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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很快就会回来,沐夏没太多时间对邮件进行筛选,干脆批量转发到了自己的手机上,再将转发记录全部删除,这下应该不怕留下蛛丝马迹了吧……
其实所谓的手机“遗落”在桌上,当然是陆孝严故意为之的,至于里面的所有内容,也都是为大哥精心准备的。如果沐夏老老实实等他回来,对手机不理不睬,他反倒白费力气了。
很多东西摆在明面上大哥未必会留意到,反而是这种模模糊糊的冰山一角,才让人有兴趣花精力去调查一二。只要将那些邮件拼凑在一起,大哥不难得出结论,目前跟腾华抢生意的竞争对手不止一家,且各个财雄势大,想靠砸钱脱颖而出简直是痴心说梦。那要怎么做才能顺利从林家拿到至关重要的待改建街区呢?感念于多年友情,林广乐偷偷给陆孝严指了条明路——林家有意收购一间名为“ra”的高科技环保材料公司,以支持和政府合作的新型住宅投建计划,如果腾华能抢先一步将这间公司弄到手,再以此为筹码和林家进行利益置换,相信林家一定很愿意交出腾华需要的地皮。
大哥是个奸诈精明深藏不漏的家伙,如果由陆孝严出面把这些消息直接告诉他,他一定不会轻易相信,但通过沐夏之手偷到的情报就又有不同了,尤其这消息还是隐隐约约残缺不全的,反而更显逼真,更会加叫大哥深信不疑。
至于那间“ra”公司,只是陆孝严设下的一道陷阱,存在大量潜在问题,不管大哥是投钱也好、入股也好、大手笔买下也好,只要沾上就别想轻易脱身了。老话常说“偷鸡不成蚀把米”,陆孝严倒迫不及待想看看大哥是如何亲身演绎这句话的。
除了林广乐私下知会的情报,陆孝严手机里还隐藏着另一个重大秘密……有关于一个神秘而陌生的男人,不,确切说只是一个男人的零星资料。那男人是陆孝严千挑万选帮小妈找来的,不但长相身量与父亲有几分相似,连血型也和父亲一模一样,简直是最佳的“借精”人选。陆孝严自然不会蠢到直接将人送到小妈面前,那样只会适得其反,他采取的是迂回战术,先想方设法将人送到小妈的心腹好友庄医生身边,再一点一点透露给庄医生知道,这小子急需用钱,只要能赚到钱不管用任何方式付出任何代价都来者不拒,并且他一年后即将移民国外,从此会在里岛彻底消失,再也不回来了。至于小妈会不会顺利就范,暂且交给时间吧。
鱼饵这么香,不知道鱼儿又几时才会上钩呢?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到最后会不会幸运地钓上来一串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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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时分回到家,陆孝严先是舒舒服服洗了个热水澡,然后就自在地坐在沙发里边看球赛边远程监控起了沐夏的一举一动。
他自信地以为事情会如他预期那样按部就班进行着,谁知派去跟踪沐夏的人打电话来说,沐夏原本确实是和大哥约好见面的,可人都到约定的会所门口了,却迟迟没有走进去,也不知在犹豫些什么,看神情似乎还有要离开的打算。
陆孝严闻言不禁有些疑惑,猜不透沐夏葫芦里卖得什么药。是怕情报信息量少不足以向大哥讨要报酬?还是想拖延时间向大哥索取更多报酬?该不会是良心发现不愿再出卖自己了吧?想到这陆孝严赶紧摇摇头,暗笑自己太过自作多情了,沐夏是条毒蛇,前世今生从未改变过,身为冷血动物,又哪里来的感情?
总之沐夏要是出了岔子,那接下来大把计划都要跟着泡汤了,不想节外生枝就必须逼着沐夏把资料交到大哥手上。陆孝严在房间里来回走了两圈,左思右想,最终抓起手机打了个电话给沐夏:“下周末我朋友的店有活动,还缺个表演嘉宾,你看你能不能过去帮忙充充场面?”
