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够升级,病毒同样日日更新。他的逃爱功力年深日久,结了厚茧,刀枪刺入,都不见血,而那被他厌倦甩掉的女子们,也不是单纯到他一个眼神,便可以一生回味的仙子。等到后来毕业之时,他历经重重磨难,成功应聘到一家私企,正待大展身手,却不幸在上班的第一天,在老板的办公室里,发现了其中一个深爱过他,却被他无情逃掉的女孩。而这个女孩,则是老板最疼爱的宝贝女儿。

    这一次,他当然是撞到了枪口上。而且那枪口锋利无比,他的逃爱武功,再如何高强,终究还是被一下刺穿,连惨叫都没有来得及有,便倒地而亡。

    此位仁兄倒是善始善终,逃爱之时长了一双飞毛腿,离开老板办公室时,亦是用了逃的姿势。只不过,是抱头逃窜。犹如一只仓惶过街的老鼠。

    年轻的时候,这样的小伎俩,充斥了我们被大把花不完的雾一样的时光,重重萦绕着的生活。我们常常看不清那雾霭遮挡住的路途,以为有千万条小径,可以通幽,却不知,东逃西窜,竟是一次次误入那狭仄阴暗的死胡同。到最后,不得不后退到来时的路上,重新按部就班地,寻那敞亮正途。

    逃之夭夭,原本就是丢盔弃甲,人生里一场最不合算的卖卖。

    多年之后时光会给我们宽容

    我在校园的食堂里,遇到了他们。

    是新生开学的时候,食堂里挤满了来送学生的家长。橱窗里的菜,以不同的价格,或卑微或高傲地摆放着,等人来买。就像那些在餐桌旁,或惶恐或骄傲地坐着,等父母打饭来的学生。小炒的窗口旁,早已被围得水泄不通,订单已经增至100多个。中高价位的菜前,同样是人满为患。几乎每一个家长,在这时都出手大方,长途跋涉这么久,慰劳一下孩子与自己,理所当然,所以低价位的菜前,除了一些学生,倒是少见家长光顾。

    我在高价菜的窗口,看到一个面容憔悴苍老的男人。他挤在一群西装革履衣着光鲜的父母们中间,一脸拘谨地,看着一份份的菜价。他的视线,在菜价表上,来来回回地,看了很久,最终,他指指一份鸡腿,对服务生,小声又坚定地,说,要这份。服务生习惯性地在喧哗中,高声问他一句:您要几个鸡腿?男人脸微微地有些红:只要一个。话音刚落,习惯了看菜给脸色的服务生,啪地就将一根瘦弱的鸡腿,盛进盘中。

    男人端着这一根鸡腿,又沉默迅疾地挤进另一个窗口。我买了一份牛肉黄瓜,闲闲地溜达着,在人群里逡巡着空的座位。终于在一个角落,找到了位置。我的对面,坐了一个小痞子似的男生,一身韩式打扮,戴着耳机,听的一定是,否则腿脚不会那么神经质地,剧烈抖动着,犹如得了抽风。他的面前,满满当当的,全是菜。一份排骨,两个鸡翅,三根羊肉串,一个汉堡,外加一杯牛奶,一瓶可乐。这个歪戴着帽子的小男生,像一个被宠坏了的孩子,将几个盘子,铺排得满桌都是,差一点,就将旁边一个衣着素朴、视线飘忽的小女生,给挤得没有了位置。

    女孩却似乎对于他的霸道,毫不介意,只将眼神,投向窗口拥挤的人群里去。看她与大学校园不匹配的衣饰,和略略拘谨无措的表情,我便知道,这定是一个刚刚来大学报到的新生。

    片刻后,那个买鸡腿的男人,便朝这边走过来。当他端着一份土豆丝,一份豆芽,坐在我身边,并将鸡腿,放在女孩手边的时候,我这才知道,原来他们是一对父女。对面的小男生,依然在津津有味地品着一根羊肉串,嘴里发出有节奏的声响,似乎,美食在他,也是一种音乐的享受。

    身边的男人,一直都没有话,只慢慢啃着一个馒头,夹少量的菜吃。有时候,他会将一口馒头,掰下来,放到菜水里,蘸一蘸,而后很香地嚼着。那根鸡腿,女孩一直没有吃。男人终于开了口:凉了就不好了,赶紧吃吧。

    女孩就在这时,突然站起身,朝人群里走去。几分钟之后,她端来了一大杯扎啤,羞涩地放到男人的手边,说,爸,喝吧。说完了,又将那根鸡腿,用手,认真地撕成一小片一小片地,并把其中的一半,放到男人的面前。

