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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命的特定时段,我们习惯于开始寻找一个可以安家落户的地方。出于这样的原因,我把房子周围一二十英里以内的乡野都大规模地考察了一番。我在幻想中已经把那里的田园逐一买了下来,因为要买下所有田园,所以它们的价格我都已经摸清。我徜徉在一个农民的地头上,品尝他的野苹果,与他聊一聊日常生活,再让他随意开个价儿,我会按照他开的价位把它买下来,心里却想以后再随便开个价把它抵押给他,甚至支付给他更多的钱—
我买下了一切,只是没有签
订一纸契约
—
而是把和他之间的对话看做是我们的契约,我这个人很喜欢聊天
—
我耕耘了那片土地,而且我认为在某种程度上,我耕耘了他的心田,如果我享受够了这种乐趣,我就会满足地离去,以便让他继续耕种下去。这种经营方式,竟让我的朋友们误以为我是一个地产商。实际上我无论住在哪里,都能生存下去,而且我无论到哪里,哪里的风景都会因为我而发光。房屋,仅仅是一个座位而已—
倘若
这个座位位于乡间就更棒了。我发现很多房屋的位置,仿佛都不易快速地加以改进,有人会认为房屋离村子太远,可是我觉得村子倒是离它太远了点。我会说,不错,我可以在这里居住。于是我就在那里过一小时的生活,或是一个夏天,一个冬天。我看见岁月悄无声息地流逝,走过了冬天,迎来了春天。这一地区的居民,无论他们未来打算把房子建在何处,都可以肯定的是,曾经有人早于他们在这儿生活过。
只需一个下午,我就能把田地改造为果园、树林和农场,并且决定门前应该保留哪些秀丽的橡树或松树,而且也为每一棵枯掉的树木找到了最好的用途。之后,我就不会大动干戈,随它去了,宛如休耕了似的。
一个人勇于舍弃的东西越多,他就越富有。
我的思绪越飘越远,甚至有时我会想象有几处田园的主人会拒绝我的要求,不愿意转让给我。被拒绝正合我意呢,而我也从来没有因为实际的占有农场,而把自己搞得焦头烂额、吃尽苦头。在那次即将实际占有田园的时候—就是我购买霍乐威尔那个地方的时候,我甚至都已经选好了种子,准备好了木料,并制作了一架手推车,来加快这件事情的进度。但是在田园的主人正准备和我签订一纸契约的时候,他的妻子—所有的男人都有一个妻子—突然改变心意,说要保留她的田产。他提出赔偿我10美元的条件,之前的约定无效。现在说句实在话,我当时口袋里只有10美分,要计算清楚我到底是一个拥有10美分的人,还是一间田园,或是10美元,甚至拥有上述的这一切,这都超过了我计算数字的能力。无论如何,我退给了田园主人那10美元,也退还了那个田园,因为这一次我已经走得太远了。可以说,我是非常大方了,我根据我买时的价格,按原价再转让给他,又因为他并不是很富裕,还加送了他10美元,但我保留了我的10美分和种子,还有备而未用的手推车的木料。因此,我觉得我手中财产很多,并且这样做之后并无损于我的穷困。甚至那个地方的景色,我也保留在了脑海中,后来我每年都会获得丰收,却不需要用手推车来运走。关于那田园的景色—
我君临天下考察一切,如一个君主,谁也不无法剥夺我的权利。1
1.作者是英国诗人库伯(1731-1800)。
我经常碰到一位诗人,他在欣赏过一片田园美景中的最佳的景色之后,就会绝尘而去。那些偏执的农民还以为他带走的只是几个野苹果而已。实际上,诗人早已把他的田园谱成一首诗,而且许多年之后,农民仍不知晓这件事。诗就如一道令人羡慕的无形的篱笆,已经把田园包围住了,并且挤出了它的牛乳,提炼出了奶油,然后把全部的奶油都拿走了,只给农民留下了去掉奶油的奶水。