“下周末不是说好去听演唱会的吗?”话筒里依稀可以听到街边滴滴嘟嘟的汽车喇叭声,看来沐夏正站在街边无误了。
“噢,”陆孝严好像完全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计划有变,那天你别去了。”
沐夏所说的演唱会是某国外顶尖乐团的世界巡演里岛站,因为乐团即将解散,其中两人更是处在半隐退状态,所以这很可能是他们最后一场巡演了,每个歌迷都无比珍惜这次机会,沐夏也不例外。他提前几个月就在心心念念地盼着,如今听到计划有变,一时难以接受:“为什么?为什么不去?不是票都买好了吗?”
“我这边有个小朋友,喜欢音乐,也很想去听,但是买不到票,再多钱也没人肯转让,急得不行,我就把票让给他了。”陆孝严想用这种方法来激起沐夏的嫉妒和愤怒,进而毫不留情地出卖自己。
令他始料不及的是,沐夏竟在那头冲口而出地问道:“哪位小朋友?是凌希对不对?”
陆孝严一愣,语气不觉生硬了几分:“你怎么会想到凌希的?”
又是凌希!又他妈是凌希!陆孝严最不愿意看到的,就是把凌希也牵扯进这场混战当中。如果说之前他对沐夏还有几分猫逗老鼠时拨弄来拨弄去的闲情逸致,那现在他只想尽快将这恶心的生物踩死碾碎。还好,这种虚与委蛇的日子没有多久了。
情急之下,沐夏也顾不得维护自己“温柔体贴、善解人意”的美好形象了:“你就告诉我是不是凌希?一定是他!我就知道!我就知道!”
沐夏的声音过于尖锐,令陆孝严心头好一阵烦躁。沉默片刻,他冷淡而缓慢地说道:“沐夏,你这样可真是一点都不可爱。你应该知道,我并不喜欢多嘴又多事的男孩子。”沐夏听见这话有些后悔,也有些委屈,本想为自己辩解几句,可惜陆孝严没给他这个机会,“我要休息,有什么事以后再说吧。”
大约半小时后,陆孝严接到手下回报,说沐夏已经如预计的那样将从他手里窃取的信息全部转交给了大哥。陆孝严听后松了一口气,仰靠在沙发上揉了揉眉心,不屑地低声骂道:“贱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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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言两语解决掉了一桩小麻烦,可陆孝严完全高兴不起来,即便有金石帮忙看着凌希,他还是放心不下。想提醒凌希注意保护自己,又怕因此影响到凌希的正常生活,再者以凌希的性格,不管他是疾言厉色还是苦口婆心,都只会被当成耳旁风。
正烦恼着,手机响了,凌希竟然主动打了电话过来!看见屏幕上显示出凌希的号码,陆孝严顿时一咧嘴傻乎乎笑了起来,但是很快,他记起他还在为上午的事生气,又硬撑着把笑给憋了回去。为了小惩大诫,陆孝严打算故意拖着不接电话,让凌希也尝尝不被理睬、苦苦等候的滋味,谁知铃声只响了四、五下,竟然就挂断了!凌希他竟然敢就这么挂断了!
陆孝严很不争气地立刻抓起电话打了回去:“找我什么事?”
“没什么……”凌希语气平和坦然,“我刚才忽然想到,你可能是为了救我才受伤的,所以打电话跟你说声谢谢。”
陆孝严抬手看了看表:“嚯,反应可真快啊,八个小时了!就只有一句谢谢?”
“啊?”凌希仔细想了想,“哦,对了,耳麦我拿去店里看过了,可以修好,你不用赔给我了。”
陆孝严恨恨翻了个白眼:“还有别的吗?”
凌希像个被老师叫起来却回答不出问题的小学生:“还有……嗯……钱包我给乐哥了,他会转交给你。”
“你就是这么对人表示感谢的?”陆孝严十分不满,理直气壮地提出要求,“我还没吃晚饭,想喝生记的鲍鱼鸡粥,你去帮我买。”
无奈凌希完全不解风情:“为什么不让好姐煮给你吃?”