    男人在女孩温暖的动作里,端起酒杯,一口喝掉一半。他黑瘦的脸上,因了这喝下去的酒,即刻有了一抹慈爱的红光,亮堂堂地,将女孩环绕住。

    我对面的小男生,将营养与质量,皆大于这对父女午餐的东西,津津有味地全部消灭干净的时候,女孩细细拆开的那根鸡腿,还在盘中,剩了一半。小男生推开碗盘,吹着口哨,趿拉着拖鞋,走进餐厅外的阳光里去。而我,不知为何,瞥见那一堆横七竖八的骨头,心里,却浮起些微的忧伤。

    我端起碗盘,起身要走的时候,看到女孩,细心地拿出一小片纸,将男人滴落在衣服上的一滴菜汁擦去。男人微微笑着,说:不碍事,你把那几片鸡肉,快吃了吧。女孩这次很温顺地,轻轻“嗯”一声,夹起鸡肉,很香很香地嚼着。而男人,也端起酒杯,红光满面地,将最后一口酒,全都倒入肚中。

    走出餐厅的时候,我又回头,看他们最后一眼。这一次,我瞥见,原来餐厅里,有许多对这样的父女,父子,或者母女,母子。他们与许多年前的我与父亲一样,来自偏远而贫瘠的山村,在火车刚刚驶入北京这个城市的时候,心里便开始慌乱,手足无措,并有微微的胆怯与自卑。我无法准确地预测这些来自乡村的孩子的未来,但我却从自己从容不迫、自信勇敢的脚步里,知道,时光终会宽容地将他们拉上列车,与一批又一批的城市孩子们一起,去更远的地方,看更开阔的风景。

    就像,许多年前,我与那个女孩一样,为卑微的父亲,在食堂里,打了一杯自己都没有品过的可乐的时候,怎么也不会想到,而今的我,站在人群之中,可以有如此明朗澄澈的笑容。

    窥见你粗粝成长的弧度

    朋友拍摄短片,我过去帮忙,给他挑选演员。是一部关于小孩子的电影,所以我们在一所中学门口,摆出星探的Pose,等着放学铃声响起,从水一样泄闸而出的90后里,挑选那些适合于不同角色的演员。

    我们很快从一群有着叱咤风云举止的男孩中,锁定了一个目标。是一个神情淡漠懒散的男生,书包的带子,快要耷拉到地下去了,却还是不知不觉,一个人兀自向前走着,有不合群的孤单与骄傲,像极了朋友剧本里写的一个单亲家庭出来的孩子。

    我穿过重重的人群,将他及时地拦截在门口。他刚刚跨上单车,一只脚还踩着地面,看见我一脸的微笑,便停下来,按一下铃声,代替他想要说的问题。我像个骗子一样,拿出朋友的名片和剧本简介,说,我们要拍摄一个短片,想找演员,觉得你合适,不知你有没有兴趣。他将名片随意地丢在车筐里,而后淡淡扫了一眼剧本的名字和内容简介。我很想知道他何时能够给予我们回复,他却没有成人的客套,只用一贯的慵懒的语气回复我说,我看看再说吧。说完也不等我闪身让路,便绕过我,吹了不知名字的口哨,混入人群之中。

    就在我和朋友对这个干什么事情似乎都不会起劲的90后小男生,失望的时候,他突然地打电话过来,也不问我们是否已经招满了演员,一副知道我们在等他的样子,说,已经想好了,答应出演我们需要的那个角色。

    我有些为朋友担心,将这样一个重要的角色给这个明显没有团队精神的男生,是不是一个失误;假若他拍了一半,便任性不再来演,或者即便是参演,也漫不经心,那该如何是好?这种小男生,明显是不会对任何人胆怯,或者听从于任何人的使唤的。朋友却摇头,笑说,我看未必。

    短片很快进入了拍摄。无事可做的午后,我偶尔去探班,会看到那个被朋友叫做阿三的男生,在默记着台词,或者一个人对着镜子,排演着即将需要拍摄的情节。相对于其他男生的吵嚷与喧哗,他的安静,有着让人觉得不可接近的距离感,我很难猜出朋友是如何一遍遍要求他将同一句话,在镜头前,重复说上20遍,却可以始终没有一声抱怨,或者像另外一些男生那样,摔掉台词本,转身就要走人。