在我看来,霍乐威尔田园的真正动人之处在于它的幽深寂静。田园距离村子有2英里远,距离最近的邻居有半英里远,而且中间有一大片土地把它和公路隔开;它紧挨着一条河流,据田园的主人说,因为这条河的缘故,常常会有雾升起,这样春天就不会再降霜了,对这我倒不是很介意;田园的农舍和草屋笼罩着一层灰暗而颓废的神色,加上零落颓败的篱笆,宛如在我和之前的住户之间,隔开了无尽的岁月;还有田园里的苹果树,树身已空,苔藓遍布,兔子咬过的痕迹清晰可辨,由此可以想象出我的一些邻居是什么样子的;但于我最重要的还是那一缕回忆,我早年曾经逆河而上,那个季节,这些屋子都藏在茂密的红色枫叶丛中。我还记得曾听见一只家犬的叫声。我急切地把它购买了下来,在田园主人还未搬走那些岩石的时候,我就开始动手砍掉了树心已空的苹果树,拔掉牧场中新近冒出的赤杨幼树。总之一句话,我迫不及待要看看田园收拾完之后的样子。为了享受上述所说的那些优点,我决定先大干一番;如同阿特拉斯1一般,把世界扛在肩膀上—我从未听说他获得了哪样报酬—我乐意做任何事儿:根本没有其他动机或任何推托之辞,只待交清钱款,我便可以拥有这座田园,不再受他人的打扰就足够了;因为我知道我会让这片田园里的植物随意生长,它将会演变为我所期望的最丰硕的模样。但后来的结
1.阿特拉斯,希腊神话中,以肩顶天的巨人。
果大家都知道了。
因此,我所谓的关于大规模的农事(迄今为止,我还一直培育着一座园林),只是我已经把种子准备好了。很多人觉得种子年代越久越好。我不否认时间是能辨明种子的好坏的,但最终真正播种之后,我认为结果我大概不会失望。但是我要告诉你们,我的伙伴们,我只说这一次,以后永不再说:你们要竭尽所能让自己生活得自由,不要生活得太偏执。精力都放在经营一座田园上,与被关在镇政府的监狱中没有什么两样。
老卡托—我曾经说过,他的《乡村篇》启蒙了我的心智。遗憾的是,我见到的唯一的译本却把这一段话译得乱七八糟—“当你打算购买一座田园的时候,你最好在脑中经常想想它,但绝对不要无法遏制地把它买下来,更不要觉得麻烦而再不去它那溜达,也别认为围绕它走一圈就够了。倘若这是一座好田园,你看望它的次数越多,你就越喜爱它。”我觉得我不会因为贪婪而购买它,我活在世上一天,我就会去看望它一次。驾鹤西去之后,首先要埋葬在那里,这样才会使我越发地喜欢它。
现在要写的,是我的这些实验中的另外一个,我准备描述得更详细一点;但是为了便利起见,我姑且把这两年的经验合为一年。我已经说过,我不打算写一首沮丧的颂歌,但是我要如清晨时站在栖木上的金鸡一般,高声鸣叫。尽管我这样做的目的只是为了唤醒我的邻人而已。
我住在森林里的第一天,就是说,白天和夜晚都在森林里度过的那一天,恰好是1845年7月4日
—
美国独立日。那时我的房屋还没
有建成,过冬尚且不行,只能勉强躲避风雨,房屋的内墙没抹石灰,也没装烟囱,墙壁是用饱经风吹雨淋的粗木板搭建而成的,缝隙非常大,所以晚上会有风吹进来,总会感到一丝凉意。挺拔的白色间柱,最近才刨平的大门和窗框,使屋子看上去整洁而通风。尤其早晨的时候,木料上残留着露水的痕迹,总会让我幻想到中午大概会渗出一些甜蜜的树胶来。在我的幻想中,这房间子一整天都多少还会保持着清晨的情调,这让我想到去年我曾游历过的一个山顶上的一座房屋,那是一座宽敞明亮、未抹泥灰的房屋,特别适合旅行的神仙在旅途中居住。那里还适合仙女散步,曳裙而过。从我屋脊吹过的风,宛如拂过那片山脊的风,谱出时断时续的调子来,或许是仙界的音乐曲目。早晨的清风永不停歇,创世纪的诗篇至今未曾中断;遗憾的是听到它的人寥寥无几。奥林匹斯山只在大地之外,随处可见。
除了一条小船之外,之前我曾拥有过的唯一的房子,仅仅是一顶帐篷。夏天我偶尔会带着它出去郊游,现在这顶帐篷已被卷了起来,搁置在了我的阁楼里;但是那条小船,在几经转手之后,已经隐匿在时间的河流里。现在我拥有了更实用的、可以遮风挡雨的房子,我在世上的居住条件已大有改善。这座房屋尽管很单薄,但却如保护我的某种神秘晶体,让建造者立刻心有感触。它就像一种暗示,宛如绘画中的一幅素描。跑出门去呼吸新鲜空气对我来说大可不必,因为屋子里空气的新鲜感一点儿也没有失去。坐在屋子里的门背后,有如坐在屋外一般。就算是在下大雨的天气里,也一样。《哈利梵萨》1说过:“没有鸟雀筑巢的房子像没有调味的烧肉。”寒舍却并不是这样。因为我看见自己突然与鸟雀为邻,但我并不是捕获一只鸟把它放进鸟笼,而是把自己关进它们邻近的一只笼子里。我不但与那些经常飞进花园和果园里的鸟雀十分亲近,而且与那些狂野的、令人惊异的林中鸟雀也十分亲近,它们从未向村镇上的居民唱出良宵的雅歌,即使发生过也很少见,它们是画眉、韦氏鸫、红色的碛鸟、山麻雀、夜鹰,以及
