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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山林间好不容易亮起了篝火。这里刚刚大雨滂沱,从天上倾倒下来的大水将一切可以烧起来的柴火浇得都湿透了。他们也是寻了好久,才勉勉强强找到一些稍微干燥的树枝。
“得亏还有这些打火石,要不然这回真的要完蛋了。”程咬金啃着烤得金黄油亮的野兔,一个人自言自语起来。
“哎!”程咬金用胳膊肘戳了戳一旁盘膝而坐的安歌,这孩子闻着这么香气扑鼻的野兔,怎么无动于衷!
“小兄弟,你真的不来点?”程咬金咂巴咂巴嘴,有时候他真怀疑安歌是不是嗅觉失灵了。
还有,这听觉是不是也不太灵敏。要不然,别人和他说话,他怎么反应总是淡淡的。
总之,这个人就是五觉都有问题。
安歌默不作声,甚至悄无声息地往篝火外围又挪了挪。别人不清楚,他自己可是晓得。
自己是桃林中凝结灵气孕育成的灵,吃肉?简直就是在搞笑。
这味道都是离他越远越好,再瞧瞧程咬金吃得满嘴油腻的样子,安歌头痛,要不是剑侠客说这是他师父。谁能看出来这是一个叱咤风云的大将。
嚓嚓的声音在四野里突然响起,程咬金的动作猛然一顿。连安歌打坐休养生息都不得已终止了。
这片林子人烟稀少,程咬金他们一路行来,连村庄都没有见过。
以至于林子里积了厚厚的一层落叶,也无人打理。
所以只要有一丁点儿风吹草动,踩在这落叶上,都会引起很大的声音。
“有人!”程咬金麻利地扔掉手中的兔腿,该死,还没啃几口呢!
听这声音,他们尚在摸索,距离这里还足有一段距离,没有发现这边有光亮。
程咬金一脚踹倒篝火,顾不上烧人的火焰,用鞋子几下踩灭了火星。如果再多等一会儿,被他们发现这里的光亮寻过来就麻烦了。
出门在外,又有要事在身,多一事总归不如少一事。
“别做声,跟我来。”程咬金在黑暗中准确无误地一把抓过安歌的手腕,带着他飞上了身后一株极粗的大树。
两人借着树叶枝杈的掩护,在夜色中,如若不仔细去看,还真发现不了枝头上趴着两个大活人。
嚓嚓之声越来越大,连衣袖之间摩擦的声音都一清二楚。
程咬金不由有些紧张,藏在暗处的未知永远都比战场上明刀明枪的更可怕。
“我们今天就先在这里过夜吧!”一个声音在树底下响起。
程咬金心里一沉,他们居然已经走到了近前。这还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他们要在这里过夜。这不意味着他们得在树枝间趴一晚上?
程咬金歪头去看安歌,没了光亮,至少还有月色。安歌亦是一脸茫然看着他。
程咬金心里有些后悔,早知道何苦躲躲藏藏,以他们俩的功力未必会吃亏。
不争馒头争口气,程咬金使劲捶了一拳身旁的树枝:“豁出去了!”
他纵身从几米高的大树上跳了下去。树下的两人哪料到还有人设伏,几个回合间其中一人就已被程咬金生擒。
那人咿呀乱叫:“什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