    我记得完整地看过其中一段影片的拍摄。讲得是阿三所处的小团体为了各自的利益,牺牲了其中一个朋友的声名,导致这个男生被学校开除,阿三在洗手间里,朝这些所谓的哥们吼叫。不知何故,我与周围的人皆觉得阿三已经演得足够地投入,嗓子都几乎哑了,但朋友始终觉得缺少了几分的疼痛感,于是便让阿三一次又一次地重复着,最后,这一个短短两分钟的镜头,竟是耗费了一下午的时间,才最终通过。拍摄完毕的时候,周围的人皆一脸鲜明的怨恨,说明明没有必要拍摄这么多条,差不多就可以了,要不是去拿什么国际大奖,不过是一个20分钟的短片罢了。

    而作为这场戏主角的阿三,却在散场后,用仅剩的一点力气,嘶哑着嗓子,问朋友他是否是一个合格的演员。朋友像一个大哥,拍拍他瘦瘦的肩膀,说,阿三,你是我遇到的最棒的演员,真的。我在这句话后,看到阿三微笑着,躺倒在地上,闭上眼睛,竟是片刻,便起了轻微的鼾声。

    16岁的阿三,和电影里的角色一样,出身于单亲家庭,父母各自有了新的归宿,他在母亲的新家里,有无所适从的恐慌,却是用冷硬的表情,和轻狂的举止,掩藏住内心的孤单与对温暖的渴求。而一眼看穿了他的伪装的朋友,则用不着痕迹的关爱,让他慢慢地褪下那层坚硬的外壳,将一颗被冰冻了许久的热烈的心,捧出来,给值得他付出的人看。

    短片剪辑的第一个版本出来的时候,我过去看。在黑暗的小小的放映室里,我在屏幕上又看到那个已经许久没有遇见过的阿三。他的第一个镜头,竟是面对着镜头微笑的特写。那样浅淡的笑容,因为近到可以触摸,隔着时空看过去,总感觉有一丝的疏离。就像他原本应该满不在乎,应该在排练时跟朋友耍小孩子脾气,应该迟到早退,应该对微薄的报酬斤斤计较,应该嘻嘻哈哈,应该得意忘形,这才是90后的阿三,所应具有的表情。

    但我还是从这样少有的微笑里,看清了这个小男生,在左冲右突的青春烦恼里,隐藏住的柔韧的光华。是这样的温度,让他于最叛逆的少年时光,可以如一株山野里的柏树,或者梧桐,旁若无人地生长,一直将那稚嫩的枝条,冲出藤蔓的缠绕,或者其他枝杈的阻碍,成为那插入蓝天的张扬的主干。

    而这,便是像阿三一样孤单的少年,成长的粗粝的弧度。

    当年校草已黯然

    唐是我们大学时当之无愧的校草,当年追求他的女生估计有一个加强连。连带的我们班里的同学也跟着他饱了眼福,天天看到美女在教室门口火辣辣地逡巡。但唐却是从来都不正眼看一下,总是高昂着头,摆一冷酷的姿势,与美女们擦肩而过。

    班里的男生们因此便嫉妒,说,饱汉不知饿汉饥,看他那得意小样,小心哪天发了福,失了这身好皮囊,站在大街上,跪地哀求都没有女人理。唐当然不介意男生们的醋溜风言,照例我行我素,一副孤傲清高的模样。

    但恰恰是唐这样的淡漠表情,反而惹来更多女生的热烈追捧,到最后,发展到围追堵截,严重影响了唐的日常生活,唐除了尽快找个女友,结束单身,贴上名草有主的标签,别无选择。

    唐很快地找了第一任女友,成了人家的专职“打水工”,兼贴身保镖。其实大家都看得出来,是女孩保护了他,让他免遭被众美女围攻的危险。这时的唐,站在人群里,依然是鹤立鸡群般地出众。常常一眼看过去,便能毫不费力地将焦点锁定在他的身上。

    而唐显然也知道自己这样的优势依然夺人眼球,所以在女友面前,从来都不卑躬屈膝。每次吵架,都要无理争三分,非要那女朋友,哭哭啼啼地求他回心转意不可。这样的好面子,让这场看上去还算郎才女貌的爱情,很快地便夭折了。

    爱情夭折后的唐,继续挺直了腰板,在人群里走路,但不管他怎样扮酷,看上去总是少了一点什么。好似一朵摘下来被人百般爱抚过的玫瑰,怎么看都是褪了色,不复昔日的新鲜。

    所以那时我们大家常常调侃,说男人也与女人一样,有保险期,一旦拆封用过,离枯萎的时日,便不远了。但唐自己不觉得,依然是茂密昌盛地站立在人群中,大有一种发福的将军挺肚巡视的英勇。

    始终坚持不“打折”的唐,倒是像商店里的商品,或者金融危机前的美元,坚挺风光了好一阵子。他也借此谈了一场又一场风花雪月的爱情,享尽了那些长相歪瓜裂枣的男生们可望而不可即的丰美时光。

