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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抹淡云浮在高逸无尘的天际。

    柔谧的秋日晨光之中,荣显公主到延祚殿拜谒自己的父亲。

    扫殿的小内侍从宫门的棱花格子中瞥见了荣显公主,慌忙搁下拂尘去向江常侍禀报此事。

    不到一炷香的时间,一顶软轿抬着昨夜承恩的柳婕妤匆匆从殿侧的角门离开。江常侍已经整理停当,亲自来推开了宫门,恭谨地引着荣显公主步入这一室暖香旖旎。

    圣上刚刚起身不久,他披着宽袖的夏袍,脸上仍带着倦容。当看到女儿从帘幕后面露出的一对灵动清亮的眼睛,他便露出了欣喜的笑容,连连招手:“令辰,爹爹已经起身了,快过来。”

    “怎么这么凉?你在外面站多久了?”他将荣显的手握在自己手心里,责怪道:“怎么连个宫人都不带,你身边的人都是怎么伺候的!”

    一旁江常侍已经命人捧来了刚煎好的茶水。

    荣显却没有接过来。她松开父亲的手,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

    “这是怎么了?”皇帝十分惊讶,“是有人欺侮你了么?”

    荣显摇摇头,耳朵下的明珠耳珰玲玲晃动。

    “没有人欺负我,我是来跟爹爹请罪的。我任性,我不体谅爹爹的心思,是我对不住爹爹。”

    皇帝明白女儿在说的是婚事。江朝岳早已将公主悒悒不欢的沉默抵抗委婉地禀告了他。

    “我道是什么大事,也值得你这样大早上就在宫门外枯等着吹冷风?”皇帝起身扶起女儿,展臂用自己宽大的衣袖盖住了她朱红纱披下单薄的肩膀。“已经是秋天了,中尚署的人备下的寒衣没有你喜欢的式样么?”

    “都很喜欢。”荣显柔声细语着,将额头搁在了父亲的肩膀上。“爹爹给我的,我都很喜欢。”

    皇帝看着女儿的眼瞳,低低地笑出声来。“可别再这样了,即便是要来请罪,也要吃饱了肚子,穿暖了衣服,带着一群人给你备下瓜果茶点,软榻屏风。这样爹爹看着你好好的,才有心思去想我女儿到底犯了什么罪过。”

    听着父亲故作诙谐的声气,荣显公主也展颜笑了出来。

    皇帝眼角瞥了一眼女儿,牵着她走到书案前,含笑道:“令辰,过来看看朕给你的封号,你喜欢么?”

    皇帝执起玉笔,轻沾芳墨,在上好的鱼子筏上写了“懿德”两个字。

    “令辰,你看如何?”

    “天生烝民,有物有则。民之秉彝,好是懿德。”荣显笑吟吟地说:“爹爹,这两个字,我是担不起的。”

    皇帝佯怒:“这是什么话?我的女儿令辰,怎么会担不起呢?”

    他端详女儿眼下青痕,温柔地问:“你是不是心中还在责怪爹爹,说话不算话呢?”

    荣显笑着挽起父亲的手臂:“我怎么会呢?爹爹要是这样想,我也白来请罪了。可还得挑个更冷的天,再来一回。”

    皇帝点点女儿的额头:“你啊……你放心吧,当日你看不上的那两个人,朕不会让你嫁的。”

    荣显十分惊讶,杏眼张得更圆:“爹爹,您不是都命人拟好旨意,要将我下降琅琊王的儿子了么?”

    皇帝再压制不住笑意,朗声道:“这是天作的缘分。当日被你射中幞头的那孩子,正是琅琊王李玠的幼子!”

    荣显公主惊愕道:“他也是琅琊王的儿子?”

    “你也是琅琊王的儿子?”

    盛名远扬的晓白楼上,有人这样质问着李延慎。

    李延慎就是当日被公主射中的那个少年。

    他已经换上了烟青色圆领广袖襕袍,袖口露出的一截白色中衣上用绣着繁复的水云祥纹。他本来生得白玉一般莹润无暇,这一身青纱广袖的装束衬得他有一股散仙般的风流疏淡,好似这酒肆的烟火嘈杂都难以沾上他的衣角。

    他没有为来人生硬的语气而恼恨,脸上挂着清淡笑容。

    “是,家父正是琅琊王。”他温和地回答。

    问话的那人也是秋猎时林场中的贵族子弟之一,正是广阳王世子徐子钧。

    “那当日那个射豹的……”秋猎的最后李延忠竟然猎到了一只花斑豹子,给众人留下了非常深的印象。

    “正是家兄。沙城防务繁忙,他昨日已经匆忙离京了。”

    “啊……”徐子钧点点头,嘲讽地笑了。“我还以为琅琊王的儿子,都是如你哥哥一般的呢。你可是被公主射中落下马来的那个?”

    而琅琊王和广阳王,作为梁朝唯一两位异姓王,又均是军功起家,两姓子弟在云京相见,心中多少会对彼此有些混着不屑的好奇。但徐子钧这样露骨,也实在让李延慎意外。

    李延慎毫无羞恼之色,仍然轻快地回答:“正是我。”

    徐子钧嗤笑一声,不再对李延慎讲话,转头带着一众随从上了晓白楼第三层。

    徐子钧一走,李延慎的疏朗风度都不见了,颓然地耷拉下眉目。

    他身侧的友人刚才正大口朵颐着满桌佳肴,此时终于搁下了竹筷。

    “刚才要不是忙着吃饭,我就替你去揍他一顿。”

    李延慎懒洋洋地斜睨着友人。“你看清楚他带了多少人么?”

    “当然看清楚了。”沈觅又招呼小二拿来一壶酒,“所以我才会那样忙于吃饭。”

    沈觅是个非常俊朗的年轻人,他穿着白色细麻布的襕衫,头上戴着乌沙软脚幞头。他以诗人文士自居,却写不出半首传世佳作,竟然也成功地在寸土寸金的云京苟延残喘地活了下来。

    ——李延慎一直认为,这是一件非常匪夷所思的事情。

    沈觅问:“这人是谁?在云京还没有几个人敢这样对你轻慢。”

    “广阳王世子,秋猎时见过一面。”

    “怪不得,长居封地,自然敢这样跋扈,反正回头一走了之便是。不比你……”沈觅怜悯地望着身旁郁郁的友人,“在天子脚下,尽管顶着父亲的名头,还是得小心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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