1.《哈利梵萨》,印度史诗。
许多其他的飞禽。
我居住在一个小湖的湖岸边,距离康科德村子南部约一英里半的距离,这里地势比康科德略高,在城镇与林肯乡中间那片广阔森林的中间地带。但我的房屋掩映在森林下面,而其他所有地区,也都被森林遮住了,因此半英里之外的湖面就是我最遥远的地平线。第一周的时候,无论我何时凝望湖水,这片湖给我的感觉都宛如山里的一汪龙潭,高高地悬挂在山的那边,它的湖底比其他湖沼水平面要高出许多,所以日出的时候,它褪去夜晚雾衣的模样,它柔和的涟漪,它亮滑如镜的湖面,都会逐渐地呈现在我眼前。这时的雾如幽灵一般,悄无声息地从每一个方向退隐到森林中,又宛如一个在夜间秘密举行的宗教聚会散会了一样。露珠随后悬挂在树梢,还有山侧,一整天都没有消失。
八月份,当柔和的斜风细雨停歇时,这小小的湖泊是我最为珍贵的邻居。这时水和空气都平静如初,乌云却密布在天空中,下午刚过一半的时候却如黄昏般肃穆寂静,只有画眉高声地唱歌,隔岸还能听得到。再没有比这个时候更平静的湖了;湖上清新明净的空气自然非常稀薄,被乌云映照后愈发显得暗淡了,湖水却充盈着光辉,倒映出一个低垂的天际,显得弥足珍贵。从不远处刚被砍伐的一个树林峰顶上向南俯瞰,越过小山之间的巨大山坳,一幅美景映入眼帘,群山之间的凹处正好形成湖岸,两岸山坡顺势而下,让人感觉好像有一条溪流从山谷中流淌出来,可是却没有溪涧。我就这样从眼前的绿色山峰之间,眺望那些地平线上遥远的山峦,以及更高耸的山峰。确实,我踮起了足尖,可以望见西北方向更遥远、更蔚蓝的山脉,那种蓝色是天空这座染料制作厂制作出的最真实的产品,我还可以望见村镇的一隅。可是如果换一个方向观望,却无法欣赏到更多的景色,尽管我站得非常高,但视线却被苍翠的树木围困住,景色也都被树木遮挡住了。
在邻近的地方有一些流水真的很好,因为水有浮力,大地就浮在上面。
就算是最小的水井也有这一点值得称赞的地方。当你观望井底的时候,你会发现大地并非一块连绵的大陆,而是一座隔绝的孤岛。这一点跟井水能冷藏奶油一样,是非常重要的。在发大水的季节里,当我的目光越过湖面,从这一个山顶望向萨德伯里草原的时候,我反而觉得草原升高了,大概是因为山谷沸腾而呈现出了海市蜃楼的效果,它宛如沉在水盆底下、一枚用铜铸成的硬币,湖之外的陆地都好似薄薄的表皮一般,被小小的一片水波浮起,成了孤岛。我这才猛然间被唤醒,原来我居住的地方只不过是一块干燥的土地。
尽管从我的门口向外远望,视野范围更狭隘,我却丝毫不觉得它拥挤,更没有被软禁的感觉。我的想象力足够在那里驰骋了。矮橡树丛生的高原在对岸升起,一直向西伸展到大草原和鞑靼人的草原,向所有的流浪者提供一片宽阔的天地。当达摩达拉1的牧群亟须更大更新的牧场时,他说道:“谁也不如自由欣赏宽阔地平线的人更快活。”
时间和地点都已变更,我居住在更靠近宇宙的这些地方,更贴近历史中最令我着迷的那些时代。我居住的地方遥远得有如天文学家每晚观测的太空一般。我们习惯于幻想,在天体遥远偏僻的一隅,有着更为稀奇、更为快乐的地方,在椅子形状的仙后星座的后面,远离了世间的喧嚣和叨扰。我认为我房子的位置正处于这样一个遁世之处,它是亘古常新的没有被亵渎的宇宙的一部分。倘若说居住在这些地方—靠近昴星团、毕星团、金牛星座或天鹰星座更值得居住的话,那么我真的是居住在那儿的,或者说是与那些星座一起,远离抛在身后的人世,将那些闪闪的柔美的光线,发送给距离我最近的邻居,让他们只在没有月亮的晚上才能够看得到。我所占据的地方便是这天地万物中的一部分—
1.达摩达拉,亦名克利须那,印度教三大神之一毗湿奴的地八代化身。
曾经在世上有位牧羊人,
他的思想如高山那般崇高,
他那在高山之上的羊群,
每小时都能给他营养。
倘若牧羊人的羊群总是走到比他思想还高许多的牧场上,那么我们会认为他的生活是怎样的呢?