    两年后我们大学毕业,唐便成为BBS、校友录或者开心网上的热门人物。每每闲极无聊,大家总会八卦一阵,说起唐当年让人过目难忘的风流英姿,又用毕业后与他交往的点滴,拼凑出一个变化中的唐。

    那时我是唯一一个与唐距离最近的同学,所以也便担负了唐对外发言人的不贰人选。常常就有当年对唐的淡然耿耿于怀的女生八卦问我,而今的唐,还有没有昔日一马平川看过去,瞬间击中人眼球的魔力?也有男生依然嫉妒,说,而今的唐,被工作折磨着,怕是没有了那种闲庭散步便引来无数美女的魅力了吧。

    终于抽出空闲,为了不辜负众多同学的期望,打算会会刚刚当了父亲的唐,将一个全面的他报道给大家。唐不知来意,只以为是老同学,便很快答应见面,但在具体接头地点上,这位一向干脆利落的帅哥,却是磨叽起来,一会说在地铁口,一会说在婴儿用品专卖店,一会又说在公司门口。最后还是我一口咬定,在婴儿用品专卖店好,一则顺路,二则可以给他的宝贝儿子买点东西。唐犹豫一阵,这才答应下来。

    我早早便到了专卖店,等待与唐见面。门口恰好是个公交站牌,来往的行人很多,我目不转睛地盯着车上下来的那些与帅气稍微沾点边的男人,一个一个地检阅,过滤,试图寻找到与唐有关的点滴影子。但是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我所要寻找的仪表堂堂的校草,却始终没有出现。我终于不耐烦,给唐打电话,手机响起的时候,距我几米远的地方,一个形容晦暗穿着马虎的男人,也同时拿出了手机,并且对着话筒喊出了我的名字。

    我几乎吃惊地几步跨过去,对着这个稍稍有些背弓的男人,迟疑地喊出唐。而唐,这才抬头,看到我,一边兴奋一边抱怨,我都等美女半个小时了。当我说出我也已经等了半个小时却始终没有寻到他的影子时,他的眼睛里,一下子有些黯然,说,当年你可是在人群里一眼便能够将我这头号帅哥揪出来啊。我一耸肩,说,可是,头号帅哥怎么现在看起来有点衰呢。

    而接下来唐的表现,更是出乎我的意料,这个总是胸有成竹的男人,不知是因为做了父亲变得胆怯,还是因为有了老婆凡事都不敢自作主张,不过是买一个小孩的奶瓶,竟是千般比较万般挑选,又打电话给老婆请示,又跟店主费尽口舌,磨蹭了近半个小时,这才买下一款。

    我站在唐的旁边,怎么看都觉得唐变得矮了,一路被风吹得略显蓬乱的头发,遮住了他的眼睛,也遮住了我看往校草正当茂盛时的路途。

    原来时光真是个残酷的东西,它粗粝的风沙吹过来,我们曾经热爱过的校草,就这样覆上了风尘,在我们的视域中,有了黯然的裂痕。

    痴缠

    在初春的月亮下走路,常会看到自己的影子,不紧不慢地跟着我的脚步,穿过路灯的昏黄,经过一家即将打烊的花店,越过一片小小的树林,掠过一只机警的野猫,抚过在风里飞旋的落叶。我很轻很轻地走,犹如一只夜间出行的蚂蚁。我甚至不敢回头,怕我的影子,受了惊吓,躲进某片灌木丛里,且再也不肯陪我度过那些孤单行路的夜晚。

    年少的时候,那么害怕自己的影子。它不会吵闹,也不会说笑;它没有温度,也没有魂魄。它的存在,假若保有意义,也只是提醒我,相比于别人闪耀的光环,和成群的朋友,我是卑微又落寞的。形影相怜,说得多么恰切。于是我试图摆脱,在光亮的地方飞快地走,或者沿着可以隐去影子的墙根,悄无声息地走。我甚至祈祷,求影子不要再来追赶,我要向那明亮华丽的前方,我要挤进热闹光鲜的人群,我要一切热浪般袭来的视线与关注。

    可是我却一路孤独地,在青春的路上,走了一程又一程,无人相伴,除了永不会开口说话的影子。记得那时曾经爱过一个人,很爱很爱,可是他并不知晓。我像一个影子,跟在他的身后,注视着光芒四射的他,在人群里穿梭来去。我知道他的一切,细致到他耳廓后一颗小小的痣,我都记得清晰。我常常就在放学的路上,偷偷地跟着他,拐过一条又一条小巷,直到最后,我走丢了他。下雪天的时候,我会踩着他留在雪地上的脚印,一下一下,清晰无误。透过厚厚的鞋子,我却能够感触到他脚掌心的温度,是湿漉漉的,带着玉石一样的温润。当我踩着那些脚印,在纷飞的雪中行走,我几乎有幸福的晕眩。

