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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痛恨那个婊子。”
“什么?”
“他的继母,那个婊子。李治故意把黑帮的东西藏在了家里,让黑帮找上门去,借着他们之手,杀死了他的继母和弟弟。从此,他的父亲就再也没让他回来过。很多人都觉得这孩子活不了多久,并不是因为他身患绝症,而是因为他无药可救———在那么危险的街头,每天都会有分赃不均和喝醉酒的蠢货横死街头,一个孩子又能怎么保护自己呢。可是我知道,他一直在,不会死。而且会有办法救活自己。就算他再也没有回来过,我能感觉到他很顽强的生命,那孩子不会被任何事物所打败。他就是命不该绝。”
“是的,当然不会死。李治就在淡云市。”
“是吗,咳咳,这小子怎么样了?”女人被自己的烟呛到了。
“他很好,有所成就,还和那个人一起工作着。”文莺看着墙上那张总裁先生十多年前的封面海报道。那个被少年时代的自由基奉为偶像的传奇生物黑客。
“无论如何,生于斯长于斯,这个可怜的小子,只要他能活着离开这儿就好。”女人欣慰地抹了把脸。
天色渐暗,楼道外,一个戴着墨镜的蒙面男人悄无声息地走上楼来,一边熟练地给手枪装上消音筒。他来到门外,侧耳贴着门口,摘下口罩倾听里面的动静。这个男人的脸上,比从前又多了一道手术留下的刀切痕。林宝。
“这个人是谁?”丁一找到了三张照片中都出现过的一个与当时自由基同龄的年轻女孩。以自由基的性格来看,能和同一个人同框出现过三次,丁一便可以肯定她和自由基的关系了。
“我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原以为那是这孩子生命里最快乐的时光。”阿姨拿起自由基和那个女孩合影的照片。两个年轻的少男少女相互亲密偎依着,可惜的是,两个人都穿着病号。“正是她,断绝了李治留在这里的最后意愿。”
“哦!为什么?”
“她和他一样,也是得了同样的病。听说,李治那个聪明的孩子,也会傻到把本来最后治疗的机会让给了她。这女孩是个富家女。只是最后,她并没有等到救治的机会。”
“原来如此,所以.....”丁一和文莺沉默道,接下去的事,便是自由基在离开淡云市以后发生的事了。
门外,贴着墙倾听的杀手也收起了手枪。拉宝带回墨镜,下楼离开了自由基曾经生活过的鼠窝一样的住所,走向楼下他的大皮卡车。
.........
雨夜。某处无光的大楼里,俯望城市的玻璃墙幕前,李治盘坐在靠垫上,抚摸着自己手背上的刺字。那是那个女孩的名字,他的后背上,有一张她笑容的刺青,永远印在了他的背上。那个差点抢走了他唯一活下来的机会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