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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颜不是那种好奇心特别重的人,如果今天碰见的是其他人,她根本就不会跟过来。
正当她犹豫要不要离开,就听见吵吵嚷嚷的声音从远处传来。
远处有几个人正气势汹汹地朝她这边走了过来,胳膊上的红袖标一晃一晃的,非常醒目。
心里咯噔一下,童颜来不及深思,急忙转身敲响眼前这栋房子的院门。
“砰砰砰”三声过后,里面传来一道小心翼翼的男声,“是谁?”
“我有急事找沈绍卿,麻烦快开门!”见远处的人影越来越清晰,童颜心里急得不行。
“这里没这个人。”门后的陈大力声音中多了一丝警惕,语气变得很不善。
“我真的有事,快开门!红袖标朝这边过来了!”她都快被这人气死了!再耽误下去可就完了!
虽然她不知道这座院子里究竟有什么,但直觉告诉她,如果红袖标过来,里面的人包括沈绍卿都会吃不了兜着走!
陈大力一听有红袖标,整个人都变得紧张起来,可是在周围放哨的人并没有发出任何暗号,他一时间没了主意。
“我是沈绍卿的朋友,没必要骗你,如果你不开门后果你承担得起吗?”
心里本来就有一丝动摇,陈大力听了愈加相信童颜的这话,他慢慢打开一道门缝想看清来人是谁,还没等看清楚,门就被人使劲推开了。
时间不等人,童颜刚闯进院门就开始高声喊着沈绍卿的名字。
此时,沈绍卿正在后院给老母猪看病,听见有人喊他,他先是眉头一皱,等听清是谁的声音后便立刻放下检查工具,急冲冲得朝前院走了过去。
院子里除了三间青瓦房以外就是一堆柴火垛,看起来十分冷清。
想到外面那些红袖标,童颜不顾陈大力的阻拦,四处寻找着沈绍卿的踪影。
院中的其他人听到动静也都从屋里跑了出来,在这个年代有胆子投机倒把的那都不是什么善茬。
以为是有人来捣乱,就在大家想要抄家伙的时候,沈绍卿及时出现阻止了他们。
“他是我朋友,没事。”
“你怎么会在这儿?”
“沈绍卿,快跟我走!有几个红袖标马上就要过来了!”童颜没空跟他解释清楚,忙拽着他的胳膊往外走。
“红袖标”三个字,众人听完皆是一惊。
两人相处这么久,沈绍卿从心底里相信童颜,他知道这小子不会凭白无故编瞎话。
“大家快撤!”
有了沈绍卿的话,本来还在疑惑的人们瞬间有了反应。
院子里那头老母猪是不能见光的,陈大力和另一个人立刻跑去后院把猪赶进院子里的防空洞。
怕后门也有红袖标在蹲守逮人,其他几个人快速挪开院子里的一处柴火垛露出院墙上的一个狗洞。
然后一个挨一个,训练有素地钻了出去……
童颜从来没钻过狗洞,就连以前拍戏时都没钻过。
当沈绍卿拉着她,就要弯腰钻过去的时候,她的内心是崩溃的!
如果不是危险在即,说什么她都不会钻狗洞,这简直和□□之辱没什么区别!
钻出狗洞就以为危险解除?那就大错特错了!
算上童颜,他们一共四五个人,沈绍卿吩咐其他几人兵分三路走,而他拉着童颜躲进一处墙缝中并没有立即离开。
墙缝很窄,只够两个人紧紧贴在一起对立而站。
外面的人用一堆干柴火把墙缝挡严之后才匆匆离开。
之前因为情绪过于紧张,童颜并没觉得不妥,如今这里只剩下他们两个人后才发现,她和沈绍卿挨得极近!
鼻尖儿轻触着鼻尖儿,差一点点就是零距离……
浅浅的呼吸声在这个狭小的空间里听得极其真切。
“咱们为什么不走,要躲在这里?”不敢发出太大的声音,她不自在地歪过头,尽量让自己的呼吸不显得那样急促。
随着月匈膛的起伏,那仅剩0.5厘米的距离还是不可避免地擦蹭到一起。
酥酥麻麻的触感,犹如一道电流在两人之间来回穿梭,童颜刷得一下红了脸。
“回去再跟你解释。”时间地点不对,他没办法跟她详说。
“嗯,好。”童颜不是刨根问底的性格,见他此时不方便回答就没再追问。
一股若有似无的奶味儿体香萦绕在两人鼻子之间慢慢变得浓烈,沈绍卿紧绷着身子试图和童颜保持一定距离,可空间就这么大,即使再紧贴墙面也不会有太大作用。
甜腻惑人的香气让人渐生躁意,身下那处似有抬头的趋势,他喉结上下滚动一下,双手在不知不觉间已握紧成拳。
下意识地微微弓身,过度的身体反应让他隐隐感到不安。
这时,外面传来一串凌乱的脚步声由远及近。童颜和沈绍卿对视一眼,默契地同时屏住呼吸,连大气儿都不敢再喘一下。
“这tm的谁举得报?!破房子连个鬼影子都没有!是在玩咱们吗?!”一道气急败坏的声音响起,周围的人连忙附和道:“是呢!谁这么大的胆子,竟然连咱们都敢耍!”