    这样影子的角色,我做了三年,毕业后我们各走天涯,不曾再见;可是我却再也难忘,那些雪夜的灯光下,我跟在一个从未注意过自己的男生后面,怀揣着满满的幸福和希望,温暖走过的时光。

    此后的许多年,为了俗世中人人都想得到的梦想,奔波行走。可是却渐渐在喧哗的人群中,守着那些只是拿来炫耀的荣光,觉得疲惫。它们给我带来了别人不可企及的光环,却也让我失去了曾经只有影子相伴而行的静寂与淡然。我又开始找寻自己的影子,在寂静的夜晚,在一株树疏朗的枝干间,在路人倏忽而逝的柏油路上,在看得到点点灯光的高楼的阳台上。我想念着我的影子,犹如想念着一个失去音讯已久的朋友,或者爱人。我期待着它重新回到我的身边,给我任何人都无法给予的灵魂的静谧与妥帖。

    我在躁动不安中找了许久,也等了许久,它却迟迟不肯过来见我。直到初春的一个夜晚,我在将城市的噪音与尘埃一重重隔开的树林里,看到一棵高大的桐树。那株树已经枯萎了很久,它的枝杈在半空里,随了冷风,微微地颤动,不知是冷,还是因为惧怕与惶惑。它的身边,偶尔会有一只野猫,嗖一下穿过,即刻便不见了踪影。再或,一只飞鸟,停驻片刻,终究觉得孤寒,振翅飞去。这是一株在生命气息浓郁的丛林中,寻不到丝毫复苏迹象的枯树。它的存在,在尘世间,似乎已经了无意义。

    可是,就在我绕过它,打算离去的时候,我突然看到了落在它身上的另一株大树的影子。那是一株生命力旺盛到已经顶着寒风,开始绽放出美丽花朵的桐树。它在月光下,散发着一种迷人的葱郁的光泽,而且带着桐花蜜甜芬芳的味道。月光斜射下来,它挺拔的影子,就这样温柔地落在对面那株枯萎沉寂的树上,犹如一棵藤蔓,温柔地,爱怜地,忧伤地,缠绕依偎着它。

    就在那一刻,我终于知道,原来影子也是有温度和灵魂的。它们穿越白日浮躁的尘埃,在有月光的冬日或者初春的夜晚,用这样无人知晓的方式,痴缠地守护着一株曾经有过风华的桐树。

    就像,年少时的我,曾那样热烈地,无悔地,做过一个男生的影子。

    站在我光环下的你

    他从小便生长在我的光环里,说不清是悲是喜,就那样悄无声息地行走,看着身旁我轰隆隆碾过的得意的车轮。

    我读大学的时候,他才刚刚小学毕业,没有考入重点中学,有人见了便嘻笑说:你姐姐当初读的可是最好的初中,你念的这所,她看都看不上眼呢。他也不争辩,白人家一眼,便用力地甩一下书包,嗖一下跨上车走人。那车也是破旧的,他几次央求家人要辆新的,可是无用,父母总会冷冷丢给他一句:你姐姐当初还没车可骑呢,不照样进了最好的中学,且年年考试第一?他不再言语,只拿起气管,哼哧哼哧地给车打气,好像将自己心里的怨怒,也一并充入其中。

    他在学校里,遇到的老师,有听说过我的,上课的时候看他开小差,偷偷听流行歌曲,便用教鞭敲他的脑袋,挖苦他说:你和你姐姐一个爹妈生的孩子,怎么差别就那么大呢?他红了脸,将CD机关掉,耳机却是塞在耳朵里,始终不肯摘下。下课后有同学围拢过来,将一本最新的杂志放在他面前,指着上面我的笔名,说:看你姐姐又发文章了,写得好棒呢,你那些经常被老师念的文章,不会是她替你写的吧,或者,是将你姐姐读书时的作文拿出来抄了一下?他并不气,拿过杂志,翻到我的那篇文章,趴在书桌上,默默地看完,而后起身去还。

    我和他很少说话,放假回家的时候,看到我来,他都不会喊一声姐姐,却会在父母不在家的时候,笨手笨脚地去厨房做饭,烧了稀粥,炒了青菜,还用油炸了丸子。我坐在沙发上看书,他便端过来,说:吃吧。父母回来看到他烧的饭菜,尝一口,说:真咸,怎么能吃?我替他解围:比我做得好吃多了。父亲便瞪眼:做饭再好吃管什么用?学习要比你一半好我们也知足了。

