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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还能拉起一股人,坐上一部之主,还是赖于他老爹的遗产。
先前多次跟着西夏人与中原厮杀,现在回过头来听从中原的调遣,日渥布半点不觉违和。这本就是他们这些小头人的生存法则。
过去那种舒舒服服,前簇后拥,几十人围着斥候的好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还了。西凉城里多热闹啊,就是早前的青唐城也是热闹得很。
那时候他是人上人,好吃的,好喝的,好玩的,好看的,多的不得了。就是从府里随便拉扯一女使女都是娇滴滴的惹人疼。
那样的日子才是真正的过日子,哪像现在啊。也所以那种日子尤其的叫人怀念!
满脸风霜,还不到四十岁就已经花白了头发的日渥布赫然还是有来头的人。只是角厮罗早已经成为过去,溪赊罗撒更是昨日黄花。现在他就只是一个仅仅百帐的青塘羌头人。
只见他身上裹着一麻衣,发式已然不是羌人的模样,而是绾了个发髻,还插着一根乌木簪子。衣装甚是整洁,头发也没有半点油汪汪之感,不像其他羌人头人那要油迹斑斑的邋遢腌臜。
说真的,这并非都是他特意打扮出的,除了头发外,其他都是日渥布几十年来的习惯。而能保持这样整洁,于日渥布看来,许也就是他最后的一丝体面了。
毕竟他与旁的部族头人不同啊。有过曾经美好的一段时间!甚至他还能说一口流利的汉语,认识不少的汉字,甚至能背几首汉人的酸诗。
说着说着,日渥布眼泪就下来了!昔日的繁华真的只能在梦里回味了,日后见到了汉人大爷们还得表现狗腿,可不能有分毫怀念往昔的意思!
相反,他还要用自己的‘汉化’来向大爷们表明自己的态度。否则真开罪了汉人,就凭他那不算是秘密的家势,就算有十条命也不够死的。
距离废城越来越近,路上已经可以看到其他部落的人了。“阿爸,别说了,小心让人听了去告汉人!”日达木拧起眉头,小声提醒自己老子,说的也是汉话,不过却不甚流利。
这个日达木也就十七八岁的样子,矮壮粗旷,顶着一秃头。却是日渥布硬将他那头发全剃了。照他的说法,就是一光头,兀的也比秃发结辫叫汉人看了欢喜。他身后的部族丁壮,有一个算一个,全是光头。身上的衣裳也是麻布的,但行为举止上就带着一股野性,也他老子迥然不同,一看就是个野蛮子。
日渥布也不看这小儿子,只是叹气:“告个屁,他们那些玩意儿能听懂汉话?直娘贼的,都是些一群目不识丁的腌臜撮鸟!你小子也不是东西。老子叫你学说汉话,写汉字,你就是耍滑,现在知道厉害了吧?汉人东山再起,党项人已经是江河日下了。这天下日后是汉人的天下。你个崽子,汉话兀自说的结巴,更大字不识几个,还能有屁的前途?”
日渥布是历经过当年青唐之乱的人,很清楚‘带路党’或者是“狗腿子”是甚个意思。无论宋军打入青唐,还是西夏人要反制宋军寻找他爹,那都离不开这类人。当然,他是总结不出前者的意思的,他只是明白这个意思,并且现在也准备着去做。
日达木摇摇头,一脸鄙夷的表情:“认字有个鸟用?就跟你说的,俺五叔、七叔,都是读了一肚子书的,可还不是死在了乱军中?俺二伯也读书识字,可他活着的时候……,人都废了……”“唉!”日渥布两行热泪流了下来,他们兄弟之间并非一母同胞,早前也不是没起过龌龊的。可现在十多年都过去了,就是走的最晚的二哥也有小十年了,一切都过去了。脑子里剩下的反倒全是兄弟们的好了。
“阿爸,你别叹气!”日达木看到老爹这个样子,心里也不好受。“儿子还不成,您可以啊。你才四十岁。兰州城里的很多官儿,年龄比你还大呢。”照日达木说,他爹的脑子比他强。而他爹若是能混出头来,他不也跟着享福么。
看到老头子志气消沉,日达木勉强挤出几分笑容,转移话题道:“阿爸,也不知这汉人召集俺们作甚事儿?该不会要带着俺们出兵打西凉府吧?听说那西凉城里可富了,财货堆积如山,美人如云如雨,那西夏的皇帝都在那儿。肯定是有着数不尽的金银财宝和美女!”
日渥布嗤的一笑,摇摇头道:“尽胡扯,西凉府是挺富裕的,可要说金银珠宝,且不说西夏还又是没有,即便是有也肯定不在西凉了。”
“不过要真打破了,倒也能赚上一笔。至少能寻几个娇嫩的小娘……”而要是真能做上汉人的狗腿子,那可就更了不得了。
父子俩正担忧+遐想着未来的时候,一行人马已经到了废城外。平常这一带,是连鬼影子都见不到一个的荒芜地方,现在已经闹闹哄哄的聚集了大几百人。
土墙之内罗列了不少营帐,但都是很纷乱。东一堆,西一团的毫无章法。望之就是乌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