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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食王朝,芦南大陆最南端国家,面积占全大陆约五分之一,由于地处寒带,光照稀少,地土又较为贫瘠,国力远不能和大陆中央的诸大强国相比。幸而国土最北端的瓮口关地势险要,易守难攻,无数个时代以来,将北方强国对素食的野望一一拒之门外,号称永不沦陷。
即使是目前大陆上几乎公认为拥有最强力量的牛头人砍了又砍,而且是在那些已经将他奉为天神的部下眼里,也没有多少机会能攻下瓮口关。
赶走抗龙护教团,煤油灯步兵团又立即追赶高兵种非主力部队,急行军到深夜,佣兵们又累又困,纷纷向队长请求休息。
“队长,走慢点吧,这样拼命赶过去,大家都累死了,哪还有力气去攻关。”
“少废话,你们要省什么力气?真要攻关了,洒家上去的时候,你们鬼影也不会跟上来一个。”
“这也是啊,凭团长带的那些花拳绣腿的部队,撞得头破血流也打不下来。反正都是要靠你,我们去了也没什么用,不如队长你先行一步,让我们喘口气吧。”
“照你们说来,这瓮口关真的很难打?”
“队长,俺是这邻近国家的人,从小到大就听说瓮口关的可怕。现在俺也不记得这关口究竟是有多险,有多高,就还记得一支童谣。”
“嗯,说来听听。”
“瓮口关上站个人,神仙想攻都头疼;瓮口关上站条狗,千军万马绕路走;瓮口关上站蚂蚁,打下也要掉层皮……”
“呜呜,你们扔下我不管,我把盾卖了,弄几百斤面包自个吃光。”从好梦中醒过来的半精灵揉着眼皮抱怨,“咦,下面怎么一晃一晃的?”
“副队长,刚刚队长回头去找你了,看你在路边睡着了就把你背过来了。”
“我就知道,队长是不会扔下我的,”副队长被感动得唏嘘不已,“啊,大家也都是好兄弟,等面包到手了,一块分着吃。”
“依依,瞧你那点出息,换这种东西就让你满足了?”
“队长,你认为能换到更多吗?”
“废话,几百斤面包怎么够,怎么说也得换几百斤奶油面包才行!”
“天哪,还是队长英明啊!”
“那是当然,这就是你和我之间的差距,所以你只是副队长,而我是队长。”
半精灵奥里帕斯·依,原是一个籍籍无名的小运货商,总想着做投机生意发大财,偏偏眼光和运气又不入流,借款屯积了很多很多玻璃球,想到偏远地区当钻石卖。哪知道这年头正碰上玻璃制造技术大流行,没多少时候,就是穷山沟里,玻璃卖得都比砖头还便宜。欠了一屁股烂债的半精灵,只好逃到佣兵团里躲避债主。当时煤油灯团长发现他居然然有着难得的法师天赋,很想把他培养成白魔法师,哪知道这家伙懒惰无比,学了三年时间,入门法术还没掌握十个。
“我的生命比人类长的多,有的是时间,有的是机会。再说,我今天多睡一会,也是为了明天有充足的精神研究法术。”
对于这样无耻的家伙,法师队伍坚决拒绝他加入。幸好牛头人并不排斥他,倒是觉得步兵团有个充门面的法师也不坏,而且食量很小的半精灵也容易养活。于是奥里帕斯光荣地成为步兵一分子,并且牛头人指定他为“全队上下都要尊敬的有特殊技能人士”。
尽管以前的经商成绩一塌糊涂,却也多少懂了几个理财概念,半精灵加入后义不容辞地管理起全队的账目,举凡步兵团的钱财器物、粮草辎重、以及抢掠掳俘分配、请功发赏事务一概由他负责。虽然他的账本混乱得可以让任何一个会计看过后都要吐血,但毕竟比起原来的毫无条理有了进步,步兵团大多数成员也因此心甘情愿选他做了副队长,连砍了又砍都觉得当初拉这只“懒惰、奸诈、贪财”的半精灵入伙,确实是为数不多的能体现自己英明神武的事例之一。
在步兵堆里厮混久了,奥里帕斯也练出了一些微弱的战斗能力,除了单凭一把菜刀就可以在厨房里与公鸡大战三百回合后力毙对手,他还能左右开弓,发射飞刀,每只手在二十步内射靶都能达到十中五。于是半精灵发飞刀时一定要两只刀同扔,用他的话说,“左手百分之五十的命中,右手百分之五十的命中,一起扔出去,加起来就是百分之百的命中。”
“公爵阁下,这一位是我团步兵队长克拉克,旁边一位是副队长奥里帕斯。”
“班布团长,贵部下一看上去就是那么的与众不同、卓尔超群。我听一些奴隶贩子说过,把精灵和兽人关在一个笼子里,它们一定会打架,没想到你们的精灵和牛头人能在一起共事,这简直是打破了自然界的常理,高明啊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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