    我在家的时候,他与父母发生冲突的几率也高。常常便不知怎么,就和他们争吵起来。他不是那种叛逆到跟父母气势汹汹吵闹的孩子,他只是争辩两句,便出了家门。家人从不去找他,也知道他没有钱,根本走不远,顶多是在小城里游逛到天黑,而后踩着稀薄的月光,寂寞地走回家去。开门后会自己去厨房里找吃的,剥一根大葱,啃一个凉了的馒头,老鼠一样咯吱咯吱吃完了,便上床睡觉。

    有时候我会背着父母出去寻他,在家门口父母不会经过的小巷子里,他坐在石凳上,低头用一根树枝胡乱地画着什么,我劝他起来回家,他始终不肯,只说:让我一个人待会。我只好走开,听见后面啪嗒啪嗒地有脚步声,回头,却看到一只毛色灰暗的流浪狗,停住了,用忧伤的目光,安静注视着我。我的心突然很疼,不忍再看,扭头走开。

    年龄愈大,我们的话语愈少。后来他用几十块钱,从同学手里买了二手手机,开始发短信给我。省钱,所以每一条短信都会很长,而我因为懒惰,回复给他,常常很短。大多是学习中的苦恼,或者与父母的矛盾,我总是教育多过沟通,他便淡淡回一句:看来你也不能真正理解我。我并不计较,删掉短信,继续自己的城市之旅,将不知如何寻到出路的他,丢弃在小城。

    他的QQ,一直挂在我的上面,灰色的头像,从未亮起,但签名档里,却是总会更新。也不知是不是写给我看,忽而明亮自信,忽而烦恼厌世。有时他会留言给我,碰到我在,也不多言,得到回复,便即刻止住,说:姐姐你忙,不扰。我总是千篇一律地叮嘱:在父母面前多说几句好话,让他们高兴,你也不会缺了什么,以后出门读书,想听唠叨,怕是还寻不着。他从不回复我这样的说教,也不知是已经关机出了网吧,还是根本不愿提及这个话题。

    有一天在家,我无意中进入他的卧室,打开床前的抽屉,看到一本厚厚的留言册。心内好奇,打开来看,一页页地翻过去,心内便生出丝丝的疼痛,犹如一把小刀,面无表情地割着我的手臂。几乎每隔两页,便会看到别人给他的留言里,千篇一律地,说:真羡慕你,有一个如此优秀的姐姐,有她一路帮扶着,想必你也会有美好幸福的未来。留言册的下面,是一本一本的杂志,我的文字,在其中光芒闪烁。而我出过的第一本书,也不知他从哪儿买到,已经翻看得书页脱落,却在抽屉的最里面,以它夺目的光泽,将他整个的年少时光,霸道地笼罩。

    突然想念十岁以前的他,送我上学,在雨后的泥地里走。我载不动他,他便啪一下跳下车去,踩着软泥,在小路上一边奋力飞奔,一边回头看我,而且兴奋地大喊:姐姐,快点骑啊!你追不上我啦!我看着他两条瘦瘦的小腿,犹如一只鸟儿的翼翅,自由地在风里拍打,心底的温情,慢慢膨胀,成为一朵大大的棉花糖。

    那段记忆,我写入了书里。我知道总有一天,他会看到。而我也会看到,他褪掉沉重的外壳,如一只蓬勃的大鸟,毫不犹豫地,飞离我锐利冷硬的光环。

    华丽流转梦依然

    我始终觉得,人需要电影院,就像是梦需要夜晚一样,总要有个地方,落脚我们的灵魂。哪怕,你在那一束暧昧的光线下,发呆,遐想,睡觉,或者醉翁之意不在酒地,将湿漉漉的一只手,犹豫着伸向旁边暗恋许久的女孩。当所有的灯光熄灭,宽大的荧幕上,开启一场场华丽缤纷的人生,那些繁杂芜乱的世事,鸡零狗碎的烦恼,尔虞我诈的争斗,且都让它们像电影的一个镜头,隐去吧。

    我最怀念的,是读本科时的电影院。当时的大学,坐落在一个远离城市繁华的小城里。一所大学,两家医院,三个超市,几条跑着人力三轮的小街。对着青石板路,你前脚刚过,后面便有人泼出洗脸水来。广场上不到十点,便人影寥落,灯光清冷。几处年代久远的历史遗迹,除了偶尔的几个游客,基本上,被人遗忘。这几乎便是小城的全部。所以当我在读大学后的第一个星期,发现了那家在不显眼处的电影院时,那种欣喜,绝不亚于当年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恨不能即刻将这小块地圈了去,归自己所有。

