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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乘和李雪夜平时笨手笨脚忙上一两个小时才能收拾好的小店,在林洛的手里,不到半个小时,便已井井有条,窗明几净。
林洛还将杂物间里的一把高脚椅搬出来擦得干干净净的,当作临时的书桌,又找来几个小凳,试了几次,最终挑出最舒服的那一个小凳放高脚椅前。
“洛洛,你这是做什么?”王小乘疑惑地问。
林洛将王小乘的笔记本电脑摆在高脚椅上,又泡了一杯乌龙茶放在旁边,笑道:“姐夫,你就在这里好好写小说吧!这一会儿客人少,我一个人足以应付。”
原来是为自己准备的啊!
王小乘心中一暖——从小到大,能够对自己如此体贴的,也就只有林洛一人!
冬日的阳光正好,斜斜地照进小店,斜斜地照在正浅笑着看向自己的林洛的身上,那煦暖的阳光为挺拔高挑的她镶上了一层金边,如一尊女神,让人怦然心动。
“写小说不要紧的——”王小乘说道。
“怎么能不要紧呢?”林洛一脸认真,“姐夫,写作是你的事业,至于奶茶店,这只是我们聊以为生的生存手段罢了,你万不可因大失小,好了好了,快来写吧!”
这何尝不是王小乘骨子里的想法!只不过在一大堆劝他要务实的好心人面前,他自己都不好意思坚持这不赚钱的理想了!
“嗯。”王小乘听话地坐在林洛为他准备的“书桌”前,喝一杯醇香的茶,敲两行动情的字,只觉得幸福像泉眼里那甘洌的清水,汩汩地往外冒。
“姐夫,你现在写的是什么?”在王小乘停下来喝水的间隙,林洛笑着问道。
“这是个秘密。”王小乘笑道。
他怎么能告诉她,自己的小说名字叫《附身执照》呢!怎能让她知道自己拥有附身执照的秘密呢!怎能让她知道,此时正在敲的字正和她有关……
“好吧。我不打听了。”林洛善解人意地笑,“我知道有许多写东西的人都有特殊的癖好,比如有的人喜欢夜深人静的时候写,有的人喜欢喝得微醉的时候写,而姐夫你,显然是喜欢偷偷地写,嘻嘻……”
她还真说对了,自己正是在偷偷地写!
“洛洛,你有没有特别喜欢的文字?”看着那迷人的笑脸,听着的动人的声音,王小乘索性端着茶杯,边喝边和她聊了起来。
“最喜欢的嘛,嗯……”林洛略一思考,道,“我最喜欢的是一首先秦的《击壤歌》: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
“帝力于我何有哉!”不等林洛说完,王小乘便直接说出了这首诗的最后一句。
“姐夫也喜欢这首古诗?”林洛的眼睛亮晶晶的。
“何止喜欢!”这首古诗曾一度是王小乘的人生理想。
在那所连贫困生补助都需要和老师套近乎走后门才能拿到的三流大学读书时,王小乘就不止一次向往这诗里的生活。
大学毕业后,王小乘原本是努力尝试过几份工作的。
第一份工作干了不到一个月,领导便把他开了,背后对他的评价是:“榆木疙瘩一块,不开窍!”
真实的原因是,那五十多岁的领导迷上了一位漂亮的女同事,那女同事和王小乘他们几个是同一批进单位的。领导约了几次女同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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