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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一个不分是非、不懂感恩的人留在这里,对华山派、对岳不群都没好处。
还不如早点扔弃,免得给华山派带来麻烦,落人口实。
刘正风金盆洗手还早着呢,衡阳城距离华山可是挺远的。
现实中,从华山到衡山,坐高铁都得六个多小时,一千多公里的路程。
那还是现实,毕竟铁路都是尽量挑选好道路的。
而在古代,那可是真正的九曲十八弯了,所谓的官道不但不宽敞,而且都是泥土,想快也快不起来啊。
再说,交通工具也就只有马,一旦快起来,真的会要人命的。
杨安的储物空间倒是有小绵羊和电瓶车,可惜没法用。
不是他怕暴露,古代人忽悠一两句就行了,还能联想到穿越者这一身份上?
只是他就一个人,身边那么多人带着,怎么也不能先走一步吧?
骑马是个技术活,也是个体力活。
骑在马上不眠不休几个小时,中间还得扯着缰绳,踩着马镫,其实是很累的。
最重要的一个问题,那就是马鞍的柔韧性是不值得期待的。
坐在上边,真的是会要命的。
至少,一个上午过后,杨安呲牙咧嘴的,感觉屯部是真的好疼,特别是皮肤都感觉破了一样。
但他不敢表现出来,就怕被宁中则、岳灵珊等人察觉到异常。
毕竟以前的岳不群可是经常骑马的,早就习惯了这样的问题才对。
杨安叹了口气,果然,每个人的生活中,总是充满了各种不顺心啊。
每次看到电视机里,武林侠女牵着一匹马,英姿飒爽的样子,还以为多牛比呢。
但谁又能知道,每次骑马,其实都是对皮肤的一种考验呢?
而且这皮肤还是那么重要的区域,若是一个不小心,时常锻炼,必定如一些农夫的手一样粗糙,那该咋整?
所以,金疮药什么的,真的很重要啊。
杨安有些庆幸,好在宁中则,咳咳,算了,不提也罢。
但他已经决定,以后骑马这样的事情还是少整。
还不如用轻功,这样既可以锻炼轻功,又能锤炼内力。毕竟以前的小说里,内力、真气之类的用完又恢复,其实都是锤炼嘛。
只不过消耗大点而已,但没啥,为了皮肤,辛苦点是应该的。
连他这样的男人都受不了,何况是女人呢。
想来,宁中则早就想这么干了吧,只是碍于面子,难以启齿吧。
中午在一个路边茶棚吃了个简单的午饭,杨安叹了口气,继续上马。
下午时分,抵达了一座小县城,杨安就直接叫停休息。
顺便,让客栈的人准备了三辆马车,为此也花费了些银两。
按照他的话,就是不愿宁中则、岳灵珊太过劳累。
但又不愿两女太过特殊,自然一视同仁。
对此,宁中则、岳灵珊很是诧异,但也没提什么,前者甚至有些欢喜,觉得杨安特别关心她,这是爱护的体现。
杨安其实不知道,骑马不见得就一定会造成屯部疼痛。至于皮肤的磨损,那是必然,但只要别太频繁就好。
他感觉难受,一是马鞍不合适,另外一个就是技术问题。
他是吸收了岳不群的记忆和相关能力,可不代表什么都得到了,能够不劳而获。
连剑法之类的都是在练习之后才熟悉的,何况是骑马?
宁中则他们可没杨安想的那么痛苦,这一切全是他自己找的借口而已。
不过这样也挺好,反正时间还长着呢,坐马车可比骑马轻松得多,虽然颠簸之类的依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