陆孝严早有准备:“好姐回乡下扫墓去了,要去一个礼拜。”
凌希有意无意继续跟陆孝严唱着反调:“不是还有帮忙做家事的工人?”
“工人当然是陪着好姐一起回乡下啦!”陆孝严老大不耐烦,“不然好姐那记性一旦出了门就根本找不回来了!”
眼见推无可推,凌希还是很不情愿:“生记在哪里?我不认识的……”
陆孝严却不肯善罢甘休:“让阿石开车带你去,他知道。”
凌希当即机智地反问道:“那为什么不直接让金石哥去买?”
是啊,为什么呢?陆孝严找不出反驳的理由,顿觉火大:“为什么为什么,哪有那么多为什么!赶紧换好衣服,阿石半小时后到!”
说完他也不管凌希答应不答应,果断挂上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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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孝严的愈合能力向来很好,伤口处已经初步结痂了,之前洗澡的时候他嫌手上有纱布太碍事,就给扯掉了。这会儿想到凌希要来,他又巴巴找出纱布重新包扎了起来,还缠得厚厚一层,看着很严重的样子。
没多久,凌希来了,手里提着新鲜出炉的鲍鱼鸡粥,热气腾腾鲜香扑鼻,令人食指大动。
毕竟是带着道谢的目的而来,凌希的表现要比平时稍稍殷勤一些,他不但主动摆好了碗筷,还笨手笨脚帮陆孝严把粥盛进了碗里。陆孝严美滋滋坐在餐桌旁,将缠着纱布的手往桌面上一放:“我手伤了,拿勺子不方便,你喂我吃。”
凌希不解地瞥了他一眼:“可以用另一只手。”
陆少爷耍起了赖皮:“我从小就喜欢用这只手,另外那只用不惯!”
凌希叹了口气,默默坐在陆孝严对面,舀起满满一勺粥送到了陆孝严嘴边。旁边电视里正在播放着nba得分集锦,把他的注意力都给吸引了过去,只见黑人球星一记漂亮的三分,正中篮筐,他也跟着激动不已,结果手上一抖,热粥滴滴答答全都洒在了陆孝严胸口上,烫得陆孝严跳起老高,嘴里“嘶嘶”倒吸着凉气,急吼吼找了纸巾过来擦拭。
可气的是陆孝严被烫成了这幅鬼样子,凌希竟然还在那津津有味看着电视,直到节目告一段落,他才转过头淡定地问陆孝严:“你没事吧?”
陆孝严低头看看衣襟上黏糊糊的粥点子,将纸巾往凌希手里一塞:“帮我擦干净。”
这次凌希倒很听话,接过纸巾像擦皮鞋一样认真帮他擦了起来,因为手劲儿太大,蹭得他皮肉生疼。不知不觉,两人间的距离越凑越近,凌希低着头,额前碎发不时拂过陆孝严鼻尖,痒兮兮的。
凌希的皮肤很好,几乎找不到毛孔,灯光下只能看到一小层淡淡的绒毛,在两颊边缘勾勒出细腻的光晕……凌希的嘴唇饱满而有光泽,泛着健康自然的粉红色,好像带有甜味儿的果冻,清新爽口……陆孝严往前凑了凑,见凌希没什么反应,又往前凑了凑,他不敢用力呼吸,生怕呼出去的气喷到凌希脸上,会惊动到凌希,把人吓跑。
就在这一刻,淬不及防地,凌希忽然抬起头来,定定看了他一会儿,大眼睛眨巴眨巴,睫毛飞快上下扇动:“你是想亲我吗?”
“那个……”陆孝严被质问得好一阵慌乱,眼神闪烁着,笑容又虚伪又夸张,“你用什么牌子的洗发水?味道挺好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