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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多谢邹叔了。”
“你走不走?”
“我再看一会儿,您先走吧,给我留一个人就行。”周森说道。
“好。”
……
黄卫和徐春梅一心想要拿到孙庆魁的房子和店铺的契约,但她们入狱之前,都没有拿到。
孙庆魁如今已经死了。
这些东西他藏在什么地方,也没有跟任何人说。
但毫无疑问,孙庆魁能藏东西的就在这栋房子里,只是,徐春梅找过没能找到。
而黄卫也偷偷过来找过,也没能找到。
这孙庆魁还真是会藏东西。
周森对孙庆魁的了解还是十多年前,但一个人的秉性不是那么容易改变的。
虽然他跟孙庆魁也就短暂的一年多的相处,可他对孙庆魁的吝啬和冷酷是了如指掌。
他是绝对不会把属于自己的东西交给任何人的,在死之前,一定会把这份积攒的家产都吃光,用光的。
至于身后事,他可能真的一点儿都不在乎。
所以,在没死之前,他一定会把这些东XZ在一个只有他自己能找到,别人却无法找到的地方。
周森知道,孙庆魁有一个藏东西的习惯,这个习惯不知道姜柔他们是否也知道。
那就是他喜欢把东西随身携带,因为过去他带着戏班儿走南闯北,没有固定住所。
值钱的,除了小玩意儿之外,基本上都换成了银票或者本票藏在二胡底托里面。
这个习惯,他是无意中发现的。
不知道这么多年过去,他还有没有改变这个习惯。
周森来到书房,很容易就找到了孙庆魁那本海黄的二胡,除了他的那些积蓄之外,也就这把二胡是最值钱的了。
只是黄卫和徐春梅不识货,没把他当成宝贝,如果不是姜柔夺权的话,这把二胡应该传给她吧。
周森也喜欢音乐,不过他五音不全,乐器更是无从谈起了,原身倒是会弹一点儿钢琴,也只是一点儿,不跑调就不错了。
不过他自身比较喜欢民族乐器,西洋乐器则兴趣缺缺,这把海黄的二胡他也着实喜欢。
取了下来,已经沾了一层灰了,想来很久都没有人拉了,周森探手下去,轻轻的一拨。
胡托下来了,里面果然藏着一沓东西,不出所料,正是这座房子和他买下店铺的契约。
名字上根本不是徐春梅,而是孙庆魁本人,看来,他是哄骗徐春梅玩了一个障眼法,弄了一份假的湖弄对方,然后,就是这假的,对方都没能找到……
周森将契约收了起来,这些东西他没有继承权,但姜柔有,回头把东西交给姜柔,让她处置吧。
至于这把二胡,他就却之不恭了,他也着实喜欢。
“森哥,森哥……”正把二胡收起来,放入盒中,耳听的楼下传来一道叫声。
周森下楼来,看到是一张熟面孔,是秦朗的一个手下,他正在楼下叫喊自己。
“小六,何事?”
“森哥,狼哥叫我来找您,他在赌坊有发现。”那个绰号叫小六的年轻人一见到周森,连忙弯腰行礼道。
“什么发现?”
“狼哥在赌坊的厨房灶台下面发现一件没有烧干净的血衣……”
“什么,血衣,快带我过去!”周森闻言,大吃一惊,连忙抱着二胡从楼上下来。
一路急匆匆的赶到了太平桥赌坊。
小六领着周森过去:“狼哥不让我声张,现在这个事儿只有我跟狼哥还有发现血衣的小范知晓。”
“嗯,我知道了,是应该保密。”周森点点头,很快就见到了在盘点现场的秦朗。
秦朗一见到周森,就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儿,马上迎上来:“森哥,不就吃个饭,还请自来接?”
“我这不是顺路过来看看嘛,你这儿什么时候能完成?”
“快了,估计明天再有半天就行。”秦朗随口答应一声,然后压低了声音,“森哥,跟我过来。”
秦朗带着周森进了经理室,这里现在是他的地盘儿。
取出一块烧的只一角的衣服,衣服角上明显可见一大块血迹,秦朗道:“我瞧瞧问过厨房的帮厨了,他们说这件衣服是丧彪的,以前看到他穿过,也不知道怎么会在厨房,还被扔进了灶膛烧了,但没有烧的完全,掏炉灰的时候给掏出来了……”
“炉灰不是每天都掏吗?”
“是每天都掏,可那一眼灶坏了,好几天没用了,找不到人修,所以,才被发现,不然早就没影了。”
周森笑了,这真是天道昭彰,报应不爽。
这丧彪可以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