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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三日,又是一个行尸走肉的生日。
那禽兽居然找来了,在半夜,我回家的时候。
他蹲坐在我的家门口,可怜惜惜的模样。
一见到我,死乞百赖地说:“蒿嫣然,宝贝女儿,祝你生日快乐!”
他知道,我这里是公安公寓,我怕影响不好,不能赶走他的。
我的身份、地位、职业和名誉,都不能舍弃他的,虽然他在我的眼睛里,就是一禽兽。
在我刚回国时候,就是因为他的犯罪记录,我的任职,被拿到省委、省政府来政审定夺。
要不是我的贾哥鼎力相助,要不是我的社会活动能力扎实,又敢于付出某些高官所恬不知耻想索要的一切,我根本就没有任何机会和可能,可以进到公安机关来。
现在,他居然就这样,就这样恬不知耻地来到了我的家门前了,告诉我的邻居们,说:“我,我是法学教授,我是你们公安局局长助理蒿嫣然的父亲,亲生父亲!我是她爸爸!我忘带钥匙了,我就在这里,等她回家来。”
妈妈,妈妈,这个世界上,真就有这样的无赖呀!
我不得不收留他,不得不继续赡养他!
因我的血液里,还流着他的血,所以我不得不笃定地必须地收留他。
他说:“蒿嫣然,宝贝女儿,你要是不收留我的话,我就要到法院告你去。”
妈妈,看起来我这一辈子也别想逃离他的魔掌啦!
我的一生永远也逃不开这个禽兽了。
那么好吧,早晚有一天,我会叫你死无葬身之地的。
我只好让他进了我的家门。
我给他收拾出来一间房子,让他住了进去。
要知道,妈妈,之前的我,已经被他打过了110报警电话啦。
他是故意给我难堪的,就是想要让我继续听从他的指挥,让我继续被他玩弄于股掌之中。
哼,现在的我,再也不是过去那个小少女啦!
我会让他记住的:血债血还!
我在东区给他买了一套房子,我还给他雇请了钟点工,一日三餐以及每天的卫生清扫,全部照顾到家啦!唯独没有的是,不与他天天相见,不与他一个屋檐下。
但是,这个禽兽不肯善罢甘休,又一次次的跑到我的家门口来侮辱我的名誉。
所以我只好请他进了我的家门。虽然我知道,之后的他,一定会给我引来无数的麻烦和耻辱,但是妈妈,我又能如何?
我唯有与他约法三章:
不准骚扰我;不准骚扰别的女人;不准去我的办公室。
他悉数全部都答应了。
我唯有下定决心:我要慢慢地、默默地、悄悄地折磨他的精神、他的欲望、他的生活!
妈妈,我的报复欲望再次被点燃了,如同那火焰,熊熊燃烧。
三月二十三日,细雨蒙蒙。
一大早,我带着那禽兽,去参观欣赏“金蛋”以及那里的美术、摄影、民间工艺等等展览,然后又买来雁湖的大闸蟹,到一家菜馆,美餐了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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