    电影院的生意,算不上好。每次去,都是稀稀拉拉地十几个人,东一片西一片的,像是营养不良的一亩田,无人经营,便荒掉了。但于我这类影痴,倒是好事。可以在灯熄灭的时候,偷偷溜到后排的包厢里去,舒舒服服地享受一场视觉的盛宴。若是赶上一个烂片,看得昏昏欲睡,而隔壁恰好是一对热恋的情侣,那倒有幸赏听到另外一场好戏。且不说连绵不绝的亲吻,打情骂俏的引逗,即便是旁边了无声息,只斜眼看底下两只踢来荡去的缠绵的脚,也足够让你心驰神往,不知不觉间,便将眼与耳,全都侧了去。

    如果心血来潮,赶去看通宵,那最后两排的包厢,绝对是最好的去处。甚至比宿舍的硬板床,还要舒服,伴着港台片女星发嗲的痴怨,和旁边已经响起许久的男人的呼噜,上下眼皮轻轻一吻,便飞快入了梦乡。常常是两三点左右,电影院会有人,拿了手电筒,挨个照过来,查有没有买包厢的票。我早已习惯查票人的规律,知道那个睡眼惺忪的男人,过不了片刻,便会返回房去休息,所以看他晃动着手电,叽叽咕咕地走过来时,便一猫身,转到前排的“硬座”上去,等他的灯光远了,又一个轻盈的“跨栏”,回到梦还没有消逝的“软卧”里来。

    但这也只是淡季的待遇。倘若赶上周末,学校里恋爱的男女无处可去,全奔了过来,我也只有望“床”兴叹的份儿。此时的电影院,像是一个热闹的杂技场,嗑瓜子的,嚼槟榔的,吃冰激凌的,趁着电影开场前十分钟谈情说爱的,街头小混混与校内混世王互相打量着打算干一架的,谁家的小孩走丢了哭闹着找妈的,全在这暂时的舞台上,亮了相。那一刻的荧幕,倒是隐退了,成为可有可无的配角。等到灯光倏然熄灭,舞台便移了位,下面喧闹的一群,终于接到命令似的,集体噤了声。但那嗑瓜子的声音,还是会像一只啃啮的老鼠,无休止地继续下去。

    人多自有人多的好处,若是电影精彩,那好,便因了下面的喊叫声,涟漪似的一层层扩散开来。假若电影很烂,女星哭得矫情,男星替身露出破绽,那台下的嘻笑怒骂声,亦会让这部可怜的电影,有要随了男女主角跳楼的羞愧。等到电影散场,白亮的灯光次第开启,女生的脸上一片潮红,男生手心里浸出汗来,木椅翻转,脚下更是咯吱咯吱地如一场好年景的雪。那厚厚的瓜子壳,踩踏上去,将那电影里没有做完的梦,又温暖地延续下去。我喜欢那种寂寥空落的感觉,意犹未尽里,带着一点点惆怅,就像,一个还没有做完,便被人吵醒了的梦。

    像是所有俗烂的小说里的情节,我与男友的爱情,就是开始于电影院。从最初黑暗中种种的试探,犹疑,到不怀好意地专捡火辣的情爱片去看,再到后来,厚着脸皮在漆黑中一双陌生人的眼睛扫视下,公然地学了电影中的男女,亲来吻去,我与男友的爱情,也终于在流转的光影里,瓜熟蒂落。我依然记得我们看过的第一场电影,是韩国小生张东健主演的《让我们接吻吧》,尽管电影纯洁到只有最后隔着玻璃的深情一吻,但两个人依然看得脸红心跳,且没有阻挡住此片的名字,给我们带来的致命的诱惑,于慌乱中,有了人生中的初吻。及至后来看各国浪漫爱情电影,我们早已能够练到从容不迫地边一只眼看着电影,边用另一只眼,含情脉脉地彼此对望着了。

    大学毕业的时候,我和男友去看了最后一部电影,法国的《新桥恋人》。当男女主角在塞纳河上狂舞的时候,我知道,那舞尽后的怅惘,将不复再来。

    而今我来到北京,可以在更豪华的影院里,看更多精美的大片,但昂贵的电影票,也让这种享受,成为月末的奢侈品。于是开始疯狂地买碟,而后在每个晚上,将手习惯性地打开电脑,放入碟片,于炽白的灯光下,看到哈欠连连。

