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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天我拉着林颖陪我去纹身,丫二话没说拎起包就跟我走,还挺仗义的说你纹我也纹,要装逼一起。
结果到了那儿灿灿的说让我先来,看我疼得额头冒汗龇牙咧嘴丫就打退堂鼓了,我白了她一眼,鄙视!
我在锁骨处纹了一串英文,寓意强者生存。设计师帮我设计得很好,这串英文首尾被两朵长着藤蔓的花包围,在锁骨处妖娆盛放,倒是徒添了几分性感。我满意的甩给纹身师几百块钱,潇洒的拉着林颖打道回府。
一路上林颖都盯着我的锁骨窝看,时不时伸出淫手摸一摸,啧啧称赞,"这逼我给一百分!"。我白眼都快翻成死鱼眼了,瞧丫这德性,我大写的无语。
日子仿佛又回到了从前,每天三点一线。除了林颖,我没什么朋友。大学是个冷漠的地方,同班同学路上见了面微笑点个头就算打过招呼了,客气得像萍水相逢的路人。
忙着准备论文答辩,倒也没心思多想这发生的一切。好不容易熬过了这一关,又开始四处投放简历找工作,幸运的是,很快就有了回应。
通知我隔天过去面试。初入职场,碰上面试还是挺紧张的。对面试出现的各种奇葩问题早就略有耳闻,可没想到的的是,这面试比我想象的要轻松得多,面试官只是问了几个无关痛痒的问题,就说我可以去上班了。
是一份文秘的工作,薪资不算高,但对于应届毕业生也还说得过去。
第一天上班,我热情的和同事们一一打着招呼。虽然从来都不是自来熟的人,但为了以后的日子能好过点,表面上的客套还是要的。
说是文秘,倒不如说是端茶倒水的,因为第一周我除了端茶倒水真的什么都没干,闲的有点心慌,时不时拿起手机在微信上和林颖唠嗑两句。她去了一家杂志社当编辑,这丫平时就喜欢写东西,倒也算是找到了自己喜欢的工作。
就这么混了一个多月,我也渐渐适应了目前的工作。从刚开始的端茶倒水,慢慢上手文秘的工作,也和办公室沈茜熟了起来。沈茜是个特别健谈的女孩,给人的感觉就是很好相处,也很爱开玩笑,我不懂的东西就问她,她也不嫌烦,耐着性子教我。
星期天休假,林颖打电话给我,说晚上一起出去,我问她去哪,她神秘兮兮的说想去泡吧。我有点惊讶,印象中她好像没这种嗜好,问她怎么突然有这雅兴,丫却说是为了找灵感!这作风倒是蛮像她的,为了找所谓的灵感,她干了不少匪夷所思的事情。比如为了写一部恐怖小说拉着我陪她逛一夜的校园,再比如,为了写一部女追男的言情小说大张旗鼓的追学生会主席。刚开始人家男孩子是百般厌烦,后来在林颖的软磨硬泡下没多久就从了。结果丫跟人家说只是为了找灵感。弄得人家堂堂学生会主席难过了好些天。用林颖的话说,小言写多了,觉得现实中恋爱的把戏都像盗版,还没自己看下说YY来的浪漫。
再次来到酒吧,说实话还是心有余悸的。四处瞟了瞟,心想不会遇到他吧,然后又觉得自己真好笑,世界上哪会有那么巧的事情。
林颖这丫酒量挺好的,属于喝酒不上脸的那种,不像我,几杯下来就面红耳赤。
中途去上了个洗手间,无意中向那角落瞥了一眼,看到那个抽烟的侧脸有种似曾相识。我的心咯噔一下,不是有他不是他,千万别是他。
可墨菲定律早就告诉过我们,越担心的事情越有可能发生。果然,他似乎觉察到了有人在注视他,抬头往我这边看了过来。酒吧灯光迷离,隔着一定的距离,我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只见他把烟蒂往旁边的垃圾桶一丢,向我走了过来。我就呆呆的站在原地,竟然迈不出步子。
“又见面了,又来找男人玩儿一夜情?”他居高临下,语气充满戏谑。
我捶在两边的手不自觉的握成拳头,胸腔一股气正在慢慢升腾。我没有说话。
“一起喝一杯。”
“喝就喝!”
我转身走去找林颖,见我一脸不爽,她问我怎么了。
“遇到一夜情的冤家了。”话刚说完,一服务员走过来说杨先生有请,不用说我也知道,服务员口中的杨先生就是他。我用眼神示意林颖,去还是不去。
“去啊,干嘛不去,我正纳闷呢,酒也喝了舞也跳了,还没有找到灵感,原来是少个男人。”
我恨铁不成钢的白了她一眼,没出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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