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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四章?? 斗虫(34)
厢山市。
一辆醒目的银色越野车在并不宽敞的路上疾驰而过,接连撞翻沿途的摊位,鸡蛋、菜叶洒落一地,人们惊叫着向四周逃离。
越野车后紧跟着一辆黑色轿车。
与疯狂的越野车相比,轿车开得显然谨慎许多,因此不时被越野车甩下一大截。
穿过市中心人流最密集的路段,越野车向南部郊外拐去。引擎发出一声巨大的轰鸣,皮实的车轮卷起粘稠的泥土。轿车紧追不舍,两车之间的距离不断缩小。
明恕握着方向盘,双眼死死盯着前方的越野车。
那辆车的驾驶座上坐着他多年未见的老同学荀晓耘——一个他意想不到的犯罪分子。
连环复仇,挑衅警方,终于,此人挑衅到了他面前。
厢山市地处偏远山区,警力匮乏,萧遇安让他暂时待在市局,不要轻举妄动,然而荀晓耘突然出现,一同被传到他手机里的还有项林被束缚在屋顶的照片,他自然不可能置之不理,原地等待萧遇安和特别行动队赶到。
项林——项皓鸣的父亲——失踪多日,原来是早就被荀晓耘控制。
越野车开上仅供两车通行的狭窄盘山公路,速度几乎没有慢下来,悬崖急弯,碎石崩落,车轮在地上拉出的尖啸狠狠刺激着人的神经。
明恕额头和脖颈全是汗水,紧咬着牙关,精神高度紧绷。
此处就在边境,荀晓耘说不定是想越境。一旦让他跑掉,再实施抓捕恐怕就更加困难。
接连翻过三座陡峭的山头,银色越野车忽然在一个斜坡处停了下来。明恕定睛一看,只见越野车往后一退,竟是驶离山路,径直朝斜坡俯冲下去!
荀晓耘到底想干什么?
斜坡下方有什么?
明恕很清楚,等待着自己的极有可能是陷阱,他却是追也得追,不追也得追!
“呲呲呲——”
车身在植物和石块上颠簸撞击,发出令人头皮发麻的声响,眼前的景物剧烈摇晃,明恕晕眩作呕,双眼仍是死死盯着前方的越野车。
斜坡之下,赫然出现一座灰色的三层小楼。
小楼十分破旧,三楼只剩下框架,一阵凄厉的吼声从小楼里传出,听得出是个男人。
越野车在小楼外停下,荀晓耘从驾驶座下来,朝明恕挥了挥手,“老同学,好久不见。”
明恕隔着轿车的挡风玻璃看着这个面带阴森微笑的男人。
荀晓耘穿着一件黑色T恤和迷彩裤,T恤外面挂着战术背心,脚上是一双深棕色牛皮靴,手枪插-在战术背心里,说完那句“好久不见”还从车里拧出一支步枪。
明恕虽然追得匆忙,但此时也穿着战术背心,车里不乏必要的作战装备。
森林里寂静异常,男人的痛呼格外刺耳。
“下车吧。”荀晓耘忽然举起手,做了个投降的姿势,“你追我这么大一截,不就是想抓捕我吗?我没想过要逃,只是想和老同学叙叙旧,聊聊这些年来发生的事。我猜,你现在一定很想了解我。”
明恕打开车门锁,保持着十足的冷静与警惕。
荀晓耘与记忆中不大一样,并非是长相变了,而是神情里的那种偏执与疯狂。
对这样一个老同学,明恕只觉陌生。
他从来不了解荀晓耘。可毫无疑问,荀晓耘一直像幽灵般,盯着他的一举一动。
说着“你现在一定很想了解我”时,荀晓耘似乎非常得意。
车外视野更广阔,明恕看到了被吊在三楼框架上的项林。
项林嘶声求救,可在这种地方,一个人就算叫破嗓子,也绝对不会有人来救。
“砰。”明恕关上车门。
“你有很多话想问我。”荀晓耘右手往里面一摆,“我们进去聊?”
明恕目光充满探寻。
荀晓耘笑了笑,将手-枪与步枪都收起来,双手并拢往前一摆,是“束手就擒”的意思,“老同学,你没有别的选择。你是刑警,你想救人,也想抓捕嫌疑人,我这个头号嫌疑人就在你面前,在被你抓捕之前,我只想和你聊几句而已。”
“把项林放了。”明恕说。
“当然。”荀晓耘点头,“咱们聊完,你就带他走。”
楼房里空空荡荡,一楼只有几根粗壮的柱子。明恕靠在一根柱子上,“段韵是你什么人?”
