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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才纯属睡懵了,被元景这一下敲得无比清醒,小厮腿一软,差点跪下了:“小的,小的刚才糊涂了,少爷饶命!”

    元景不悦地哼了一声,扶着宛桃和宛晨上了马车。

    他今日用的这辆马车是特意选的府中最好的一辆,里面的垫子面都是用绸子做的,还带着一股清香味,有一张伸缩的小桌子,拉出来,上面摆满了糕点和花果茶。

    他搓了搓手,笑道:“我也不知道你们喜欢吃什么,就都准备了些,你们尝尝?”

    宛晨昂着小脑袋不瞅他。

    宛桃拿起一块桃花形状的粉色糕点塞到他手里,宛晨象征性地推拒了几下,最后在心里默默想,这是姐姐给我的,跟那个坏人没有一点关系。

    才从容地接过来开吃。

    宛桃尝到第一口,心里就有些惊讶,下意识地看了元景一眼。

    元景笑开了花:“喜欢这个点心吗?”

    这是如意楼的糕点,除了杜氏亲手做的,就是她吃过的最好吃的糕点了,所以映象很深,在如意楼那天,是她第一次见到元景。

    当时元景喝得醉醺醺地跑出去,在看到她的时候忽然停住了脚步,盯着她看了好一会儿。

    从第一次见到元景,到现在,她其实都挺防备元景这个人,她下意识地觉得,以元景的纨绔子弟形象来说,他根本不会是个特别好的父亲,想法设法想接自己回去,靠近自己,应该有别的原因吧,更何况他还有孩子。

    这是她第一次因为他做的事情,感觉有些感动。

    宛桃点头:“喜欢。”

    元景心里得意又满足,他顺手掀起轿帘,顿了几秒钟,便提高嗓门骂前面的小厮:“我说你到底是怎么回事?路走错了!”

    小厮吓得一激灵,手一抖,欲哭无泪:“少爷小的错了,马上就回头。”

    元景闷了一肚子气,这小厮真让人不省心,好不容易带宛桃出来一趟,小厮状况百出。林大树虎视眈眈的,每次他一去,林大树那眼神就跟看见仇人似的,明明宛桃就是自己的女儿。

    宛桃放下手中的点心,道:“他也不是故意的,那边就是容易走错,岔路太多了,你别怪他。”

    元景哼了一声:“既然小姐愿意为你求情,我就饶了你这一次,喂,你还不快谢谢小姐。”

    小厮感激涕零:“谢二小姐!”

    二小姐不仅长得好看,人也这么善良,别说少爷整天想把二小姐哄回去,就连自己也想跟着她啊……想到这里,小厮赶紧拽住了想象的野马。

    自己搁这胡思乱想什么呢,要是被少爷知道了,估计少不了一顿打。

    他用手拍了拍脸,打起精神认真地赶马车,早晨的青石板有些湿漉漉的,马蹄从上面踏过,发出规律的蹬蹬的声音。

    元景带宛桃和宛晨整整逛了一天。

    给元庭买寿礼用了一刻钟,是名家许墨庵的山水画真迹。

    说来也巧,许墨庵的画是元庭最钟爱的,只是这位名家神秘莫测,行踪不定,他的画千金难求,可遇不可得。

    没想到这次,元景领着宛桃进去,第一眼就看见这画挂在墙上。

    瞧着宛桃拿着画的模样,元景已经能想到元庭当众打开这幅画,脸上的不可思议和欣喜若狂了。

    寿礼搞定,接下来的时间,元景给宛桃和宛晨买了一大堆东西,有布料,有各种小玩意,拨浪鼓,糖葫芦,小泥人,他恨不得把能看到的东西都抱在怀里送给宛桃。

    路过首饰店富贵堂的时候,元景第一次有了想进去瞧瞧的想法。

    他笑眯眯地问宛桃:“你想要金簪啊,手镯啊之类的东西吗?”

