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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尚小说网 www.asxs.cc,最快更新刘伯温后人盗墓手记最新章节!

    常盛蹲在古宅对面平房的阴影里,嘴上叼着烟。他这是过过干瘾,并不敢点燃,唯恐点燃后红色的烟头在黑暗里暴露了自己。

    三天前,刑警队接到了110中心转过来的案件,京城西郊,传说中的鸦宅附近,发现了路边的尸体。

    尸体是环卫工人在凌晨时分发现的,浑身皮肤脱落,像个血葫芦一样,死者的眼神里充满了震惊和恐惧。

    这是一起杀人案,被害人死法恐怖,算得上是恶性杀人案。大概有数十年,作为首都的北京,都没有类似的案件发生过了。

    经过现场的检测和法医的验证,常盛心里更是明白,那尸体旁边散落着不少的尸块,可DNA检测这些散碎的尸块却来自于十几个不同的人身上。这消息虽然没有对外发布,可是性质之恶劣却让见惯了血腥的刑警们都觉得发憷。根据判断,凶手很可能是个变态杀人狂。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素来消息灵通的记者们,如水银泻地,无孔不入。不知道警局里谁的嘴漏了风,还是拿了记者的好处,消息没出三天就溜溜地传了出去,在媒体和网络上闹得满城风雨。记者们得到消息后大做文章。有的称,社会压力过大,导致杀人狂魔出现;有的怀疑,是器官贩卖团伙作案后,杀人弃尸。

    一石激起千层浪,网上还流传着一个大部分人都赞同的看法,这尸体出现的地方本就蹊跷—那鸦宅可是北京有名的邪地。

    身为元、明、清三朝古都,四九城中留下了无数传说,或神秘,或诡异,或惊悚。这些地界儿,也有好奇的人去探索过,不过大多数没有下文,冥冥中似乎有层迷雾,笼罩在其上。

    这座近千平方米的老宅,在北京这寸土寸金的地儿能保留下来,没毁在地产商的手中,完全得益于尘封在大门口的一个小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另有一说,则是因为这儿也是北京的邪地之一,神通广大的开发商对风水多有讲究,所以没有对这里下手。

    在做地方志的时候,有考据癖人士多次对这所宅子进行过考证,但一无所获。从宅子的面积和铺的青砖地面来看,这所宅子应该建于明初时期。屋檐高耸,上面有不知名的兽头雕花,这种规模的宅子,从明朝的建制来讲,起码是官居一品,位极人臣的门第才能拥有。明朝对于建制管辖最严,越级建宅通常是杀无赦、斩立决。纵观明史,还没有哪个臣子敢明目张胆地僭越。

    这就显得更加古怪。明初,太祖朱元璋建都南京,位极人臣的高官都在南京就居。那时,北京乃是北方国门,深受蒙元之扰,不会有人在北京燕地建居所。就像现在跟你说,让你去阿富汗建个宅子,恐怕没人愿去,也没人敢去。

    朱棣扫北成功后,迁都北京,高筑四九城,国公、一品官员全都移居燕京,可是宅子大多都在北京九门之内。这位置,若有人愿意居住,恐怕也多半是一些山野樵夫之流,但这些人等绝对不会有如此手笔。

    更奇的是,这个宅子还另有蹊跷。这里曾被称为“鸦居”,也被老百姓口口相传为“晦气坟”。

    明末时期,也是史上最后一次小冰川时代。古人虽然不懂这些,但天气变化却并非不知。那时全国天气骤冷,田地收成减少,明朝皇室号召百姓开荒种粮,倒也有人看此处宽敞,在这里开垦过田地。却没想到,这块地邪得厉害,方圆数里内,无论种什么作物,怎么勤恳耕耘,都是颗粒无收。

    每到暮色降临,铺天盖地的乌鸦黑漆漆的,犹如天上的一块黑云,全部在这里逗留栖息,“呱呱”的叫声更是吵得人心烦意乱。

    有人猜测,这里怕是哪个明朝达官贵人的阴宅。可能有殉葬的奴仆一同被深埋其下,因此地下存有尸气,才让这里寸草不生。这个说法着实有不少人相信。民间传说,乌鸦择死腐而居,那铺天盖地的乌鸦,就是这里是坟地最好的明证。

    自此,宅子就荒废在了岁月当中,再也无人问津。一直到文革时期,一群来自祖国各地的红卫兵,见它宽敞,就将这座宅子当成了据点。初时,一群年轻人倒也热闹,人声鼎沸,每天革命口号、歌曲不断。然而,其中有人提倡“破四旧”,要砸了这老房子,便四下烧、砸、打、抢,结果引来了麻烦。

    不知为何,那群红卫兵多人神秘失踪,从此再也不见踪迹。而幸存下来的两个人,一个全身脓肿,皮肤脱落,从老宅里跑出的时候,身上的腐肉不断地掉落,腥臭的秽血洒了一路。

    另外一个则像是见了世界上最为恐怖的东西,受了刺激,从此疯疯癫癫,不断惊叫,眼睛瞪得仿佛铜铃一般。最后,这人也没熬过三个月,就死在了精神病院里,死时脸上还挂着古怪的笑意。

    建国后,这宅子因其古老,被评为文物。可是地处偏远,又说不出到底是哪个历史人物的住所,缺乏名人效应。因此,这宅子一直没受到什么重视,更没什么游客来参观,相关部门也对其听之任之,倒也没人提出过要修缮整顿。

    如今出了案子,社会舆论一起,警方就有了压力。只有尽快破案,才能让这些说法不攻自破。这种吃力不讨好的活儿,别人躲还来不及,临时跑肚拉稀、肠胃不畅的人比比皆是。偏偏常盛格外兴奋,主动跑到队长那里,拍着胸脯立下了军令状,说是要全力拿下此案。队长本来很看好常盛,准备重点培养他,可看他如此性子,心里哭笑不得。

    常盛有自己的心思,自打从部队退伍后来到刑警队,参与了不少案子,可是总觉得再没遇到像在部队里那么有劲的事儿。

    在部队,他是侦察兵种—中国特种部队A大队当中的佼佼者。

    按照这种资历,常盛完全可以在部队有更好的发展空间。但他性格耿直,素来靠能力,轻关系,在领导眼里,是个纯粹的“刺头”,这让他稀里糊涂地错过很多机会,不过他倒从来不惋惜。

    在部队野外生存拉练时,常盛又犯了一个说起来让人觉得可笑的荒谬错误。特种部队常有些特殊的装备,在野外生存时,就有这么一把合金材质的多用野外生存刀。这把刀长约一尺,除了刀刃外,还藏有金属鱼线、套兔子的圈、锯齿、钳口等多种实用工具。铸刀的合金材质坚固,刀刃锋利无比,能轻易地斩断拇指粗细的钢筋。有了这把刀,战士们在野外可谓如虎添翼。不知道多少人,因为这把刀,生存得更加容易。

    其他人也感叹这是把好刀,但顶多觉得是件好用的工具,爱不释手。可常盛却视这把刀为兄弟,觉得它是自己最要好的伙伴,甚至睡觉都要抱着这把刀。野外生存结束,刀要上缴回去,常盛却极不舍得,硬是在营房后挖了个坑,把刀藏了起来,非说在野外生存时丢了。

    可是众目睽睽,你在回营的车上还抱着刀一副迷恋的样子,现在又说野外生存时刀就丢了,实在是太过蔑视众人的智商了。

    因此,非但常盛的一等功被取消,常盛的入党申请也被驳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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