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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南边市场,在我眼里是一口装满了炖肥肉的大锅,那么这条商业街则是炸肉的锅。
前者是你只要有筷子,就能在锅里分到一碗肉,但是在商业街里,你不只有筷子,你还得有护具,避免被飞溅的油花崩到自己。
商业街的肉更多也更肥,当然跟你抢肉的人也会更多,飞出来的油也会更多。
所以,我第一次有了想组建一个团队的想法,我不能再和于仁俩人去对抗整个世界。
罗老火确实是我组建团队的第一人选,有他在,能给我解决不少的麻烦。
我需要人,他需要钱。我能让他赚钱,他能给我提供人手,我们互惠互利,是最有可能完成融合的关系。
有一点我可以肯定,如果我没能让罗老火赚到他想要的数字,这家伙会毫不犹豫的带着姑娘们离开我。
今天是开始卖手机的第一天,也是最重要的一天,因为这关乎我前途的生和死。
如果赔了,别说是罗老火,就连杨伟那边我也没法交代。所以,我只能赚,不能赔。
我要杀出一条血路。
等我到商业街的时候,罗老火他们已经等我很长时间了,让我觉得有点意外的是,夏叶竟然也跟着来了。
我以为她不会来得。
我很奇怪的看了她一眼,不知道她在搞什么东西。
罗老火凑过来一口一个王老板叫得亲切,他问“姑娘们都到齐了,老板你什么指示?”
我拿出一支烟正准备点上,可却忽然想到周围站着的都是姑娘,对烟味可能会敏感,然后我就又把烟掐了。
我说“就按昨天说的来,想办法把人拉到我的摊位上买手机,你每拉来一个人,卖出去一部手机,我就给你们加十块钱,当天拉来的人最多的,额外奖励三十块钱,我就在这里支摊,拉到人就往这带就行了,好了各位姑娘们,干活吧。”
姑娘们兴奋的散到了人群里消失的无踪影。
我在前边走,罗老火在后边追着我的屁股后边问他应该干点什么。
我说“你就跟着我,碰到找事的,你就给我干他就完了,这就是你今天要做的,来帮我把摊支起来。”
等这些做完,我又不放心的叮嘱他说“一会如果有买手机的人问,我们的手机是从哪拿的,你就说是在后边商场的仓库里,如果没人问,那就算了,明白吗?”
“明白,你不就是想让我糊弄他们吗?我说的对吧?”
我沉默不语,不知道该怎么接这个二愣子说的话。
之所以要这么做,不是因为我脱裤子放屁费二遍事,那是因为我想给客户一种高级感和安全感。
比如说,同样的一双鞋,在地摊和在店里绝对不会卖出一个价来,只能是前者便宜后者贵。
包装,对于一个产品,甚至一个人来说都很重要。
明明一双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鞋,就因为它有一个牌子,然后摆放在一个高贵的商场里,那这双鞋就能卖出高价,然而实际上,它就是穿一年就破洞的地摊货。
鞋能被包装,人也能被包装,一个傻子在权力的包裹下,也能飞上枝头翩翩起舞。
人都能包装,我手机就不能包装了。
我给手机的定价是475,一部手机我要赚到200块钱才能做到不亏损,比市场价贵出来一百块。
为了这一百块钱,我要想办法包装这批手机,其实今天就是时间来不及了,要不然我会挨个手机包上精美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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