每一个清晨都是一次愉快的邀请,我的生活和大自然一样的简单,或许我可以说,一样的纯洁无瑕。我向曙光朝拜,忠诚得像希腊人。我很早起床,在湖中洗浴,这是一项宗教意味浓厚的修炼,也是我所能做的最妙的一件事情。据说,在成汤王的浴盆上铭刻着这样一句话:“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这个道理我明白。黎明将人们带入了英雄时代。在曙光微弱的清晨,我盘坐着,门窗大开,一只飞舞的蚊子,在我的房间里,做着我看不到也想象不到的奇妙旅程,它那微弱的嗡嗡声让我很感动,就仿佛我听到了赞颂好名声的号角声一般。这首歌便是荷马的一首安魂曲,在天地间荡气回肠的《伊利亚特》和《奥德赛》,吟唱着自己的漂泊与愤怒。它包含着宇宙本体的感觉,歌颂着世界无尽的精力与生生不息,直到它强行被禁。
黎明是一天当中最值得纪念的时刻,它是苏醒的时辰。这时候,我们昏昏欲睡的欲望是最少的;至少在接下来长达一小时左右,整个夜晚昏昏沉沉的官能都会逐步清醒起来。可是,倘若我们并非被我们自己的生物钟所唤醒,而是被所谓的仆人生硬地用胳膊推醒的;倘若并非由我们身心的最新力量和内心的呼唤来叫醒我们—
既没有那飘
荡在空中的芬芳,也没有盘旋在空中的天籁般的音乐,而是让工厂的汽笛声唤醒了我们;倘若我们醒来时,并没有获得比睡前更崇高的心灵,那么这样的白天,如果还能称做白天的话,也毫无期盼可言。要知道,黑暗可以结出这样的硕果,黑暗可以证明它的妙处并不比白昼差。一个人倘若不能相信每一天都有一个比他更早、更神圣的曙光时辰,反而亵渎了它,那他对生命一定是极其失望的,并且正在走向一条深入黑暗的道路上。
生命的感官在休息了一夜之后,人的心灵,或者说人的官能,是每天都会重新焕发出一次活力的,而他的天赋又可以带他去试探他能完成什么样崇高的生活。我敢说,值得纪念的所有事情,都会在清晨的氛围中发生。印度婆罗门教的古代经书《吠陀经》1中说道:“一切智慧,俱于黎明中醒。”诗歌和艺术是人类文化中最美丽、最值得纪念的事,它们都发生在这一个时刻。任何诗人和英雄都如同门侬2一样,都是曙光之神的儿子,在黎明时他弹奏竖琴音乐。用富有弹性和精力充沛的体力追赶着太阳步伐的人,白天对他来说是一个永恒的黎明。这与时钟的响声毫不相关,也不用关心人们是何种态度、从事何种劳动。每当早晨我醒来时,内心都会有黎明这样的感觉。改良品德就是为了抛弃昏沉的睡眠。人们倘若不是在浑浑噩噩地昏睡度日,那么为什么当他们回首每一天的时候都要说得如此可怜,他们可都是聪明人呀。倘若他们没有整天昏睡度日,他们本来是可以干成一番事业的。数以万计的人们醒来就是去从事体力劳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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