    宛桃正在啃糖葫芦,另一只手还抱着刚出炉的点心,往里面瞧了一眼,这名字起得是真俗,但是里面金光闪闪的好像很好看。

    但宛桃并不想再让元景花钱,就有些心痛地摇摇头:“不要。”

    元景拽她进来:“就进来看看,看看又没什么。”

    伙计看到元景带着两个小娃娃进来,一看就像是富贵人家,眼睛都笑得眯成了一条缝,连忙应了上来:“客官要看点什么?”

    元景左顾右盼的,这些首饰都很精致很可爱,宛桃这么好看,一定戴什么都好看,他有些得意的:“我带我女儿来看看,你这有没有什么适合小孩子戴的首饰?”

    伙计很会把握元景的心理,他瞧了宛桃一眼,立刻夸张道:“公子,您这闺女长得真是冰雪可爱,小的在这店里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看见这么好看的小姑娘,跟公子您简直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小姑娘戴的首饰多啊,公子这边看。”

    不过说真的,这小姑娘是好看,皮肤通透,大大的眼睛,从头到脚的粉色,可爱得不得了。

    元景心里熨帖得很:“你这小伙计还怪会说话的,去把你们店里最好的首饰拿出来给我看看。”

    “好嘞!”小伙计屁颠屁颠地就过去了。

    接下来的两个时辰里,宛桃见识到了什么叫舌灿莲花,小伙计每看她戴一件首饰,都要想出一大片浮夸的辞藻来夸她,而且还不带重复的,文学造诣显然很深。

    最后,宛桃忍不住问他:“你上过几年私塾?”

    小伙计有些不好意思:“小姐这话说的,小的哪里上过什么私塾啊,十岁就来这店里当伙计了,换班的三个小伙计,我卖出的东西最多了。”

    果然还是高手在民间。

    小伙计夸宛桃,宛桃内心没有什么波动,元景却眉开眼笑的,还赞同地微微点头,小伙计受到鼓励,夸得更起劲了。

    宛晨坐在一边的椅子上吃着东西,无聊得打哈欠。

    这些首饰确实都很漂亮,金丝镂刻的簪子,通亮的翡翠镯子,雕刻得非常精致,凑近了能看到细细雕琢的花纹,还有一整套大红色的头面,华美无比。

    宛桃很喜欢,但这些东西显然都太贵了,她是不准备让元景买的。

    没想到,元景看试得差不多了,跟伙计道:“把这些都包起来吧。”

    小伙计不敢置信:“全都包起来?”

    元景这怕是被小伙计夸得飘起来了,就算元家再有钱,也不能这么挥霍啊,宛桃赶紧道:“我不要那么多,我还是个小孩子,又不能成天戴着这些。”

    元景摸摸她的脑袋:“你是我的女儿,我就想把最好的给你。”

    宛桃说不出拒绝的话了,而且怎么还有点感动是怎么回事?

    小伙计见事情八成成了,嘴角翘起了欣喜若狂的幅度,似乎怕他反悔,赶紧地就去包首饰了。

    最后,元景抱了一大包首饰走了出来。

    这简直就是行走的银票啊,现在他们三要是被哪个劫匪发现了,那劫匪得大捞一笔啊。

    宛晨跟在后面,望着元景,警惕地眯起了眼睛。

    磨蹭到晚霞满天的时候,元景才把两个娃娃带回去,并且赖在林家吃了晚饭。

    林大树黑着脸,他对元景的忍耐已经到了极限了,要是再不走,他可不管元景是哪家的大少爷。

    林大树看了一眼放在门口的大扫把。

    元景终于意识到必须走了,临走的时候还探出脑袋交代:“我明天来接宛桃过去。”

    林大树啪一声把门关上了。

    元景揉了揉鼻子。

    小厮小心翼翼地凑过来:“少爷,你今天可花了不少银子吧,你攒了好几年的银子又没了吧。”

    说话间,他居然不怕死地不经意间带出了一点幸灾乐祸的感觉。

    元景虽然是元家大少爷,但是每月的银子都有定例,好在他天生有忧患意识,只要有银子就悄悄攒着,这些年下来倒也攒了不少。

    元景拿扇柄敲了一下小厮的脑袋:“我给我女儿买东西,我高兴,你这么大年纪连个媳妇也娶不上,竟还敢跟我说这话,你最近越发皮痒了,是不是又想去打扫马厩了?”

