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
类的举出一定证据。
但一份网络小说创作合同,在这方面根本无迹可循!
这时候,有关这个数额的确定,就落在了法官的身上。
很可惜,A级签约合同是格式合同,有很多霸王条款,从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来看,落叶明显处于不公平的地位,而法律规定,法官在判案时除了要参照合同外,还要兼顾公平原则,考虑到网络小说创作风险极高,市场前景极难预期,扑街率极高,“落叶第一次创作网络小说时认为自己会扑街”一事非常合理正当,于是法官一拍板,定下金额——两百块。
这是从理论上来讲的,实务中呢?
实务中,起点更蛋疼。
因为可得利益损失是一种未来的、期待的利益损失,难以把握,法律对可得利益损失的规定也比较模糊,因此,在法律实务中,很多法官在判决中直接就不支持可得利益损失!
更不用说,这还是一份网络小说创作合同!
落叶在签约时就预见或应当预见到的起点可得利益损失,这个数字到底是多少,鬼才说得清楚!
至于确切的、有效的、具备说服力的、可供法官参考的证据,上帝都拿不出来!
可以说,虽然《遮天》的太监会让起点少赚几千万,但它就算把落叶告上法院,也绝不可能让落叶赔这个钱!
顶多就是双倍返还收益。
但《遮天》又没上架,它的收益就只有九月份的打赏分成。
打赏金额总共6万多,落叶分到3万多,就算双倍,那也只是6万多而已。
从落叶太监前扔出38章存稿一事,总编霹雳就知道,对方压根就不会在乎这6万多块钱。
而且,就算是双倍返还收益,官司其实也不好打!
因为文学创作协议不像供销合同那样明确,有太多的漏洞可以钻了!
就算打赢了,落叶双倍返还收益,也才6万多块钱,根本得不偿失!
因为太监就把人告上法院?
这事儿到时被一些竞争对手煽动一下,会吓跑很多作者的!
事实上,这条合同条款,起点压根没动用过几次。
总编霹雳嘴角抽了抽。
他没办法了!
真没办法了!
如果真能拿到几千万赔偿,那打官司就打官司好了,但问题是——这根本不可能啊!
顶多就是赔个6万多块钱。
去吓唬落叶试试看吗?
妈的!那家伙这么任性,还是个土豪,你这么威胁他,他八成直接就跟你决裂了!
况且,他说了有缘再见?
兴许他什么时候就会回来继续写遮天呢?
总编霹雳脸色阴晴不定了好一会儿,最终恶狠狠地瞪了乔木一眼,骂道:“他妈的!碰上这么个刺头!乔木你以后有空就催他回来写遮天,听到没!”
“明白了。”乔木暗暗苦笑了下。
这个落叶神出鬼没的,好几天才能碰上一回。
今天是他要太监了,所以特地上线通知了自己一下,而两人上一次碰上,则是好几天前的事了……
唉,看来以后只能多给他留言了。
话说,网络小说这个圈子里有发生过这种事吗?
编辑天天给作者留言,催他回来更新?
乔木觉得自己开创了先例。
——去吧,分割线——
喜闻乐见的卡文(笑哭),今天就一更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