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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更不是掌纹,而是和自己体内的妖族血统有关。
他动用荒神血脉却镇压,但却十分明白,不知道为何自己体内的妖族血统虽然不暴躁,但却又有一丝丝泄露出来,淡不可闻,不知道何时已经跑到了他的右手掌心处。
因为一直没有出什么事情,所以他没有跟器灵说,但他自己明白,这已经是个开端了。
看着屏幕上那万人瞩目的莫瑗瑗,再看看自己的身份,陆锋情绪有些低落。
纵使他表面上没说什么,很平静的接受了这个身份,但那种处于人类社会的陌生感却不断浮现。
为了不让漫漫看出自己情绪的变化,陆锋笑道:“没想到她还有这样的身手,真是不错……”
“这样的身手前去战场,一旦被那些怪物盯上,也只是死路一条。”漫漫说道,她的双眼平静,语气更是没有波澜。
“她很聪明,应该没问题,而且肯定有很多人保护着。”陆锋挠了挠头。
“再聪明也挡不住千军万马,而且现在妖族在逼着人类强者出手,军神不出手,而莫瑗瑗就成了她的替身,也许妖族正盼着这一天,所以会对她特殊照顾。”漫漫看着陆锋的眼睛。
她已经变得很漂亮,和当年那个在垃圾旁瑟瑟发抖的乞丐瓦全不同。
她的皮肤细腻,每一寸似乎都在发光,她的气息像是从春风里滴出的露水,强大的光明力量,正一点一点滋润全身。
陆锋很少夸她漂亮,因为在陆锋眼中,漫漫就是一个又黑又瘦的小女孩,但最近,不知道为何,他觉得她太耀眼了,仿佛是天上的烈日,那种光辉,有时候会刺得他眼睛酸痛。
他不敢看。
是本能的抗拒,妖子和圣使之间的排斥。
对于这种情况,陆锋很担心,可又没有办法,他并非是一个能厚着脸皮求人帮忙的人,所以从来没有找过包婆婆。
更何况,是这样的事情。
陆锋从小就是孤儿,在泥地里打滚,从被人欺负到欺负别人,捡垃圾,卖盗版光碟,可成大后,陆锋以为自己变了,但妖子的这个身份让他明白,原来自己自始至终,都只是在黑暗中。
漫漫看着他,他不敢看漫漫,因为对方身上的光太亮。
“陆锋,我知道你想去,那就去呗,你不可能一辈子都窝在这个地方。”漫漫正色道,柔顺的长发从肩膀上落下。
林生着急的看了一眼漫漫,但最终只是叹了口气。
陆锋想去吗?
他心里想去,哪怕那人已经不认得自己,可他明白,妖族的手段会有多么可怕,一般人根本防不住。
莫瑗瑗的光环,对于妖族而言就像是个巨大的枪靶。
“最后一次了,等我回来。”陆锋笑了笑,摸着漫漫的脑袋。
他收拾了一些东西,便去了沪市。
因为莫瑗瑗现在还在沪市,而重要的是,军神也在沪市,如果能够劝说军神,也就不用去南面了。
……
漫漫默默的走到自己的房间里,没有理会身后林生的唉声叹气。
她趴在小小的书桌上,睁着明亮的眼睛看向外面。
天空中有着一轮太阳,散发着光芒,滋养万物,是如此的温暖。
但她的眼睛比太阳还要明亮。
普通人看到这双眼睛,只会觉得温暖,但从小谨慎敏锐的她却能察觉到,陆锋最近越来越不敢和自己对视。
她也能够感觉出,两人身体内的能量在互相排挤,她靠近他,就能感受到冰冷,他靠近她,恐怕会感到灼热。
这是宿命吗?
“陆锋,做你想做的事情吧,我会远远看着你。”漫漫咧嘴笑道,只是笑容有些难看,像是在哭。
圣使又如何,如果真到了最后的地步,她宁愿废了自己这一身修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