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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位置上,掌管着协会的大权。
明天,且让自己和西蒙看看,海伦的那份教育理念,是否会给魔法界带来一次变革呢?
每一个现在,向来都是从过去走来,然后又向着不可知的未来而去。
如果他们三个,都还在自己身边,该多好啊……
海伦和休利特的离去,让他白发人送黑发人,痛苦不已。
罗伯逊无数次期许着……
但愿还会有那一天,海伦回到自己面前,向他歉意地说:“对不起,师父!我回来迟了,让你久等了。”
…………
嗯,过了有多久呢?
距离自己先后收他们三个为徒。
差不多,也有几十年过去了吧。
想到这里,女装大佬罗伯逊掖了掖他的百褶裙,画面……冲击力十足。
当时,他也是有问过那三个人,为什么想成为魔法师。
回答,表达的方式各有不同。
可中心的含义却如出一辙——他们都热爱着魔法,喜欢着魔法,对魔法抱有一腔热血,一腔……不会冷却的热血。
所以在兰修回答出“喜欢,就已经是全部的理由了”的那一刻起,罗伯逊就已经决定了,他会指导这个少年继续学习魔法。
那样干净纯粹,爱着魔法的眼神,早已不多见了。
想要在魔法上有所成就,光有爱当然是不够的,一直为人们所看重的天赋占据了很大的比例。
可是,能在魔法的道路上走到最后、走到最远的,却唯有深爱着魔法的人。
道理很简单,就像在其他领域,能成为大作家的,不是那些光有天赋的人,而是坚持日复一日协作的那些人;能成为音乐家的,同样只有不断保持创作、提升自己人。
能成魔法大家,甚至抵达巅峰魔导士的人,也注定只有热爱着魔法、不为外物所动,能够十年如一日地磨砺自己魔法的人。
这份执着,难能可贵。
罗伯逊的思绪,不禁飘得更远了。
其实,他会向海伦、兰修他们问出那个问题,还是因为曾经有一个人,也那么问过他。
那个将他引入魔法之途,淳淳教导了罗伯逊魔法的人,被他称为的老师的人……
“罗伯逊,你为什么想成为魔法师?”
“喜欢!我最喜欢魔法了!”
当年的对话犹回荡在耳边,罗伯逊清楚地记得,当他确认自己可以学习魔法时,那压抑不住的兴奋劲。
从他的老师开始,一直、一直继承下来的这个意志。
名字,就叫做热爱。
【第十三卷:名为热爱完】
卷末毁人小剧场:
“对了,兰修,”狄娜又想起了什么,“下次更新是什么时候?”
“更新?”
“是啊,每次都让人等那么久,多不好。”狄娜说,“都弃坑了怎么办?”
都弃坑了,兰修不由来了兴致:“这坑居然还有人在蹲?”
狄娜目光带上了几分悲哀,看着兰修:“连你都觉得没人是正常的吗?”
“能坚持的人毕竟少,”兰修起身,呼吁小伙伴们上阵,一同致谢,“谢谢各位的支持、坚守,本文一定不会太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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