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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只能离校。
这个下午,小内趁着阿伟外出,独自把行李打包,准备委托给学校的邮政所寄回家中。
每收拾一枝笔、一本书、一个杯子、一把吉它……小内的心都不由得触动一下。
因为这些微不足道的东西,都曾寄附着他的惮憬与向往。
尤其是那把吉它,他曾认真地自学了三个月,终于像模像样地学会了不少曲子。
于是,认为所有的女生都喜欢男生在草地上弹奏情歌给她听。
但结果到后来才发现:现实并非如此简单。
一首情歌或许还不如一句带着征服性邪邪的话语。
而这个正是小内的弱项。
还有那些专业书。
同学们大多把它们当成废品卖了。
但小内是无法接受的。
他对拥有过的东西,绝不会亲手葬送。
哪怕是一本可能在社会上派不上用场的书。
就像他对待爱情一般。
但现实往往是奇特的。
越是对一样东西不在乎,反而更容易获得。
那些谈笑着把书卖掉的男生,往往都是泡妞高手。
小内似乎意识到了这当中的关联性。
只是无法明白而已。
他不敢再多想,机械地收拾好所有的东西,径直送往邮政所。
当他用大头笔在包裹上写地址的时候,手都是颤抖的。
这或许有些夸张。
但他曾把这种场面想像为“衣锦还乡”。
可结果却是当下的萧条与颓丧。
如果再联想到当初进校时大包小包的场景,这种伤感更是不堪体会了。
他几乎是用意志力把包裹全部弄好交给了邮政所。
这才感觉到自己有点恍惚,又踱回到寝室,倒头便睡。
浑浑鄂鄂又是一天。
第二日,小内破天荒起了个大早。
阿伟还没有回到寝室。
小内跑到最常去的那个早餐店吃了碗粉,准备回寝室作最后的告别。
但当他刚迈出饭店不远,就被老板给叫住了。
“喂!你还没给钱呢。”老板大声喊道。
“哦!”小内匆忙返回店中,把早餐钱交给老板。
唯唯诺诺道:“不好意思,我刚刚忘了。”
老板用那种意味深长地眼神望了他一眼,不再说话。
小内只得通红着脸走出了早餐店。
“唉!连最后的一个好印象都没了。”小内叹息道。
他是这家早餐店的常客,在以前,女老板对他客客气气,有说有笑。
但是现在,她似乎都在怀疑他的为人,重新认识他似的。
但这都已经无关紧要了。
爱情都几近绝望了,被一个并不重要的人误解一次又何妨呢?
小内自嘲道。
但话又说回来,这种恍惚到连结账都忘了的事情还是头一次。
在没有遭遇爱情打击前,这种情况根本没有发生过。
爱情的魔力如此之大,又何止这一件小事的佐证。
回到寝室,阿伟还没有回来。
这正是小内所希望的。
他俩似乎形成了一个默契,就是从不问对方:“你什么时候走?”
自然,如果要走,也不会再通知对方。
阿伟或许也是留恋学校的。
尽管他找到了工作。
离校——或许是他们共有的惆怅。(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