    小厮的脸瞬间垮了下来,连忙讨饶:“少爷,小的就是随便说说,少爷您大人有大量,别跟小的计较了。”

    元景斜了他一眼,不搭理他,径直上马车了。

    林大树瞧了一眼摆了一桌子的东西,心里很不舒服,坐那生闷气。

    宛桃从后面扑过去:“爹!”

    林大树闷闷地应了一声。

    宛桃挠头:“你怎么不高兴呢?”

    林大树扭过脑袋:“没有。”

    宛晨摊手:“他吃醋了呗,你跟那个元景一块出去,还玩了一天,爹当然要吃醋了。”

    说完还得意地一扬下巴:“爹,我说的对吧?”

    林大树气冲冲地瞪了宛晨一眼。

    林大树这个憨厚的糙汉子,吃起醋来也太好玩了吧。

    宛桃笑嘻嘻地过去哄他:“爹,这也就是去买寿礼顺便买的,毕竟现在我也没钱能买什么像样的礼物,你要是不喜欢,我把这些都拿去退了便是。”

    林大树叹了口气,伸手摸了摸宛桃的脑袋:“傻孩子。”

    他顿了一下,道:“爹不是因为这个,爹是想啊,爹自己没本事,你,原本可以过更好的生活的,是被爹拖累了。”

    林大树在元家做过工,大户人家奢华的生活,他也见识了不少,宛桃是元家的孩子,她原本可以做个富家小姐的,如今却只能跟着自己在这里生活。

    这么一对比,他心里就有些说不出来的愧疚和酸涩。

    宛桃没想到他是在想这个,她想了想,拉来一个小板凳,坐在他对面,认真道:“爹,我好好地跟你谈谈这个问题。”

    “到现在为止,该知道的我都知道了,但是不管真相如何,不管以前发生过什么事情,我都是你的女儿。您在娘最无助的时候,一点芥蒂也没有地帮她,还那么疼我,尽最大努力给我们最好的东西。”

    “你说元家那是富贵生活,可那都与我无关,我喜欢的,就是跟你们在一起,只要我们一家人在一起,不管什么样的生活,我都能开开心心的。”

    说着说着,宛桃自己的鼻子倒有些酸。

    林大树见宛桃红了眼眶,立刻手忙脚乱地拿帕子帮她擦眼泪:“你这个傻孩子,说就说,你哭什么,爹知道了,是爹自己想得不对。”

    本来宛桃觉得没什么,被林大树一安慰,这倒好,根本控制不住眼泪,哭得更凶了。

    杜氏站在厨房里,透过门看他们,眼圈也有些红。

    宛桃这孩子,才那么大一点,怎么就什么都懂了?她就像是自己的小太阳,从小时候到现在,从来没变过。

    第二天,当林大树在门口看见元景的时候,心里仍旧不舒服。

    宛晨咬着勺子,看林大树的模样,心里倒是明白了,爹这就是吃醋嘛,亏他昨天还说得那么正经。

    宛桃穿了一身很喜庆的大红色团福小裙子,搭配了一个小蝴蝶的簪子,和一个银制的小手镯,抱着那幅画上了马车。

    簪子是元景给她买的,宛桃今天考虑了半天,还是戴上了。

    元景一眼就看到了,心里顿时美滋滋的,感觉今天的阳光都格外灿烂了些。

    到了元府,元景先带着宛桃去了静心堂。

    代氏早早地就到了,正坐着跟老太太闲叙,元琪和元珠站在旁边,代氏的大儿子元战靠在椅子上,直打哈欠。

    元景拂开珠帘,走了进来:“祖母。”

