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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一个人,爱上一个人,本就不是一件困难的事。
商女没有听过别人的爱情,只是觉得,在这过程中,原来有苦,原来有甜。
那一天,火树银花开满天,她从未见过那样美的天空。就像少年一样的神情,她不敢抬头,只能小心不让人发现。
辰安荣勃然大怒之后,她去花园将那罪魁祸首找来。
是他,是他最疼爱的温以笙。
她浅淡低着头,想着他会给她什么处分,他最疼爱的小徒弟,总会护着的——最终他罚了温以笙三十杖,但那时的眼神她注意到了。
她从未见过少年的眼神那样柔情,微微蹙着眉,像是不舍。原来对于温以笙,他是不舍的。
纵使所有人都觉得温以笙在任性妄为,只有她眼中看到了,那样的宠溺,那样的喜欢。其实在那一次的大雨之中,她也曾见过这样的神情。
他迟迟停留在她脸颊的目光,或许是她此生难以忘怀的。
她一生规规矩矩,渴望得到他人的认可,得到他人的瞩目。只可惜,还不及那个毫不作为的人,来的容易。或许,这是命。
“表姐,看什么呢?”辰序盯着她手里的东西,“这不是掌门很早前给你的金钗?”
“哦,刚刚准备收起来。”她将它小心一放,装作毫不在意,“有事?”
“表姐,你是不是——讨厌以笙啊?”辰序忽而一问,她不知如何回答。
她确实讨厌温以笙,但理由呢?仅仅因为他的眼里只有她吗?
这个理由,足够?或许,她本就是个自私的人,确实一个胆小的人。
“怎么?你喜欢那丫头?”
辰序忽而红了脸,“表姐说笑了,我,我又配不上她。”
“你,配不上她?”她嘴边一声轻笑,“她只不过是个捡回来的孩子,你是辰家的嫡子,为何配不上她?”
辰序摇头,“以笙那么好,这和谁家的孩子又什么关系?”
是啊,她那么好——所以无论她是孤儿,无论她做错了什么事,那个少年心中,还是最爱她的吧!
“辰序,你觉得,我,我怎么样?”
辰序忽而一惊,“表,表姐,你说什么?”
“我只是问你,若以一个男子的角度看,我,怎么样?”
辰序盯着她看了许久,“表姐样貌端正,武功又极好,门中不少的师兄弟都爱慕你,为何还会有如此烦恼?”
爱而不得,原来,是这样。
眼看着,就要到掌门的生辰了,她知道,这样的生辰上,定会有很多人送礼。这样的礼,不是很珍贵,却是她在河边找了许久才找的一颗珍贵的软石。
很多人说,这样的软石嵌在剑柄之上会给人带来好运。她一个一向不信邪的人,竟找了几夜,才找到这枚。
“听说了吗?小师妹在练百转剑呢!听说要在掌门的寿宴之上表演?”
“百转剑?那不是极难练成的吗?”
“小师妹还真是用功,到时候送些吃的过去吧!”
“也是,不能饿着。”
……
“百转剑,很难学。”
“是。”
“我教你?”
他握着她的手,那样的温度在雨水中一点点渗入她的皮肤。
“百转剑是我教你的,你一定要学会,这样我才能看到。
那一身的素衣经过,带走微风阵阵,确实,那很难练成。
当初,为了练他最爱的百转剑,她昏迷数日,几乎在死亡边缘挣扎。温以笙要练,那怎么可能?
“我知道门中你的剑法不错,百转剑你也已经学会了。”
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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