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金鹅酒馆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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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陆通用语当中,贝伦具有要塞和堡垒双重含义。贝伦城的修建,最早是当地人为了防御西北恕瑞玛沙漠部族的入侵。当然这已经是几百年前的陈年旧事,岁月让惨烈的战争变成了遥远的回忆和游吟诗人传唱的诗篇,贝伦城的军事价随着时光的流逝渐渐消除,成为费罗尼平原西北一座非常普通的城市。然而,由于远离征战不休的瓦洛兰北方大陆,所以安享了几个世纪的和平。正是这份诱惑,吸引了大陆各处的人来到这里定居。贫瘠的费罗尼平原居然也孕育出了这样一座繁荣的大城市。
绵绵密密的细雨已经下了整整一天,千万道雨丝浸润着斑驳的高大城墙,轻柔细腻如同情人的抚摸。湿漉漉的石板路反射着片片水光,潮湿而又闪亮。
细雨中的贝伦城如同一个慵懒的女子,宁静中透着一点点的惬意。
“喂,法师,我又饿了。”
“我叫阿什拉姆。”
“好吧,阿什拉姆,我又饿了。”金色长发已经被细雨打湿,紧紧的贴在额前,更添了几分楚楚动人的神态。梅萨看了看金鹅酒馆的招牌,使劲抽动着鼻子,笑嘻嘻的说道:“真香啊……”
“你才刚刚吃过。”
“我只不过吃了很少的一点东西,根本就没有吃饱。”梅萨用很委屈的声音抱怨着。
阿什拉姆非常清楚梅萨说的“一点东西”到底有多少:三份洋葱饼、两个蓝莓馅饼、两个加了小牛肉香肠的细粉面包和整整一条烤羊腿,那碗加了柠檬汁的甜汤还没有计算在内。除了这些之外,梅萨还刚刚吃了两包蜜饯无花果和一大包葡萄干。
真的很难想象,她那娇小玲珑的身体怎么能装得下这么多食物?
“你真的没有吃饱?”
“以众神之名起誓,绝对没有吃饱。”
“好吧,咱们可以再去吃一点。还有,我知道你从不信仰任何神祇,就算是精灵之神,你也没有真正的信仰过吧。”
在瓦洛兰的民间传说中,柯瑞隆是精灵族的创造者,也是精灵族唯一信奉的神祇,是每一个精灵或者半精灵心目当中最神圣不可侵犯的至高存在。奇怪的是,梅萨这个拥有典型精灵体貌特征的少女,却从不把那位披着蓝色披风的圣洁父神当一回事,准确的说她从来就没有真正信仰过任何神祇,反而动辄就拿精灵之神开玩笑,实在让人难以理解。
不过精灵族建立的国家似乎在符文战争开始前就消失了,据说皮城真理协会的探险队曾在南部的森林深处发现过精灵村落。但显然精灵族已经退出了瓦洛兰争霸的舞台。今天还在某些隐秘之地活着的精灵们,和传说中强大的精灵族早就不可同日而语。阿什拉姆心里想,笑着摇摇头。
如同所有酒馆一样,傍晚时候的金鹅酒馆正是一天当中最热闹的时候。
因为季节的缘故,已经很少有商队会选择在最近这两个月横穿死亡之海的茫茫大漠,那些精力旺盛而又粗野的本地人也就暂时失去了作为向导赚钱的机会,不得不耐着性子等待这个没有生意做的季节慢慢过去。穷极无聊的人们除了在自家的小屋里枯坐发呆或者是殴打老婆之外,最好的去处就是这家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金鹅酒馆了。
傍晚时分的金饿酒馆热闹的好像清晨的菜市场,找不到任务的佣兵、刚刚在赌场赢了几枚金币的赌徒,还有一些衣着华丽明显就是暴发户的家伙们,早已经把宽敞的金鹅酒馆堵的如墙似壁,一个个扯着喉咙大呼小叫:
“三杯黑麦啤酒。”
“该死的,我的烤鱼呢?”
“香肠和烤火腿,快点,我已经等的不耐烦了。”
“给我来一只烤鹅,最大的那一只。”当梅萨那清清脆脆的声音从喉咙里喊出来的时候,比菜市场还要热闹的金鹅尽管顿时安静下来。
酒馆从来就是男人们寻欢作乐的场所,虽然所有喝的半醉的男人都喜欢在酒桌上吹嘘昨天晚上刚刚征服了几个妓女或者是刚刚和某个贵族小姐约会过,但这里从来就不属于女人,也没有哪个女人会来这种地方。女人就应该老老实实的留在家里擦拭男人的靴子,或者是穿的尽可能少的等着喝醉的男人回家-只有那个红头发的老板娘除外。
这个比公牛还要健壮肥硕的酒馆老板娘满面炭灰,一只手就能拎起酒桶,嗓门大的好像是厨房里的大风箱,除了金鹅酒馆的老板之外,哪怕在最饥不择食的色鬼也不会把老板娘当作是一个女人。
今天是什么日子?怎么会有女人到来?
已经喝醉的赌鬼和半醉的壮汉们纷纷把目光投向门口。
酒馆昏黄的灯光给梅萨披上了一层隐隐约约的光晕,在身后雨夜背景的映衬之下,仿佛从天堂山走下来的圣女,纯净的让人心碎,美丽的让人窒息。
很难用语言来描述梅萨那种摄人心魄的美丽,除了美丽本身之外,再也找不到合适的形容词了。
因为梅萨的出现,金鹅酒馆瞬间就从混乱转入到了绝对的安静。喧嚣已荡然无存,只剩下微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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