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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泰国的目的就一个:快速赚一笔大钱,娶个漂亮的泰国媳妇儿,回去打我前女友小红,还有她那个财迷妈的脸。
我现在跟着我表弟林常青在泰国有名的红灯区芭提雅做“导游”生意,说白了就是拉皮条的。
他比我早来泰国三年,赚了许多钱,每次回去都吊得不行,好像随便一刷卡就能把长城给买下来似的。
去年过年他回国探亲,听说我被前女友和前女友的老妈联手踹了,原因是因为我是个三无吊丝。
他很大尾巴狼地拍拍我肩膀,“表哥,你跟我去泰国混吧。”
就这样,我就来到泰国,白天在林常青家睡觉,晚上到红灯区上班。
林常青除了做“导游”生意之外,还做其它一些乱七八糟生意,所以,白天经常不在家。
大多数时间,家里只有我和我弟妹潘金莲。
潘金莲的泰国名字叫苏拉,是个英泰混血的泰国女孩,身材高挑、肤白貌美、丰胸细腰翘臀,水汪汪的一双会说话的大眼睛,随便瞟男人一眼都是380V以上的电力,电得人浑身酥麻,身心摇荡。
潘金莲,这个骚性十足的名字,是林常青给她取的,主要是因为她的“活儿”好,尤其是嘴上的“活儿”,按林常青形容的--那真叫一个欲死欲仙!
林常青还是小朋友时,就偷偷地熟读《金瓶梅》等经典名著,最喜欢的女人就是嘴活儿出众的潘金莲,经常自比西门大官人。
潘金莲是林常青租来的第25个妻子。
在林常青的眼里女人就是保姆+护士+泄火工具,他从来没打算跟任何女人谈所谓的爱情,也从来不相信爱情,更不把女人放在眼里。
有一次他喝醉了,竟然让潘金莲给我“咬”一下,让我体验一下欲死欲仙的感觉。
我虽然有点钩钩儿心,但是还是断然拒绝了。
就算我不是装逼犯柳下惠,但是“盗嫂”这么下作的龌龊事,我是绝对不会干的,不是我风格。
林常青见我拒绝了他的好意,稍稍有些意外,拍着我的肩膀说:“表哥,妻子如衣服,兄弟如手足,咱们是兄弟,我的就是你的,不用客气,想玩尽管玩,玩腻了,我再找个更好的。”
我白了他一眼,转身就走。
因为不把潘金莲当回事儿,所以林常青经常打骂她,有时还很变态地虐待她,我经常能看见潘金莲白皙的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有时还偷偷地哭。
一天白天,我正在自己的房间睡觉,被潘金莲一阵撕心裂肺地哭声和林常青的咒骂声给吵醒了。
林常青和我从小都练过多年的武功,他打人非常狠,手还黑。
有一次,为了和芭提雅的“福建帮”争地盘,我们俩个打他们八个,他们八个重伤五个,轻伤三个,最重的一个,林常青生生地把人家的两条胳膊给卸了。
平日里,潘金莲对我挺不错,洗衣服、做饭都帮我做,内裤也帮我洗得香喷喷的。
我听到她在哀哀地向林常青讨饶,我于心不忍,就起身想去劝劝林常青。
我刚走到他们卧室的门口,就见潘金莲光着屁股从里边跑了出来,一下扑进我的怀里,“路飞,救我!”
林常青提着一条皮带也从房间里冲了出来,对我说:“表哥,你让开,我今天非打死这个骚货不可!”
我用身体护住潘金莲,对林常青说:“表弟,你不会是要打死她吧,自己的媳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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