星海报出来,装的时候是折起来的,她小心地展开,凑近了,虚空里亲一口,然后熟练地从拉杆箱里又摸出一个塑料的小盒子,打开来,全是图钉。
比量着床头的位置,她很快选好了位置,把海报放周正了,徒手摁图钉。
“怎么样?我的新偶像,叫徐正华,帅不帅?”
她得意地回头看向自己心目中的大姐姐谢淑敏,却发现她有点惊愕的样子,死死地盯着墙上的海报。
“是吧?震惊了吧?我以前也不相信,世界上怎么会有那么帅的男人!”
夏晶晶极为得意,又嘟起嘴,虚空里亲了一下。
宣传画报上,那个熟悉的大男孩歪戴着鸭舌帽,穿一身牛仔装,眼神儿有点混不吝的匪气,笑容也有点痞,没有自己记忆中的那一抹阳光气质,但却毫无疑问更帅了,至少是更吸引女孩子了。
谢淑敏就这么痴痴地看着他,浑然没听到夏晶晶又说了些什么。
已经又有小一百天没有任何联系了,这家伙这次明显比过去的任何一次更犟,一直都没给自己打过哪怕一次电话。
当然,他的动向自己还是很清楚的。
每隔两三天,赶上落地休息的时候,总要给大姐和家里各打一次电话,每次都理所当然地收到他的最新讯息,和一大通的埋怨。
最近的一次是大姐说的,他的首张单曲碟卖的很好,他的那首叫《爱的初体验》的歌,下周很可能会上一个叫什么东方之声的榜单,如果上去了,就算是更红了——可惜做空乘的人,居无定所,走到哪里都是睡酒店,大姐说想要给寄过来一份,自己也没个地址可以填。
这次可以休一整天,她本打算待会儿晚饭后去市区里随便逛逛,买一张他那个CD,顺带给他看一件呢子大衣什么的,买了给大姐寄去,却没想到,人还在酒店,他居然已经被一个追星追得有点疯狂的小傻妞,给挂到墙上了。
仔细看,海报上的他,手腕上带的那只表,应该还是他高二那时候自己送给他的那块电子表——真的蛮旧了,也不知道现在还能不能用。
“真傻!就不会自己换块表?都那么有钱了还抠!傻瓜!”
她笑着喃喃自语。
等到夏晶晶从洗手间哼着歌出来,她指着海报问她,“你就那么喜欢他?”
夏晶晶立马来了精神,身体乳也不着急擦了,快步过来,两眼放光,“你没听过他的歌吧?可好听了!叫《爱的初体验》,我包里就有,待会儿给你听!我大前天和前天休了两天,回到家之后,我妹妹疯狂的给我推荐他,我一看海报,我的天哪,简直就是我的梦中情郎!再一听歌,太好听了,所以我就决定了,以后他就是莪的梦中情人了!”
谢淑敏不由失笑,“你以前不是喜欢那个……”
“赵去病?”
“嗯,对呀!怎么?不喜欢那个了?”
“不喜欢啦,我把他抛弃了!没我家正华帅,还没我家正华显得阳刚!”
谢淑敏又笑,“他……现在很红吧?”
夏晶晶毫不犹豫地点头,“红!红到了不得!反正我回家那一天半,往大街上一走,所有唱片店,几乎全都在放他这首歌!老板要是不放这首歌,就会有女孩子过去问老板,你为什么不放《爱的初体验》?老板就换碟了……”
说话的工夫,夏晶晶打完身体乳,小跑过去,翻出她的随身CD机来,献媚一样地跑过来,“淑敏姐,你听听,听听嘛!我最近几天只要有功夫,就在听!你听听,真的很好听的!”
谢淑敏没有像以前那样推拒,反倒接过来,戴上了耳机。
她对音乐没什么感觉,甚至可以说是没什么兴趣,她知道自己家里人其实都这样,天生的就对音乐方面没有什么感知似的。
听吧,也能听,唱吧,甚至也不怎么跑调,能跟大家差不多的唱,但的确就是对这些东西不怎么上心,更谈不上什么热爱。
所以从不追星。
就算是喜欢弹钢琴的人,其实也只是喜欢弹钢琴的那个人而已。
戴上耳机,音乐很快就响起来。
是他的声音——
“如果说你要离开我,
请诚实点来告诉我,
不要偷偷摸摸的走,
像上次一样等半年。
如果说你真的要走,
把我的相片还给我,
在你身上也没有用,
我可以还给我妈妈。
什么天长地久,
只是随便说说,
你爱我哪一点,
你也说不出口。
你认识了帅哥,
就把我丢一旁,
天气热的夏天,
心像寒冷冬夜。……”
胡说八道,我才没有要离开你,是你,老想让我按照你的要求去做,可是……
是的,自己已经是知道的。大姐说,她给他做的账,他今年到现在已经是挣了一千多万了,明年很可能会挣几千万——搁在过去,实在是想都不敢想的数字。
而毫无疑问,自己当初的坚持,似乎已经失去了意义。
但他却并不愿意给自己打一个电话,哪怕是劈头盖脸训自己一顿呢!
只需要他一个电话打过来,自己估计就坚持不下去了,就乖乖地像一只其实很恋家的小鸟一样,飞到他给自己搭建好的窝里去了。
但他就是不肯打电话来。
这个犟种!
那我也不给你打,要犟大家一起犟!
从小到大那么多年,我还没输过!
“姐,姐……淑敏姐……”
忽然被大力的摇晃,谢淑敏一下子醒过神来,匆忙摘掉耳机,“啊?怎么了?”
小白兔一脸惊讶地看着自己,“你……你怎么哭了?”
谢淑敏愣了一下,抬手一抹,竟真的摸到了满脸的泪水。
“呃……”
“这首歌……就那么打动你吗?”
夏晶晶有些惊讶地问。
她的确是很喜欢这首《爱的初体验》,也超级喜欢徐正华,但即便如此,她依然不觉得《爱的初体验》能让人听到泪流满面的程度!
这是一首很轻快的歌好不好?
哪有人会听哭的!
大家只会听着很嗨,甚至很想跳舞啊!
谢淑敏背过身去,快速地在脸上抹了几把,擦掉那不知道什么时候流出来的眼泪,再回过头的时候,已经换上笑脸,“喜欢他?想见见真人吗?”
小白兔愣了一下,“谁?徐正华?那……想啊!当然想啊!做梦都想!”
谢淑敏笑了笑,忽然起身,走到电话前,直接拿起话筒,手指飞快地按下一连串的数字,片刻后,电话通了,那边响起等待接通的嘟嘟声,她把话筒递给傻乎乎的小白兔,“呶,电话那头就是他,说吧,说你想跟他见面。”
小白兔愣愣的,不知道谢淑敏这是发了什么疯,但还是听话地接过话筒,正好那边接听了,传来一个很有磁性的男孩子的声音,“喂?哪位?”
肯定不会是徐正华,像他这种大明星,哪可能是随便谁都能知道号码的?
但是无所谓了,疯狂一把也蛮有意思的。
“喂,徐正华我爱你!哈哈哈哈……”
电话那头沉默片刻,随后滴的一声,电话挂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