荀晓耘的眉眼陷在阴影中,但听到“段韵”这两个字时,他的脸上清晰地浮现出咬肌。
“我以为你首先要问的是,我为什么针对你。”荀晓耘语气中带着一丝笑意,这笑意却十足寒冷,“老同学,你就不好奇吗?”
明恕蹙眉,“我不记得做过什么招你记恨的事。”
荀晓耘大笑起来,“因为胜利者从来看不到失败者的不甘,是吗?”
“失败者?”
“你连我一直在追赶你,都不知道?”
明恕微抬起下巴。记忆里,他与荀晓耘的交集少得可怜,如今更是忘得差不多。
“果然,你对不如你的人不屑一顾。”荀晓耘说:“连我多次出现在你工作的地方,你都不知道吧?尖子生,你不明白一个追赶者的痛苦。你的好兄弟陆雁舟知道我,你的徒弟方远航知道我,连心理研究中心的林老师都知道我。唯独你,对我的存在一无所知。”
荀晓耘嗤笑,“挺好的,现在你不得不面对我。”
明恕确实不理解,他甚至想不通荀晓耘怎么就盯上了他,什么时候盯上他。
若说追赶者,他亦是追赶者,他追赶着萧遇安,从来不知道追赶也是一种痛苦。
“念书时,我处处被你压着一头,不管是什么项目,哪怕只是一场篮球赛,只要有你参加,我就是输家。”荀晓耘眼睛陡然睁大,大面积眼白森然可怖,“我不断地想,不断地想,我什么时候能够超过你,哪怕只有一项!”
明恕想到了那枚生锈的徽章。拆弹优胜,那恐怕是荀晓耘大学期间拿到的唯一一个单项第一,所以才如此珍惜,最后将它作为复仇誓言,埋在与段韵相遇的地方。
荀晓耘说:“为了胜过你,我专研过犯罪心理,自修网络安全,大四时,我参加网络攻防对抗拿了奖,你知道吗?”
明恕毫无印象。
荀晓耘自嘲地苦笑,“不奇怪,你的眼睛看不到我,而且那时你已经开始实习。不仅是你看不到我,我们的老师也看不到我,我这奖项算什么呢?刑警需要这种不伦不类的奖吗?你的照片被贴在校荣誉栏上,因为你以实习警的身份,早早参与破获重案。我的奖杯奖状放在寝室里,无人过问。而犯罪心理,当年在国内也得不到认可。老同学,我就是这么一步一步,被你逼上绝境。”
明恕感到荒唐至极,荀晓耘分明就是在狭隘的胜负欲里挣扎不出来,出现了严重的心理问题,却将这一切归咎于他。
他只是荀晓耘单方面竖立起来的假想敌,如果不是他,也将是别的人,杨竞、学霸,任何人!
但事到如今,再追究这些已经晚了。
“七年前,你是在离开刑警队伍后,来到厢山市散心?”明恕问。
荀晓耘沉默了几分钟,“我被分派到葛忠镇,那儿一年、五年、十年也发生不了什么大案子。我的同事们成天无所事事,值值班,巡巡逻,一年四季就这么过去了。”
明恕说:“你在盼着大案子?”
“别跟我说教,不爱听。”荀晓耘不耐烦地摆手,“当我在葛忠镇蹉跎人生时,你在做什么?”
明恕略一回想,自打离开校园,他就没有真正闲下来过,大城市里即便没有重案要案,也小案不断,退一万步讲,连小案都没有,新人们也会被押去学习、整理积案。
“我总是听到你的名字。”荀晓耘说:“明恕参与侦破了什么案子,明恕又立了什么功……可是我呢?我在离你那么近的地方,葛忠镇,却做着那些根本不需要侦查技能的工作。你的前途是刑侦骨干、重案组负责人,将来说不定还能拼个局长什么的来当当。我呢?我看不到前途。”
明恕说:“所以你选择了辞职?”
“我受不了了!”荀晓耘咬牙切齿,“只要还穿着警服,我就无法让自己不和你比!每天我都问我自己,为什么我赶不上你?我明明只比你差这么一点,为什么境遇却天差地别?”
荀晓耘右手食指与拇指平行,中间隔着不到一厘米的距离,“为什么我运气那么差,我只想要一个破案的机会来证明我自己,葛忠镇却太平到连一起命案都没有!”
“不过现在好了。”荀晓耘放下手,“他们都说平安是福,葛忠镇不会发生大案,我就让它发生!”
明恕说:“你是因为当年的不得志,才选择在葛忠镇杀死贺炀?”
“不行吗?我偏要让大案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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