“是啊是啊!等我回去问问是哪个不长眼睛的竟敢玩咱们。”
“队长别生气,您消消气,要不咱们去国营饭店吃点好的?”
“行!收队!”
几个人浩浩荡荡地来,没过去十分钟又都一无所获地离开了。
直到脚步声彻底消失,童颜心中那块高高悬起的大石才算落了地。
“咱们现在出去吗?”
整个心思都在外面那些红袖标的身上,劫后余生的她一时忘了自己和沈绍卿的距离有多么近,话音刚落仰起头便猝不及防地,和男人微低的俊脸来了一个亲密接触。
樱红饱满的唇瓣轻轻擦过他略微干裂的薄唇,两个人同时一愣,只觉得“轰”的一声大脑一片空白,有什么东西瞬间崩塌了!
母胎单身二十多年,上辈子的初吻她献给了大荧幕,如今在这种状态下没了真正意义上的初吻,童颜不自觉地抿了抿嘴,认真回味了一番。
好像除了有点软,其它什么感觉都没有!
沈绍卿薄唇紧抿,唇上柔软的触感还在,犹如吃了辣椒火辣辣得烫。
深邃的眸子定定地看了她五秒,见她毫无所觉,于是咬牙问道:“你的手能松开了吗?”
“嗯?”她一脸茫然。
“手!”怕再有碰触,他一直下颌上抬,紧贴于墙面身体一动不敢动。
表面看起来十分镇定,但红到发烫的耳朵却泄露了他此时的无措。
童颜随着他的话低头一看,只见自己那两只小手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鬼使神差般地紧紧抓着男人腰间的衣料不放!
她忙放下手尴尬一笑,如果这里有老鼠洞她真想转进去!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这句道歉一语双关,她为自己夺了书中男主的初吻感到很不好意思。
温热的气息扑在他的喉结之上,沈绍卿忽然阖上双眼,呼吸略显急促。
忍下那股强烈的冲动,他艰难开口,“我先出去看看,你在这里等我。”
暧昧的气流在两人之间流动,童颜不敢看向他的眼睛,只能乖巧点头道:
“嗯,好。”
有意避开肢体接触,沈绍卿从墙缝中慢慢挪出来,他先是扫视一下四周,确定没有危险之后又从那个狗洞钻进了院子里。
如今这个地方已经曝光不再安全,防空洞里的两人一猪暂时还要在里面多呆几个小时,等天黑确认没有危险了再把那头猪运走。
怕他们不知道外面的情况心里着急,沈绍卿挪开酱缸后面的石板进了防空洞。
这栋房子以前是地主老财的,祖上好几代都是地主身份,因为死相特别凄惨,之后又出了一两件玄乎其玄的事故,于是这里就成了全县城小有名气的鬼屋。
当初大家就是看上这一点,外加这里不但偏僻还正好处在养猪厂和黑市之间的地段,做起事来十分方便,所以才选了这里当据点。
防空洞不大却很幽深,洞的尽头是城郊的树林。
沈绍卿走进洞口吹了一声口哨后,陈大力谨慎地伸出头,在看清是谁时整个人绷紧的神经终于放松下来。
“沈大夫,外面没事了?”
院子里的这些人没人知道沈绍卿具体是干嘛的,只知道他和老大周冬的关系特别好。
因为他偶尔来都是给猪看病,所以大家都管他叫沈大夫。
“嗯,没事了,不过你们要在这里呆到后半夜才能出去,具体通知听暗号。”
“哎!好!”像他们这些大老粗都没什么智谋,沈大夫说啥按着去办就完事了!
“今天多亏了你那小兄弟,代我谢谢他。”
“好。”提起童颜,沈绍卿不自觉地揉了揉轻皱的眉心。
今天如果不是有童大宝,后果真是不堪设想。他们之中一定有内鬼,究竟是谁只能交给周冬去查。
怕夜不归宿引人怀疑,沈绍卿和童颜在下午三点如常上了回杏花村的马车。
回去的路上两人各怀心事,都十分默契地没再提之前发生过的事。
因为被沈绍卿的事耽误了行程安排,这次去县里童颜一无所获。
可能是白天被刺激到了,她连续三天晚上做梦梦到红袖标在身后抓她,那种被人追赶的感觉真是不咋地。
这也让童颜彻底打消了投机倒把的念头,自己的身份问题已经够她头疼的了,如果再添新的危险简直是要命!