    宛桃跟在后面,甜甜一笑:“太奶奶好。”接着看向代氏,礼貌性地喊了声:“代姨母。”

    对代氏的称呼可真是让她伤透了脑筋。

    叫她什么呢?要是叫她夫人,岂不是把自己往丫鬟的位置上放?上次来的时候那是找不着合适的称呼临时只能那么叫,那以后见面的机会可能不会少,她不能一直这么称呼。

    于是,她就跟元景商量了一路,最后还是他拍板:“就叫她代姨母吧。”

    宛桃还是觉得好像有些怪怪的。

    元景无所谓道:“反正你又不会经常叫她,随便叫叫,她性子温顺,不会说你什么的。”

    代氏性子温顺?

    宛桃同情地看了元景一眼。

    反正也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最后就那么定了。

    听到这个称呼,代氏的表情扭曲了一下。

    她讪讪道:“宛桃,你不是应该叫我母亲的吗?”

    不过她声音太小,掩盖在了老太太的声音中:“怎么这么晚才过来?今天打扮得好看,来让我好好看看。”

    宛桃走过来的时候,老太太注意看了她的步伐。

    这孩子生长在乡野,肯定没人教过她礼仪姿态,就算侍茶懂一点,估计也不会多在行,宛桃走路的姿态也不像是特意训练的。

    但是没来由的,就让人觉得端庄得体,让人看着觉得很舒服。

    只是有些姿势还需要纠正。

    老太太默默想,有机会得给她派个嬷嬷去。

    这是元战第一次见到宛桃。

    上次宛桃被掳来,他当时不在家,只是后来听元琪和元珠,以及家里的下人说了一嘴。

    元琪叉着腰:“那个女孩子一点也不好相处,明明就是个乡巴佬,还以为自己多了不起。”

    元珠的眼睛忽闪忽闪的:“我觉得那个姐姐好漂亮。”

    元琪瞪了她一眼:“你怎么胳膊肘往外拐?你还知道我是你姐姐吗?”

    元珠不说话了,回头悄悄跟元战说:“我觉得那个姐姐是漂亮嘛。”

    府里的下人:“那个小姐长得俊俏啊,跟大少爷简直一模一样。”

    元战不以为然的同时又有些好奇,一个乡下小姑娘罢了,再好看能好看到哪里去,当时还安慰元琪:“你放心,你肯定是最好看的那个,他们都是有眼无珠。”

    此刻,他瞧见宛桃带着笑意进来,才知道什么叫打脸。

    元景瞧元战一向很不顺眼,见他慵懒地靠着,就训斥道:“你一个男孩坐姿怎么这样?给我坐好!”

    老太太皱眉:“你老是说他干什么,你自己还不是一样。”

    元家几个男人都像是跟自己儿子有仇一样,每个人都觉得儿子很不顺眼。

    元庭是,元景也是,见到儿子就觉得糟心。

    要是在平时,元战肯定会仗着老太太宠爱怼元景几句,不过今天来了个漂亮的小妹妹,元战竟然也有了些表现意识,乖乖地坐好了。

    元景跟元战介绍道:“这是你二妹妹,叫宛桃,你以后要好好照顾她。”

    元战笑弯了眼睛:“二妹,我叫元战,你以后就喊我大哥吧。”

    宛桃也投桃报李,朝他笑笑:“大哥。”

    元战的态度让她感觉很舒服。

    元琪气得鼻子都歪了,说好站在自己这边的呢,说好自己是最漂亮的妹妹呢?她拼命地给元战使眼色,没想到人家根本不搭理她。

    元琪独自生闷气去了。

    元庭是云州刺史,整个云州,仅仅是通州城,就不知道有多少人盯着元家的动向,虽然这次寿宴并未大办,还是有许多人闻讯赶来,整个元府忙翻了天。

    小辈们都待在后院里,等到前面宴席结束,才会给元庭献上寿礼。

    于是几个孩子闲着没事干,都去花园里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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