    是后来偶尔路过小城,看见电影院的门口,懒散织着毛衣的女人,阿猫阿狗,自由地出入,寻着掉落在椅间的爆米花,或者巧克力;墙上的黑板上,依然标着“两元一场∕学生半价∕通宵5元”的字样;而隔音不好的影院里,正传出小马哥义薄云天的呼喊声。那一刻,我终于知道,我所怀念的东西,依然在流光溢彩中,如一株树,安静地在角落里生长。

    而知道梦还温暖地安放在那里,就好。

    出逃

    一直都想要出逃。在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

    那时总觉得世界很大,而自己那么渺小。于是我要计划一场浪漫奔放的出逃,来让所有人突然间想起我的存在。我要悄无声息地溜出充斥着父母争吵的庭院,我的书包里没有书和文具,只有我收藏的糖纸,花火,泥人,知了壳。我带着它们,飞奔出小巷,避开有人行走的大道,沿着人家的一排排房子,穿越河沟与树林,走上那条通往外面世界的残破的公路。

    我会不回头地走到再也看不见小镇的炊烟,或者听不见那里沸腾的人语。父母当然追不上我,他们的车子速度很快,却与我出逃的方向,背道而驰。所以我不会再惧怕他们的吼叫,喝斥,甚至是巴掌。也不担心父亲会从天而降,站在我的面前,将我的去路蛮横拦住。我漫无目的地前进,却不会觉得心内惶恐。那一刻,我是个没有人能够阻挡威慑的勇敢的孩子。

    可是这样的计划,却总是被人一次次近乎粗暴地干涉或者消灭。曾经因为考试没有拿到父母期待的奖品,我在他们的讽刺中逃出家门。可是不过走了有十分钟,镇上一个多嘴的女人就飞到我们家去告状,说看到形迹可疑的我,正穿越大片的麦田,朝东南方向而去。父亲即刻跳上车子,呼啸着冲我的方向飞奔。我远远地看到他一脸的狰狞,嘴里气势汹汹地骂着什么,心里便知道这次又逃不掉了,除了羞耻地举手朝大人们投降,我根本无路可去。

    后来,我终于凭借着读书,逃出了小城。我以为自己会在城市里自由穿梭来往,不再有想要出逃的欲望。可是,我发现城市依然不是心灵的家园,这里有车水马龙,有高楼大厦,有疯狂物欲,却惟独没有灵魂栖息的一小片绿荫。我记得那时的自己,一次次逃出城市,独自去乡村旅行。我任由自己的灵魂,放逐在山野,犹如一只飞出笼子的鸟儿。我享受这样的孤单,并不希望任何人来扰。

    可是依然不能如愿。我要拿毕业证书,要寻一份养家糊口的工作,要找一个有本事的男人嫁掉,要有一个以平米来计算价值的房子,要以车代步,要为了所谓的社会地位,拼命地向上走。而所有的这些,都不允许我选择出逃。

    有一天,我在城市的某个角落,看见一群人围攻一只跌撞飞行的金丝雀。那是一只据说名贵的鸟儿,不知是被哪个粗心的主人,无意中打开了笼子,于是它忽然与我一样,向往起那片一直透过笼子无聊观望的蓝天,并撞开主人的手,啪一下飞向了梦想中的自由的天空。但它很快遭遇了一场风雨,失掉了继续飞行的力气,而后又路过许多人家窗台上曾经与它一样衣食无忧的同类,它们皆嘲笑它说:瞧那个特立独行的家伙,它以为自己是什么呢,勇猛的雄鹰还是不值钱的山雀?不过是个适应了城市生活的金丝雀罢了!

    它起初还坚持着不输掉那点坚强与气节,要将出逃持续到底,直至自己变成一只翱翔的山鹰。可是还没有等它完全逃出这一片喧嚣嘈杂的城市,它就被那些认出它的世俗价值的人类,给兴奋地驱赶着,追捕着,喊叫着。它飞上了电线,却发现电线在大风中摇晃。它站在某个写字楼的窗台上,却被人猛地推开窗户,撞了出去。它想要飞出人的吵嚷,却发现那几乎是一片无处逃脱的声音的海洋。慌乱之中,它撞在一棵树上,若不是有树干靠下来,它几乎毫无疑问会被人类再次捉住,放入笼中。

    几天后,我路过那株长在城市中的寂寞的法桐,看到树干上,趴着一只金丝雀,我拿起树枝,试图驱赶它,可是它却丝毫不动。最后,我终于发现它已经奄奄一息,饿死在曾经向往的枝头。

    那一刻,我走在城市拥挤的街头,去赶最后一班的公交回家。我的身体,因为一周来的劳累,已经疲惫到极点。除了想要睡觉,我没有了任何出逃的计划。

    也就在那时,我知道自己与这只金丝雀一样,再也逃不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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