看来她要改善生活,还是想想其它办法吧。
关于沈绍卿的秘密,他不主动说,童颜也没再问过。因此,并不知道那件事情的背后其实有李祖川的影子。
……
京市。
在一个满地金黄的公园里,童大宝迎着冷冽的北风,正跟在他爷爷童淮德的身后打军体拳。
一板一眼的姿势不见平时的懒散。
老爷子年轻时打过鬼子,爬过雪山走过草地,如今虽然老了,但身子骨特别硬朗。
个头不高却精神抖擞。
自从被父母送到爷爷奶奶家来,童大宝就没过过一天消停日子,不是被拉到公园里跑步,就是在家里蹲马步,简直苦不堪言。
“动作不对!抬高一点儿。”童淮德一个巴掌拍过去打在童大宝的手臂上,疼得他直抽抽儿。
可他敢怒不敢言,只能小声嘟囔着,“我也不当兵,干啥天天折磨我啊?”
“臭小子!这叫折磨你?!”童淮德被气得吹胡子瞪眼,揪着他的耳朵狠狠拧了一下,“我这辈子最后悔的就是生了你爸那个不着调的,可算盼着你们这代都长大了,结果还是这副狗德行,真是气死人!”
童淮德一生两子一女,小女儿五岁夭折,大儿子三岁就能识千字,他曾是童淮德的全部骄傲,可惜在18岁的时候参加援|朝战役,壮烈牺牲了……
如今留在身边的,只有最没用最冷血的小儿子还活得好好的,真是应了那句话,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
童大宝缩着肩膀快要受不住了,他现在真是后悔,干嘛要听家里的话来爷爷这里受罪?还不如偷偷下乡去杏花村呢!
“爷,您别揪了!我可是您亲孙子!”
“我不差你这一个孙子!我还有孙女呢!”提到童颜,童淮德蹙眉问道:“对了,你姐怎么还不过来看我?”
比起孙子,他更喜欢那个憨厚懂事的孙女,可惜孙女没摊上个好爹妈,他和自家老太太也提点过那丫头,让她多长点儿心眼,可那孩子根本就听不进去。
“我姐不是找了一份计件的活儿吗,可能还没忙完吧。”想到远在外省下乡的童颜,童大宝不禁心虚不已。
怕把爷奶气病了,他不敢说实话。
“唉,想见的见不到,不想见的成天在眼前晃悠,真糟心。”童淮德无奈叹气,背着手径直往前走去了。
童大宝:“……”
……
如今秋收已过,为了丰富下乡知青们的业余生活(其实是怕他们太闲再起什么幺蛾子),人民公社特意组织了一场诗歌朗诵大赛。
如果谁能夺得第一名的桂冠,不但会有一份奖品相赠,还能成为公社广播站的一名广播员。
这年头,广播员可是个美差!工作轻松待遇好,消息一出,整个知青点的人们都开始跃跃欲试起来。
童颜也很激动,如果她能得到这份工作就再也不用下地干农活了!
幸好她上大学时学的是播音主持专业,虽然上辈子没入这一行,但现在却派上了用场。
至于男女声音上的辨识,她有信心可以瞒天过海。
除了沈绍卿和赵和平以外,整个知青点都报了名。初赛两两一组,童颜选择和魏敏一组。
韩玉婷和刘德庆一组,知道韩玉婷是京市来的白富美,刘德庆最近一段时间都在有意无意地套近乎,本来韩玉婷是想选童颜或郑洲的,可这俩人都抢先一步选了别人。
比赛是在半个月后的公社礼堂举行。
之后的几天,童颜有事没事就会去女知青宿舍找魏敏,两人研究整整一天才把要朗诵的诗歌定下来。
他们要朗诵的是前一段时间人民日报刊登的一篇散文:《丰收》。
既有这个时代独有的气息,又很有寓意,字里行间尽是五谷丰登的好兆头,童颜很喜欢。
至于其他人选的是什么体裁,她没有兴趣打听,就算撞了作品也不怕,到时候谁丑谁尴尬!
这篇散文,只要一有时间童颜就会看几眼,如今已经能倒背如流,但她总觉得差一丢丢感觉。
思来想去,觉得应该是她对这个时代没有任何归属感才会这样。
正当她坐在炕尾,双手抱膝冥思苦想的时候,郑洲一脸坏笑地走了过来,“童大宝,你比赛准备的是什么诗歌啊?”
“我不告诉你……”思路被打断,童颜抬起头面无表情地说道。
其实这不算什么秘密,但看见郑洲那贱兮兮的样子,她就是不想说。
“你还真小气。”郑洲知道她还在为之前的事情对自己有所误解,男人就应该大气!这个童大宝还真是驴脾气倔得狠。
“嗯,我小气你大气,行了吧?”
对牛弹琴的事她干不来,有时间和牛费口舌,她还不如多喝两口水。
童颜拿起旁边的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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