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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里斯兰马的体重普遍在五六百公斤以上,而蒙古马最多二三百公斤,即便是超级变异的,也不会超过四百公斤。双方放面对面,就好比次轻量级和超重量级的拳手打在了一起,大明的骑士居高临下,包括观众,自尊心都得到了极大地满足。不好意思,弗里斯兰马还有个特点,它们后腿强劲,常常喜欢高扬起身体,用前蹄攻击,和饭盆差不多的蹄子,挨了一下,哪怕是老虎狮子一样要骨断筋折,小命玩完。
而且这些弗里斯兰马漂洋过海,到了陌生的环境,十分的狂暴,踢,咬,啃,打,什么手段都上来了。
马球比赛早就变了味,成了彻头彻尾的厮杀。
两旁的观众伏在栏杆上面,翘着脚巴望,雷坚,沈公子,等等一群贵公子看着雄壮的弗里斯兰马,彻底迷醉了。
熠熠生辉的黑色皮毛,雄壮的身躯,不羁的鬃毛,凶残狂暴的战斗方式,每一匹马就像是战车,横冲直撞,无所顾忌。
“太热血,太爷们了”
他们全都神情激动,沈公子更是浑身颤抖,哪怕吃糠咽菜,他也要弄一匹弗里斯兰养着,太帅气了,有木有啊
高拱和江东都站起身,到了看台前面,伸长了脖子巴望着,越看越高兴。弗里斯兰马比起阿拉伯马更加雄健,战斗力更强,要是明军拥有一群装备弗里斯兰装备的骑兵,只怕俺答要望风而逃了。
“芳溪公,中玄公,怕是不成。”唐毅低声说道:“席慕云刚刚派人送给我一封信,详细介绍了这种战马,名为弗里斯兰,是出产自欧洲尼德兰地区的一种战马,被佛朗机人带到了吕宋,前不久,席慕云用,用计从佛朗机人手里弄来的。”
唐毅没敢详细说缘由,实在是他都觉得有点脸红。
所谓的尼德兰就是后世荷兰和比利时一代,当时还处在西班牙的控制之下,西班牙人窃据了吕宋岛,弗里斯兰马也被带到了东方。
骑兵为王的时代,任何优秀的战马都是宝贵的战略资源,西班牙人可比贝都因人狡诈多了,岂能轻易从他们手里弄到战马
不过难不倒席慕云,他在一次和西班牙做生意的时候,偶然瞥见了弗里斯兰马,当时他就下定了决心,无论如何,都要弄到手。
席慕云非常有耐心,为了这个目标,他花了一年的时间,和西班牙人做生意,交朋友,从织造局弄到最好的皇家丝绸,洁白如玉的瓷器,精巧的珠宝饰品,每一样都让西班牙人如痴如醉,席慕云还拿出他的进士身份,告诉西班牙人,他是明帝国承认的最高级学者,他愿意帮着西班牙人传教
一群远来的蛮夷哪能弄懂复杂的大明,席慕云的话,他们深信不疑,在谈妥了派遣去大明的教士之后,吕宋总督决定举行一场盛大的马球比赛,进行庆祝。
结果就在比赛的时候,突然马尼拉发生了猛烈的爆炸,地动山摇,观众吓得到处逃窜,总督大人不得不领着人马去救援,只剩下少量的士兵看护马场。
席慕云带着的人手乔装混在人群中,立刻发难,杀光了西班牙人,抢走了二十多匹弗里斯兰马,他们一路逃到了海边,那里有等待许久的船只。
上了船之后,席慕云没急着离开,而是静静等待,不久之后,有几十个人急匆匆跑来,他们带着俘虏来的训马师,营养师,一起上了大船。
这才快速起航,离开了吕宋岛。
他们前脚刚走,后面西班牙人就追了上来,在海上连续斗了十几天,明军损失了三艘大船,六匹弗里斯兰马葬身大海,西班牙人也损失了五艘船只,恰巧又赶上了福建水师南下,才把席慕云他们保护回了大明。
为了十几匹战马,得罪了西班牙人,搞不好还要爆发战争,席慕云胆子再大也害怕了,赶快把事情原原本本交代清楚,又从俘虏嘴里,问出了弗里斯兰马的详细情况,都送到了唐毅手里。
“西班牙所谓的无敌舰队,也就是在欧洲耍耍威风,到了东方,只会有来无回”唐毅笃定说道。
不是大明的海军多强,而是劳师远征,兵家大忌,哪怕几百年后,八国联军也只凑了一万八千人,西班牙能调到东方多少舰队
别忘了,欧洲还有英国,法国,尼德兰也不安生,西班牙大军远征,估计没到东方,后院就失火了。
唐毅不在乎开启战端,有意思的是高拱和江东更不在乎,他们根本不知道欧洲是个什么情况,甚至还把西班牙和葡萄牙统称为佛朗机,尼德兰的商人只是红毛夷,他们能有多少本事,值得大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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