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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久无话,这时天色逐渐开始变暗,越暗便越是清冷,李世回看了一眼单薄的孙小晓,解下了自己的麻衣外套,并帮她披上,孙小晓颇有点受宠若惊:“不用的,你也冷。”
李世回自信地笑道:“我不冷的,你是女孩子,女孩子比较容易冷,而且你的伤寒刚好,可不能再冷到,这地方草药不多,就算采到了,那个……也没有东西可以煮药。”
孙小晓确实是冷了,说了声“谢谢”就连忙把外套穿好了,外套尚有李世回的余温,她突然感觉有点异样,抬头去看李世回时,发现他正在看自己,不由吓了一跳,又连忙低下了头,见此,李世回觉得好笑,又哪里知道女孩子家的心中所想呢?树上无聊,突然想起一事便随口说了出来:“我师父曾经说过有一种叫做“四季宜根”的药材,在冬天寒冷的时候,人只要吃一点点,身体便可抵抗寒冷,在夏天炎热的时候,再吃一点点,就不会感到热,可惜我出门的时候忘记带点了,否则可以让你尝尝的。”
孙小晓生于农家,又是女儿身,只对织业熟悉,家中有书可读,她的见识主要是从书中得来,这时听李世回说什么药材,十分好奇:“四季宜根,它是长什么样的?以后我在山里也可以找一下。”
“四季宜是一种树木的名字,四季宜根就是这种树的根须,白天我帮你找风寒药的时候看到这附近有,等这些恶狼走之后,我就带你去看,对了,还可以挖些出来,你吃了就不会怕冷了。”李世回说。
“真的吗?可是这些恶狼怎么还不走,是要在树下睡觉么?”孙小晓忧愁地说,“我最讨厌狼了,以前村里养着羊,最怕就是这些狼了,总是想吃羊,那时候村里的大叔们拿铁棍去赶也赶不走。”
“是吗?那么那时候有没有这么多狼?”
“没有这么多的,那些狼也没这么大胆,见了村里那些大叔他们就望风而逃了,也不敢咬人的。”孙小晓回想起村里的事情,“我村里也有一个像你这样关心我的大哥哥呢……”
“你们是什么关系?”李世回的脸色有些不乐,打断了孙小晓的话。
孙小晓继续说:“他是我隔壁家的,我还很小的时候,他就离开了,我们都叫他大懒虫的,因为他真的很懒,有时候我去他家吃晚饭,他连手都不洗,他妈妈叫我拉他去洗,他偏不肯,还非要我叫他声好哥哥才肯去,哼哼!现在如果再让我叫他去洗手,我才不理会他呢。”
李世回突然变得震惊无比,脱口而出:“你……你是小懒虫?”
“你怎么知道呢?那哥哥很顽皮的,明明他是太懒,所以我才叫他大懒虫,他偏生不服,非要叫我小懒虫,我哭他也不理我,还叫我使劲哭,说最喜欢我哭,那时我真的很讨厌他,一辈子也不想理他了,但他说以后要娶我做妻子,我一高兴又理会他,他……”孙小晓似乎想到一些害羞的事情,竟说不下去。
“他是不是偷亲你的脸?”李世回料事如神。
孙小晓满脸通红:“咦?怎么你又知道,他好讨厌的,所以都没人和他做朋友,我见他可怜,所以只好和他做朋友了,后来他们家搬走,我知道之后,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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