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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他手里握着的凶器,那柄剔骨尖刀。经过法医的验证,证实了犯人手里握着的尖刀,正是杀害了刘媚的凶器。
诡异的是,后续的尸检结果,却让所有人都无法接受。
尸检表示,红衣怪人尸体,其体内的血液早已经完全凝固,心脏理应在很久之前就停止跳动了。而且在摔下高楼的时候,其身体上表面已经出现了大面积的尸斑,且眼球呈现出暗灰色。
各种结论都表示,面前这具尸体最少在三天前已经死亡了。
那么问题来了,一个在三天前就应该确认死亡的人,怎么可能杀了刘媚,躲避警察的追捕,随后从高楼上一跃而下,再死一次呢?
我听完她的述说,好不容易稳定下来的心绪,再次变得混乱起来。
“红衣怪人的身份信息,确认了吗?”
“几个小时前,方叔带人确认了,死去的红衣怪人是个流浪汉,具有轻度的智力障碍,黑金市多家收容所都有他的信息登记,可在一周之前,这家伙突然失踪,不知去向了,所以.....”
“所以死去的红衣怪人,应该只是嫌疑人临时找来的替罪羊,虽然不知道那家伙用了什么方法,可总归还是让他逃掉了!”
我是无神论者,所以,一些铁的逻辑,在我眼里是不会改变的。
已经死去三天的尸体,绝对不可能杀人。凶手在逃命的时候,一定用了某种障眼法,蒙骗过了后续追踪的警员,并制造出这么一种效果。
无奈那天我昏倒过去了,所以也无法找出更加行之有效的线索,来证明自己的推论。
“对了,医生在你血液检测中,发现了一些奇怪的物质,我弄不清你体内为什么会残留有这种物质。”林晓雪像是突然想起什么似得,开口说道。
“嗯,什么东西?”
“你每百毫升血液中,残留有微量的蛤蟆菌菌体,这种菌体过量服用,会产生幻觉,甚至是引发休克。”
蛤蟆菌?我听过这种东西,这是一种菌类植物,多见于西伯利亚与北美洲中部,据传古印第安人曾用其作为致幻剂,以此来抑制难以忍受的疼痛。
还有,蛤蟆菌在亚洲根本无法移植,实属罕见,我的体内,为什么会有这种东西?
太多的疑问,同时窜出,搅得我脑子乱的不行。原以为当初猜透了凶手的下手目标,就能博得先机,可没想到,到现在为止,这起黑金案,依旧是迷雾重重。
那家伙究竟是何方神圣,为什么警方,包括我的每一步行动都会被他提前看破了,难不成?
恍然间脑海里浮现了一种推测,可很快又被我自己否决了。
没法再想太多东西,连忙起身,挣扎着要去警局。
刚一动弹,边上的林晓雪还急了,使劲推着不让我起身。没想到两人一阵趔趄,同时摔在床上,我被她结结实实压在下面,动弹不得。
别说,被这么一个大美女压在身下,还挺舒服的
“你干嘛!”她脸上一红,刚想发脾气,可仔细一想,又觉得不对,好像是她自己主动推倒我的:“对了,你...你这身体才刚养好,要是再昏了怎么办?”
“没事,这不有你吗!大不了再送一次医院就好了。乖~听话。”
我让林晓雪抓紧给我办了出院手续,当天下午,就赶回了黑金市警局,重新恢复了工作。
我敢保证,以凶手的性格,一定会再次挑战公安系统的权威。
刘媚是第六个,离凶手的要杀死的目标,还有三人,我必须赶在这三人被害之前,竭尽全力的阻止那个混蛋。
严老师既然把案子交到了我的手上,这种时候,就得由我出面掌控大局。
一天没有亲手抓到那家伙,我这颗悬着的心,就一天不会放下来!
经过刘媚那件事之后,全体警员都对我改变了看法,至少在我猜对凶手下手目标之后,他们也多少能相信我所作出的推理。只是,隐藏在警员们眼中的恐惧,还是一直无法消去。
至于金边眼镜,他多次向我郑重道歉,说是上级部门已经严厉的批评过他了。
他也坦诚了对我的偏见完全是错误的,至于当初污蔑我招妓,说是刘媚主动和他说的,他当时脑子一热,其实根本没有实质性的证据。
尽管如此,金边眼镜还是希望我理解他的行为,从此之后大家能够不计前嫌,一起把真凶捉拿归案了。
我笑着答应了金边眼镜的要求,随后让他去档案室里面把所有档案全都抄写一遍,算是为黑金案的侦破尽他一点绵薄之力。
这种人就算真心悔过,我也不可能冰释前嫌,和他一起共事。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我们掌握的最重要的线索,就是刘媚冰冷的尸体了,因为,死者是绝对不可能说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