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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日赵吉祥有了书名之后,林牧之依就没怎么再出门,又在家里安心苦读了几日。
不过这回倒是学乖了,没再去看那些人文历史的典籍,太难了!大典故套着小典故,有事没事的就会借用一句圣贤言语,要想真正去读懂,就必须去翻阅别的书来查证。那些要查证又书很难弄到,可能都已经成了孤本残本,或是绝本。
一本书就像是一个迷宫,入口就是一个正常的大门,等你进去了,就会发现里面七拐八绕,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晕头转向。每当扯出一个线头,就会带出另一个线头,最终的结果依旧是一团乱麻。
不在看经义,就让黄贯又捎了本书过来——大华朝的律典。
没有引用和典故,林牧之大致加个标点符号,勉强可以看懂。
没去看什么刑法之类的,而是看了婚姻法。自己这未满二十就结婚了,别到时候宁儿的娘家人用什么没成年说头,拿着法律说事。
结果林牧之是越看越心惊,越看心越凉,对于封建社会越是理解,越是深恶痛绝。
法律上的说法,林牧之的婚姻自然是合法的,而且赵冬宁已经算是晚嫁了,换一个说法就是“大龄剩女”了。
法律规定,女子十三岁可嫁人,男子十五岁可取亲。
知道古人取妻早,但没想到会这么早。
林牧之不想信,他不想信一个讲礼的天朝会对女子残酷到这种令人发指的程度。所以让黄贯搬来历史多个朝代的典律。结果呢?
他绝望了!
如果那个女子还有想回到古代,做一个春秋大梦思想,那么老湿一定一巴掌扇她回去!
人人平等,真的很好。
翻阅了黄贯拿来的所有典律,林牧之才发现,原来大华的典律,对于女子最为宽松。
汉朝法律,女子十五岁不嫁人,罚钱六百,相当于成年男子一年口粮。
西晋法律,女子十七岁不嫁人,国家免费发放丈夫——直接发配边关,嫁结戍边的将士!
前朝法律,女子十六岁不嫁人,和西晋一样免费发放。女子的过剩,也会写进当官的考评中。
两朝交接之间,有一个短暂的分裂时期,各个小国为了发展人口对待女子更是严苛。十五岁不嫁人,一家人连坐。抓去关个三五年,不是什么稀罕事。
而大华,是对女子最好的了,十六岁不嫁,罚一石,二十还没嫁就要长到三石了。二十五岁依旧逃不了国家安排。
也就是说朱夫子现在已经每年开始罚款了三石了。一石差不多一百二十斤,三石相当于六个成年男子的一年的口粮了!
所以大华没有“剩女”,没有实力,想剩都剩不下来。三百六十斤左右的稻谷,听上去不多,普通人一个月工资可以买上千斤,可没有杂交水稻的技术前提,水稻,不是什么高产做物,市价也不能用后市的价钱横量。按照市价,三石米差不多二两银子。
多吗?不够黄贯吃顿饭。少吗?贫富的差异,穷人家一年也省不下来。别忘了!还有吸人血的地主。
别以为这就算是对于女子的不公平了,社会的阴暗面,书写在光明的法律上,其实是连万分之一都未道出。
三从四德谁都听过,且说一说三从,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短短的十二个字,到底残害了多少女子?林牧之算不出来。
几千年的早嫁法律,使社会风气在百姓的底层,被放大的尤为惨无人道。半数一上的女子,十三岁就嫁了人。在家从父,说的好听,十三岁的女孩到底知道什么?什么也不知道!也就这么稀里糊涂的让家里人给安排了。
所以,书院中九层以上的女弟子每年都有罚款背在身上,这也侧面说明了她们的家族在当地也是一个名门旺族。但林牧之知道,这些女子绝对熬不过十九岁就会嫁人。
朱夫子在书院教书,其实也算是一种逃避。家乡那边的流言蜚语,早已是大街小巷满天飞了。她现在不仅要承受家里人的压力,还要承受社会舆论的压力。林牧之很是佩服她的勇气,但结果却并不是那么美好。她的家人最终也沒有维护她,才传出了“泆女”一说。泆女——放荡的女子。
出嫁从夫,简单的四个字,却是将女子的人权都剥夺了。在大华,打小孩是不犯法的,家暴也是!这是家事,清官都难断家务事。想到这,林牧之笑了笑,家暴这事,可不是男人的专权。据说老沈晚年,就被打的生活不能自理。
男尊女卑的社会制度,导至这社会的男女人权,极度不平等。男人若想休妻,一句德行有亏,足可以休妻千百回。而想要休夫,几乎不可能。林牧之所知道最出名的休夫,可能就是李易安了。很多人可能不知道,李易安其实有两段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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