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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年代去往米国一般是乘船,往返一趟的行程可不是几天时间,鹧呼哨想都不想拒绝了这个提议。
“先别忙着拒绝,如果我猜得没错,你们的族人,只要离诅咒之地越远,诅咒的力量就越微弱对吧?”杨帆突然插话。
“道长你怎么会知道?”鹧呼哨还没有回答,他身后的老羊人急忙出声。
“很简单,诅咒再厉害也总有个限度!”杨帆给出理由。
“说的没错,这也是千年以来我族一直搬迁的目的,就是为了延缓死亡期限!”鹧呼哨肯定了杨帆的猜测。
“所以米国也不失为一条退路,将你的族人先转移出去,相隔万里的诅咒,我不信还能奏效!”杨帆语气肯定。
鹧呼哨眼前一亮,并非这个办法有多么的新鲜,只是这个年代的人很少想到要走出国门。
这个时代很多穷苦人被骗去米国淘金,最后被当成奴隶对待,提供廉价的劳动力。
剩下的部分人则是去留学,而留学的方向一般有三个去处,欧罗巴大陆、米国和隔壁的小本子家。
理科生多半选择前往欧米,学习数理化知识,文科生大多前往小本子家,学习法政科目。
后世都解决不了的歧视问题,在这个年代更加的严重,所以很少会想到移民。
“我可以动用教会的力量为你们提供帮助!”托马斯神父还算靠谱。
“好,那就有劳托马斯神父帮我安排族人,至于我,还要暂时留在国内。”鹧呼哨向托马斯抱拳。
杨帆知道鹧呼哨还抱有一丝希望,所以也就没再吱声。
情况也确实如此,鹧呼哨打算从四目这里离开后,立刻前往黄河两岸寻找金算盘,然后再掉头回来借助陈瞎子的力量。
就在婚礼结束后的第二天,鹧呼哨等人与四目辞行,动身北上。
看着他离去的背影,杨帆唏嘘不已,这三人组的实力不比后来的三人组强?
这就是命!
想要改变要么开挂,要么提刀去架在作家的脖子上。
几日后,杨帆也同四目辞行,独自前往茅山总坛。
虽然距离三月还很早,但他已经迫不及待想要学习茅山法术了。
以他的实力,遭遇强敌哪怕打不过也能脱险,四目也就没有阻拦。
看着杨帆离去,四目也是感慨万千,这位小师弟短短时间已经晋级地师,不知不觉间已经能够独挡一面。
杨帆一路行来优哉游哉,没事就琢磨掌心雷的使用方式。
作为茅山绝学,掌心雷看上去没有闪电奔雷拳那么华丽,但是威力同样不可小觑。
闪电奔雷拳讲究的是攻击覆盖范围,群杀效果极其显著,而掌心雷讲究的是凝聚力量,给敌人以雷霆一击。
不能简单的来说孰强孰弱,两者之间各有优劣。
至于掌心雷不能瞬发的问题,同样困扰着杨帆。
实力越强的对手,通常移动速度也会更快,若是释放掌心雷的速度太慢不能击中目标,那不管多大的威力都形同鸡肋。
不过他随后就想到了空间,可以利用空间移动的出其不意,打敌人一个措手不及。
这算是个折中的办法,提前发动,在突然对敌人进行打击。
不对!
好像有哪里怪怪的!
杨帆干脆坐在道路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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